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相信人死后通过肉体的复活死而复生,这是基督教的又一重要教义. 如果把这一教义仅仅解释为“人生前所作的恶死后仍然存在”
,或把永生的许诺(见《约翰福音》,第4章第14节)仅当作今生今世一种新的生活方式,那就等于抽去了这一教义的一个重要内容. 人本主义者也同基督教信徒一样寻求人的再生,以此摆脱自私和傲慢;但基督教所不同的是,希望人死而复活后,进入永生的境界. 然而,如前所述,基督教的超越宇宙这一重要因素在哲学方面遇到了困难. 如果肉体——假定是某种肉体——能够复活,它们必定要占据某种空间和时间,但这肯定不是指这些肉体在我们所处空间的某一个地方——没有哪位基督徒会指望某位太空人会碰到圣保罗、拿破仑(Napoleon)
,或阿加塔女教士(AunCtieAgatha)复活了的肉体!
因此,看来我们需要弄清楚的是这样一种主张,那复活后的肉体所在的空间与我们所在的空间是没有关系的. 时间问题至少也是同样困难的. 也许它不一定是指在未来的某一时间会复活.〔尽管当保罗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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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一眨眼之间,号角最后——响的时候.“
(《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51-52节)但听起来像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存在一种与我们毫无时间关系的另一种时间体系呢?或者说,复活后的肉体是否永恒的呢?如是,复活后的生命是什么意思呢?
(因为就我们所知,生命是一种时间上的过程.)
把善与恶的区别同精神与肉体或心灵与物质的区别混为一谈,这是对基督教关于人性论的又一种误解. 认为所有物质基本上都是恶的观点,即使对早期的基督教思想有过影响,但它不是基督教思想. 圣保罗有关精神与肉体的区别(见《罗马书》,第8章)
,不是指心灵与物质的区别,而是指再生与非再生人之间的区别.我们稍后就要研究“重生”
(regenerCation)这一思想.基督教对人性的理解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自由的概念、仁爱的能力. 这正是上帝自己的形象. 柏拉图(乃至整个古希腊哲学)强调的是理智,是人获得理论和道德真理知识的能力;认为人只有能够获得这样的知识,才能达到人生的真正目的. 基督教则与此不同,它强调的不只是道德和正当的生活,而且还强调这种生活赖以存在的基础——品质和人格.不管理智如何,人人都可达到人生的真正目的——爱上帝并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见《哥林多前书》,第1章第20节)。
“我若……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却没有爱,我就不算什么(见《哥林多前书》,第13章第2节)。”这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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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语是agape,过去译为“慈善”)与人的任何一种感情不同,从根本上说它本质上是神授的,只有上帝才能给予.
诊 断E既然基督教教义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那么基督教对人类基本毛病的诊断也就容易多了. 他犯有罪恶,他滥用了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他选择了恶而不是善,他因此断绝了同上帝的关系(见《以赛亚书》(Isaiah)
,第59章第2节)。
然而,这种关于人堕落的主张,需要加以解释,以免产生误解.这种堕落并非一种具体的历史事件——《创世记》中关于亚当和夏娃、蛇和苹果的故事是一种神话,而不是历史记载. 它象征着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人都会犯罪,在我们的本性中都有一种致命的缺点.然而这种“原罪”
的主张,并非指我们已完全彻底地堕落了,不会做任何好事. 它是指按照上帝的标准,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见《罗马书》,第3章第23节.)从本质上说,罪恶基本上不是指“性”方面的,尽管自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以来基督教思想总是倾向于把罪恶同肉欲联系在一起.“性”
在基督教婚姻中有其正当的地位;罪恶的真正本质主要不是指肉体的,而是指强调人的意志、而罔顾上帝的意志,并因此而同上帝疏远.从某一方面说,人的堕落涉及一切恶的受造物(见《罗马书》,第8章第22节)
;所有事物都在某一方面“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但这并不一定要基督徒要求某种人身的魔鬼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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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这种普遍堕落的主张.相信善与恶具有同样及同等的威力,这完全是异端邪说. 对基督徒来说,上帝是世间一切的造物主,并最终控制着一切. 但这种信仰立刻就遇到了邪恶这个问题,这一点我们已经指出过.
