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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六章-3



        送走方南,她有些落寞地回到了凌恺的住所,自己没什么东西要搬,在送方南去机场之前,就把仅有的几件衣服塞进背包里了。老爸的房子已经还给学校,从今天起,她得住在凌恺这儿了。

        趴在靠窗的书桌上看向窗外,刹那间思绪有些迷乱。年轻的爸爸回到了家,看到十六岁的她,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慨?她想著自己一个人在这边,就为了一份执迷不悟的痴恋,是她这些年太执著,所以连上帝都感动了,要把她送到凌恺面前吗?如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缘分,那么,二十六岁的方凌,和三十岁的凌恺,怎么样都不可能凑到一起去吧。一个普普通通的都市女子,和一个红遍华人世界的巨星,怎么想,都不可能相遇进而相爱吧?

        其实她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说法,她对凌恺的感觉,是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是看著他从刚出道时候的年轻模样一直成长为眼角有了一两条皱纹的伟岸男子,是看著他认真地唱歌,认真地演戏,认真地爱护歌迷影迷,一点一点的感动所堆积起来的爱恋吧?

        什么是爱情呢?爱情也只是一种感情吧?其实她不相信有一眼定终生的前世宿命。也无法说服自己,一辈子的坚持与呵护只是那一眼的交错可以支撑住的。

        爱情,必须得是相知、相惜,必须得是在最平常的生活中,一分一毫的互相付出互相关爱而积累起来的。她从来都没法相信人可以为了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存在而付出自己的所有,那样的感情,如果真的可以称做感情,也只是一种痴迷罢了。甚至于,痴迷的都不是那个让自己付出一切的人,而只是,一份想爱、想付出的心,只是为了看到在爱情中眼神流转明眸顾盼的自己。

        方凌想到凌恺,想到那个开朗乐观的凌恺,想到他以最大的善意最大的真诚对待自己的样子,她满足地叹息,想起自己曾经在凌恺的海报上写下的一段话:如果要爱,那么,要纯粹地爱一个人,纯粹地愿意用最大的热情和真诚去爱去关怀。纯粹得不管是否能被同等地呵护,纯粹得不管自己的一切外在,只是依著自己的心,去爱。

        上帝听见了她的祷告吧?所以,让她来了,让她来纯粹地爱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