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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页

    历经数世纪以来充当法国人、奥地利人、瑞典人、丹麦人和波兰人的战场,德意志在以普鲁士为榜样的鼓舞下,开始重获自信。这全都要归功于那个小老头:他长着一只鹰钩鼻,旧制服上沾满鼻烟,对邻国出言可笑又不逊,尽管他写了《反马基雅维利》,但只要撒谎可以获益他便不顾事实,极尽18世纪诽谤外交之能事。1786年他的末日来临。朋友散尽,子嗣全无。他孤独地死去,身边只剩一名仆人和几条忠犬,他爱狗胜于爱人,因为如他所说,狗永远忠于朋友,从不知恩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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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商主义

    欧洲新建的民族或王朝国家如何致富,何为重商主义。

    我们已经看到,现代世界的国家是如何在16和17世纪形成的。它们的起源几乎彼此各异,有的是一个国王深思熟虑地努力的结果,另一些则是机会所致,还有的是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造就的。但这些国家一旦建立,就一定会殚精竭虑地加强内部管理,并在外部事务上尽量扩展影响,这一切诚然会耗费大量金钱。中世纪的国家由于缺乏中央集权,也就无法依赖富裕的国库。国王从王室领地征到税收,用作行政开支,而现代中央集权国家则要繁复得多。旧日的骑士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受雇用的政府官员。陆海军和行政管理所需开销数以百万计,这样就出现了问题——钱从哪儿来?

    金银在中世纪时是稀罕之物。如我所说,老百姓一辈子都没见过一块金子,只有大城市的居民才熟悉银币。美洲的发现和秘鲁银矿的开发改变了这一切,贸易中心从地中海转移到了大西洋沿岸。意大利原有的“商业城市”丧失了其在金融上的重要性。新的“商业国家”代之而起,金银不再稀奇。

    通过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和英国,贵金属寻路进入欧洲。16世纪有了论述政治经济的作家,他们创立了国富论,说得振振有词,要为自己的国家获取最大可能的利润。他们论证说,金银是地道的财富。因此,他们相信,在国库和银行中拥有最大量的货币来源的国家同时必是最富有的国家。而既然金钱意味着军队,最富有的国家就必然是最强大的国家,能够统治其余各国。

    我们称上述观点为“重商主义”,恰如早期的基督徒相信神迹,许多当今的美国商人相信关税政策一样,重商主义当时被人坚信不疑地接受。实际上,重商主义是这样实施的:为了得到最大量的贵金属,一个国家应该做到贸易顺差。如果能向邻国出口大于它对你的出口,它就要欠你钱,不得不付给你黄金,这样你就赢了,它就亏了。这一理念的结果,几乎每一个17世纪的国家都照如下政策发展经济:

    一、尽可能多地占有贵金属;

    二、鼓励外贸优先于内贸;

    三、鼓励把原材料制成出口物品的工业;

    四、鼓励增加人口,因为工厂需要工人,而农业社会提供不了足够的工人;

    五、国家要监督这一进程,必要时应加以干预。

    16和17世纪的人不把外贸视为一种无须人为干涉的自然法则,并且要竭力借助官方法令、皇家条律和政府财政援助来调节他们的商业。

    16世纪时,查理五世采用了在当时仍十分新颖的重商主义,将其引入他的众多属地。英格兰的伊丽莎白也推崇并效法他的做法。波旁王朝,尤其是路易十四热衷此道,其财政大臣柯尔贝尔成了为全欧洲引路的重商主义先知。

    克伦威尔的全部外交政策就是重商主义的实际运用,不可避免地指向其富有的对手——荷兰共和国。因为荷兰船主是欧洲商品通常的运输人,具有一定的自由贸易倾向,故应不计代价地予以摧毁。

    不难理解,这种重商主义会如何影响各殖民地。重商主义下的殖民地成了仅仅是金银和香料的储藏库,只能为宗主国的利益而开发。亚洲、美洲和非洲的贵金属及这些热带国家的原料,成为刚好拥有那块殖民地的国家的垄断产品。外人不准进入其辖区,本地人也不准同悬挂外国国旗的商船进行交易。

    不容置疑的是,重商主义鼓励了从来没有制造业的某些国家新兴工业的发展。那些地方还修筑道路、开凿运河,为运输创造更好的条件。这就要求工人有更娴熟的技术,并给予商人更好的社会地位,同时也削弱了土地贵族的势力。