处 方E基督教给人的处方是以上帝为基础的,这与基督教理论和对人的诊断是完全一致的. 如果上帝造人是为了使之同自己为伴,如果人已背离了上帝,断绝了同上帝的关系,那么只有上帝才能宽恕人,并恢复这种关系. 因此,《圣经》的典型思想是“拯救”
,即通过上帝的怜悯、宽恕和爱,方能使人得到重生.《旧约全书》中上帝与他选择的人订立了一种契约[见《出埃及记》(Exodus)
,第19章第5节]。
根据这一契约,上帝把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来,并答应他们,如果他们信守上帝的命令,就成为上帝的子民. 当犹太人不服从上帝的法律时,上帝就想到用败于邻国这类历史事件来惩罚其罪恶(这一主题贯串了《旧约全书》里整个历史和预言)。然后又说上帝怜悯宽恕,他洗刷掉人的罪恶,使人从造物者处获得重生(见《以赛亚书》,第43-46章)。
然而只是在《新约全书》中,在耶稣的生平和工作中,我们才看到基督教(而不是犹太教)特有的拯救思想. 中心主张是,上帝只存在于耶稣这个具体的人身上,上帝用自己的生、死和复活,使人恢复了同上帝自己的正确关系. 任何一种信仰,如果不接受这些主张的基本内容,严格说来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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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之为基督教. 仅说耶稣是位伟人,是位天才,甚至是位空前绝后的最高宗教天才,这是不够的. 基督教的主张传统上反映在这一教义中:耶稣是上帝之子,既是人又是神,永恒的《圣经》成为了血肉俱在的个体(见《约翰福音》,第1章第1-18节)。
早期哲学对这一教义的解释——一种本体两种本质等等——也许并不重要. 但这种化身的基本思想,即上帝只存在于耶稣身上,却是重要的. 而且赎罪的思想也同样重要. 耶稣的生、死、复活这些具体的历史事件(以及基督教教会的不断阐述)是上帝使其造物与自己的关系达致和谐的手段.仅说耶稣的生与死是我们大家的榜样是不足够的.它还表明,耶稣的复活确实发生过(见《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17节)
,不管这同一切已知的自然法则出现多么明显的矛盾(圣灵感召的说法也同样是不可能的,然而也许并不那么重要)。
这些化身和赎罪的主张公然无视人的理性. 这些论点的提出,在基督教内部激起了许多不同意见. 一个具体的人怎会成为超越宇宙的上帝?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即一位上帝身上存在着三个“人”
(圣父、圣子、圣灵)——非但没有解决这些概念问题,反而使之复杂化. 当然,标准的说法是,这些都是神话,而并非矛盾;人的理性不可能理解上帝的无限玄义;我们所信仰的只是上帝自己向我们启示的东西.但这种说法存在的问题是,它只能对那些已经愿意相信的人具有感召力,而不能解答怀疑论者提出的真正概念上的难题.赎罪一说的情况也是如此:少数基督徒会把赎罪解释为《旧约全书》中所说的规劝性牺牲,似乎上帝在宽恕罪恶之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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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必须流血(任何人的血,即使是无辜者的血)
;但是一位犹太教传教士在公元30年前后被罗马总督庞修斯. 彼拉多(PontiusPilate)
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怎么能把全世界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呢?
基督教的处方尽管有耶稣基督的拯救工作,但仍不十分完备.这种拯救仍有待被每个具体的人所接受.使之生效;仍然有待基督教教会将它传遍整个世界. 每个人必须接受上帝通过基督为他所作的拯救,并且必须成为教会的成员,只有在教会这个团体里,上帝的恩典才能得以赐与. 不同的基督教传统,或强调个人的接受,或强调加入教会,但是它们都一致认为,这两者都必不可少. 因此人和世界的再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发生:“任何人只要相信基督,他就是新造的人(见《哥林多后书》,第5章第1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