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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昨天半夜,一个朋友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我帮他出主意。他是一家宾馆的老板,他发现自己的员工普遍贪污,从领班到服务员结伙盗窃。本来给顾客的优惠,被她们自己装进腰包。本来是自己上门的客人,被她们说成是出租车司机送来的,按照规矩给那些司机的提成也进了她们自己的腰包。这位老板最近连续解雇了三个员工,一个是有上述行为被他发现的,一个是涉嫌盗窃顾客财物的,一个是负责买菜却贪污菜款的。他说他不知道该怎么好了:"我也不能把她们都开了,都开了谁来干活呀?"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的工资给得太低。我说你虐待员工吧?他说他们的工资标准属于中上等,绝对不低,他对员工也彬彬有礼。我说你监督不严吧?他说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都很严格,但是你不可能整天盯着她。只要有一点空子她就贪污,而一点空子也没有是根本不可能的。我说你为什么不逐步换人呢?他说换过人,新来的还是这德行。这时我想起了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人是理性自利的,人们都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只要贪污的风险不大,贪污就是他们的最佳策略。我说,那你就认账吧,她们贪污是很自然的事情,别大惊小怪的,这是你必须付出的成本,只要别太过分就行。你就把这笔钱当成管理费用吧。他想了一会,说,也只好如此了。

            话虽如此说,回头细想,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为什么这里一点道德因素也没有呢?我们面对的毕竟是有尊严和良心的活人呀。我问自己:如果我是那些员工,我会贪污么?我确信自己不会。我可能偷懒,但绝对不会贪污,连想都不会想。那么她们为什么与我不同呢?也许,她们觉得自己那么做很合理?譬如,按照马列主义的说法,老板是剥削者,她们是被剥削者,剥夺剥削者并没有什么不道德的等等。或者干脆连这种自我辩护都不需要,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今天早上起来去上班,我买了一份刚出版的1999年7月9日的《南方周末》,在第十四版上看到了一篇文章:《"黑"木耳暗访报告》。一位名叫刘根林的山东好汉,一次吃了劣质黑木耳呕吐,便自费追踪这劣质黑木耳的由来。他在安徽涡阳的两个镇数十个村庄见到了大规模的假货加工。在河北大城县的某村庄看到家家户户用硫酸镁等有害物质加工黑木耳,目的是增加分量和以次充好。他在黑龙江的木耳产地也见到黑木耳掺杂掺假。如此大规模的假货害了中国顾客的健康,也害了俄罗斯顾客的健康,俄罗斯已经不从中国进口黑木耳了。我估计许多中国顾客以后也不会再买黑木耳了。

            这就是说,报复最终会落到整个黑木耳产业头上,大家的饭碗都要砸。为了自身的长远利益,最合理的抉择应该是停止造假。但是团体理性与个人理性在此发生了冲突。每个造假的个体都有理由在最终的报复来临之前,努力捞上最后一把。反正自己不捞别人也要捞,这个产业早晚是要完蛋的。这种个人想法显然是合理的,于是这个产业就会真的完蛋。市场机制并不能摆平个人眼前利益和团体长远利益的冲突,负责这件事的应该是法律道德宗教之类的东西。在黑木耳产业里,我们显然看不到这类东西。

            刘根林看到的景象,家家户户公然伤天害理的景象,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壮观。一个人偷偷干点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地方都不希奇。一个村庄一片地区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大干,我们就很有理由怀疑,整个社会还有没有道德良心这种东西。这样的社会和人群在我看来是很希奇的。他们为什么这样干呢?他们如何为自己辩护呢?刘根林的文章里没有说。我猜想,自我辩护之类的需要恐怕只是我的需要,未必是他们的需要。他们大概也是信奉"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人。不过,如果一定需要找一个辩护理由的话,我也能替他们想到,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满世界都是贪官污吏,倚权仗势巧取豪夺,老百姓弄点假货赚点钱养家糊口,总比戴着大盖帽明抢道德多了。

            如果我迁居到这样的村庄,我能拿出什么样的理由来劝阻呢?为人民服务?笑话。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神经病。"五讲四美三热爱"、争当"四有新人"?大傻帽。天理良心,损阴德折阳寿,伤天害理,不得好死,断子绝孙,下十八层地狱,除了这些古人的话,我想不出什么更有力量的说法。我好像出了毛病,或者是我们现在的意识形态出了毛病,很容易就能找到替损人利己的行为辩护的理由,但是却找不到有力的反对理由。天理良心,这是宋明理学的东西,被几百年来的英雄好汉斥为假道学的东西。损阴德折阳寿下地狱,这是迷信,传媒们正在起劲地反对着。反对了,打倒了,然后呢?光天化日之下还剩下什么?