    另一方面,重商主义造成了巨大的悲惨的后果:使殖民地的原住民成为最无耻的剥削的牺牲品;将宗主国公民置于更可怕的命运之中——在极大程度上有助于把每一块土地变成兵营并将世界分成只谋取自己直接利益的小片领土,同时始终要摧毁邻国的势力,占有他们的财富;极大地鼓吹拥有财富的重要性,以致“发财致富”被普通百姓视作唯一的美德。经济体系如同外科手术和妇女时装一样变来变去。到了19世纪,重商主义被抛在一旁,又兴起了公开的自由竞争制度。至少,据我所知是如此。

    海上霸权

    欧洲如何征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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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革命

    18世纪末,欧洲听到奇怪的报告说,北美大陆的荒原上出了事情。坚持“君权神授”的英王查理惩处的那些人的后裔,他们为自治而斗争的旧故事又增加了新篇章。

    为方便起见,我们得后退几个世纪,回顾一下争夺殖民地的早期历史。

    当诸多欧洲国家在民族或王朝利益的基础创建之际,也就是处于三十年战争及紧随其后的时期,统治者以商人的资金及其贸易公司船队为后盾,为在亚洲、非洲和美洲争夺更多的领土,仍在继续作战。

    在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开发印度洋和大西洋一个多世纪之后,荷兰和英格兰登上了舞台,而且占有了优势,因为最初的草创工作业已完成。尤其是那些最早的航海家往往在亚洲、美洲和非洲的当地人中使自己不受欢迎,而英格兰人和荷兰人却被视为朋友和救援者。我们不能说这两国的人有什么优秀的品德,他们首先是商人。他们从不用宗教观念干扰自己懂得的人情常理。欧洲各国最初在和弱小民族打交道时,都是一派令人发指的残忍作风。而英格兰人和荷兰人深明不要越界的道理。只要能把香料、金银以及税款弄到手,他们宁可让当地人高高兴兴地过日子。

    为自由而战

    因此,他们不难在世界上最富的地区站住脚。但是在这一步实现之后,他们就开始为占据更多的地盘而互相厮杀了。奇怪的是,争夺殖民地的战争从来不在殖民地内进行,而是在3 000公里之外由交战国的海军一决雌雄。古代和现代战争最有意思的一项法则,也是一个最可靠的规律便是:“在海上称霸的国家亦能在陆上称雄。”迄今这一法则仍屡试不爽,只是现代的飞机可能会使其改变。不过,在18世纪时还没有飞行器,故此正是英格兰的海军为英格兰赢得了美洲、印度和非洲的大片殖民地。

    17世纪英荷之间的一系列海战在这里说之无味。如同一切这类实力悬殊的冲突一样,其结局自不待言。倒是英格兰与另一对手法国之间的战事对我们意义更大些,因为就在优越的英格兰舰队终于击败法国海军之际,许多前期的零星战斗恰恰是在美洲大陆上进行的。在这片宽广的土地上,法英两国都宣称:已发现的一切以及白人的目光未及的更多地方,都属他们所有。1497年,卡波特[1]在北美登陆,27年之后齐万尼·韦拉扎诺又访问了这一带的海岸。卡波特的英格兰国旗在空中飘扬,而韦拉扎诺的船上挂的是法国国旗。因此英法两国都宣称自己是整个北美大陆的主人。

    在17世纪,有10块左右的英格兰殖民地建在缅因和卡罗来纳之间,通常是不信奉英格兰国教的某些教派难民的避难处。那些教派有清教徒于1620年到达新英格兰,还有贵格会[2]教徒,他们于1681年在宾夕法尼亚定居。这些殖民地都是挤在大西洋岸边的小块边境居民区,人民聚居在这里安下新家,远离皇家监督和干涉,在比较愉快的环境中过日子。

    另一方面,法国的殖民地却仍是王室的领地,不准胡格诺派和新教教徒入内,唯恐他们用危险的新教教义毒害印第安人,乃至会干扰耶稣会神父的传教。因此,英格兰的殖民地要比他们的邻居和对手法国的殖民地拥有一个健康得多的基础。英格兰的殖民地表现了英格兰资产阶级的商业活力,而法国的定居点上住的是法王的越洋仆人,他们期盼着一有机会就返回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