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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险金的给付

    1.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确定。

    2.保险事故的通知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导致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保险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注意,保险事故发生后,你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不能耽搁。

    3.保险事故的证明材料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应当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注意,你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把所有的单据保管好。

    4.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的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另有约定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损失。

    5.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6.骗取保险金的后果

    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但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且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或者夸大事故损失程度的,保险公司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上述行为之一,致使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注意,你别想从保险公司骗钱,马上断了这个念头。

    九、人身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投保人对于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除上述人员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年龄申报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际支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但是父母可以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目前,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最高为10万元。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不受上述限制。

    4.保险费的缴纳

    投保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5.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没有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是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6.保险合同的解除

    投保人拥有解除保险合同(退保)的权利。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保险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