            明清两朝所有州县衙门的头门内,南道之上,都立着一块碑,上边刻着十六个字,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叫戒石铭。这句话是很有分量的。说你的俸禄就是民脂民膏,这已经规定了你与人民的基本关系。说欺负小民天理不容,这又宣布了恶行将要导致的结果。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结果,所谓抬头三尺,即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话在那时人们心目中的分量,绝对不同于现在的说笑。这种神秘的威胁是永远无法证实,也永远无法打消的,它永远是一把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剑:欺压百姓不得好死。就算得了好死,地狱里也有油锅等着你。你可以不信,但是又不敢完全不信。就是"迷信"的力量。我们可以说这是神道设教,说这是胡扯,但是你发明一个既不胡扯又有威慑力的说法试试?

            我们还没有建立一个能够保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间制度。我们看惯了好人倒霉和恶人得势。这就是"迷信"生根开花结果的沃土。"迷信"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天下的事情终究是公平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行必得善报,恶行必得恶报。现世不报来世报,活着不报死了报。所以马克思说,宗教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被压迫者就在这种关于来世的想象和期待中,对虚无飘渺的报应的信念中,得到了替代性的安慰。反过来,压迫者也感觉到了一些威胁和不安。如果一报还一报可以延伸到阴间,延伸到死后,这毕竟叫作恶者心里有点不塌实。如果说这种信念不好,需要批判,那么,剩下的恐怕将是另外一种无所顾忌的更糟糕的信念:损人利己占了便宜,不占白不占。与人为善吃了亏,亏了也白亏。这是鼓励害人的信念。如果我们企图将恶人心里的最后一点不塌实也铲除干净,却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建立遏制恶行的机制,那你到底在干什么?

            明清小说里充满了因果报应的故事。那是一个渐渐脱离血缘和地缘关系,逐步进入市民社会的时代。在那个充满了陌生人的世界里,害了人可以一走了之,不像在亲戚间和村庄里那样结下了躲不开的三代深仇,让人不得不瞻前顾后。在这种现实的报复难以实行的情况下,就需要创造出某种想象中的约束。皇上和官僚集团不能提供公正,说故事的人就编了出来。他们津津乐道,一头愿说,一头愿听,这类故事流传甚广。这便是社会心理正在寻求报应均衡的表现和证明,也是儒家正统意识形态的补充和变化。这种变化正在努力以一种"迷信"的方式解决正统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解决不了的问题。

            总之,这是解决问题的努力,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努力。也是原来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失效的证明。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又一个祖宗们未完成的努力,是多次努力的中断,是一片又一片的废墟。关帝庙塌完了,戒石铭拆掉了。过去的问题仍在,过去的努力却消失了。目前的意识形态舞台上,仍进行着迷信讨伐战,而最终决定胜负的,大概是台下和后台的现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

        探究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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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探究雷锋做好事的动机,便重读了雷锋日记。

            《雷锋日记摘抄》中记载的第一件好事,是1959年11月14日的"抢救水泥"。那天晚上,雷锋正在屋里看书,突然下雨了。他想起了工地上露天堆放着7000多袋水泥。"这时",雷锋写道,"我猛然想到了党的教导,要我们爱护国家的财产,又想到了我是一个共青团员。想到这些,一种无穷的力量鼓舞着我,跑到宿舍,发动了20多个小伙子,组织了一个抢救水泥的突击队……"

            "党"提出了要求,"共青团员"的身份提出了要求,雷锋便热诚地满足了这种要求。1961年农历正月初一,他抵抗住看戏的诱惑,背着粪筐给人民公社拣了300斤粪。300斤不是一个小数。请想象一下,雷锋一个人,孤零零地背着粪筐,在大年初一走在冬日的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如果不是由于他后来光荣牺牲,不是由于他的日记公开发表,他在这一天的行为不会有什么人知道。他不会得到任何外来的东西,除了他自己内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