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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财产保险合同

    1.被保险人索赔的前提条件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本不具有保险利益的,被保险人不得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

    2.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做出了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未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3.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公司。重复保险的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公司按比例退还保险费。

    注意,你一辆车就投保一份车险,即使买了两份车险,出险后你也不能多拿钱,别自作聪明。

    4.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公司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该获得赔偿的部分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第三者赔偿的,保险公司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十一、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你会看到它出现在很多保险合同中,因此,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在此对它的含义做出解释,从而加深你的印象和理解。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由于人身保险单的缴费期限很长,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险费的方法,将投保人在合同期限内需要缴纳的全部保险费在整个缴费期限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缴纳的保险费均相同。

    当被保险人年轻时,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缴纳的保险费由保险人逐年积累;当被保险人年老时,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比实际需要的少,不足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缴纳的保险费来弥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轻时多缴纳的保险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累积起来,就是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具有以下三种功能:

    (1)退保。退保金按照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领取。

    (2)保单贷款。一般具有贷款功能的保险单,贷款的额度是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为基础的。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享有的分红是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为基础的。

    下面是保险单现金价值的简化计算公式: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保险人的管理费用分摊-保险人向销售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人因承担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风险保险费+剩余保险费产生的利息

    在本章中,我们对保险的基础知识做了简单介绍,阐述了保险在家庭理财中的作用,目的是让你认识到保险在家庭理财中的重要性。我们在本章中重点讲述了保险合同的有关知识,目的是让你了解保险合同的重点内容,从而使你在面对复杂难懂的保险合同时做到心中有数。在下一章,我们会讲述保险与理财的关系,明确告诉你各种保险产品在家庭资产配置中所处的位置,让你在未来购买保险产品时能做到“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