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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可想而知这样的功课是多么缺乏趣味,对我来说尤其如此。这种状况久而久之居然导致了一个有悖常理的结果:如果有一天老贾跟别的女人过起了性生活,我很有可能采取一种装聋作哑的姿态。

            在购物中心我遭到了很多陌生人的触碰,却没有遇到马龙。这个结果在我预料之中,又让我极度失望。由于晚饭只吃了几块饼干我感觉很饿,饥饿导致了低血糖带来的晕眩,我在食品区买了一盒巧克力,走出购物中心,打算横穿地下通道,从工商银行出口出去,然后拐到海港路,打车回家。在横穿地下通道的时候我被一个流浪歌手所吸引,几乎是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歌手,他脸色白皙干净,称得上俊秀,是我喜欢的类型。像所有地铁歌手一样,他抱着他借以糊口的吉他,盘腿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我停下来开始听这个歌手唱歌,一边欣赏他的长相,看着看着我发现他某些地方跟失踪的马龙有些相像。五年以前马龙二十六岁,跟歌手年龄相仿。

            这样,我原定十点前回家的计划取消了,我站在地下通道里很认真地陪着歌手唱歌,几乎吃完了在购物中心里买的一整盒巧克力。最后我留下一块儿,跟我从包里找出的五十块钱一起,放在歌手面前的吉他盒子里。歌手对我的慷慨给予无动于衷,我很喜欢他这样——尽管我觉得他内心里不会真的对这张面额不算小的钱无动于衷。午夜的时候,地下通道已经非常冷清,歌手还在唱,我忽然意识到,作为一个听者,如果我一直站在那里,歌手可能就永远不会停止他的歌唱,而他的嗓音已经明显有些疲倦了。我离开歌手,一个人走了。在扶梯口处我听到歌手停止了他的工作。

            我的丈夫老贾回家很晚,大约凌晨两点多,我听到他拿钥匙开门的声音,之后他站在客厅里关手机,一阵轻微的关机音乐像某个人深夜里的短暂梦呓。我觉得老贾大可不必这样,婚后一年多,他的手机是家里我唯一没有动过的东西,我深信生活中的很多烦恼都是人们有意自找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手机就是一个典型范例。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女人那么喜欢偷窥丈夫的手机,这样做对她们来说没有任何好处。我想,老贾作为一个还算有钱的小商人,一年前之所以看上我,大约就是因为看上我对生活所持的那种无所谓的态度,包括对钱。这些年我一门心思寻找马龙,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件事情占据了我绝大多数的精力。

            这一晚我睡得依然不好,梦断裂成了几段,它们之间似乎有所关联又似乎互不相干,我依稀记得有一段梦依然是追赶马龙,地点在我刚刚流连了一个晚上的地下通道,另一段梦是我看到了自己龇牙咧嘴的特写,本来我牙齿长得很整齐小巧,在梦里它们又尖又长,有两颗几乎就像两把匕首,很陡峭地伸出嘴外。还有一段梦情节离奇:我跟流浪歌手在地下通道里做了一场爱。这个刚刚跟我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居然闯进了长久以来几乎只有马龙一个人占据着的梦里,这个情况让我吃惊不小。我躺在床上,用了一小段时间回忆梦境,同时让身体深处的痉挛平息——梦里的做爱很淋漓尽致,是跟老贾从来没有过的。

            再次睡过去的时候,我听到老贾在笑。他跌在我不可知的睡梦里,笑得像个孩子。

            三

            有必要回忆一下我跟朱小青的友谊。因为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寻找马龙成为我跟朱小青每次通话或者见面的主要话题,我们有着可供回忆的过去。相比之下,我的丈夫老贾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局外人。

            回溯我跟朱小青的友谊是一件温暖的事情,没有其他任何一个朋友能在我身边待上二十年之久——朱小青今年二十五岁,她的母亲在她一岁的时候就失踪了,村里人都知道这个女人跟别的男人跑了。朱小青十岁的时候,有一天在村口碰见一个给她糖果吃的女人,这个女人正是她的母亲。她的归来连累了自己的丈夫——朱小青此后连她的父亲都切齿痛恨,她觉得他很不争气,居然容忍自己的女人说跑就跑说回来就回来,即使要收留她,她认为他也至少应该把那女人吊起来揍上一顿,而事实上,朱小青的父亲对妻子一如既往地好,他甚至从不追问有关她跑而复回的事情。

            也许只有我才能体察朱小青多年来是如何被母亲带来的耻辱所围困,在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包括她母亲)面前,朱小青从不轻易暴露自己的软弱,她的母亲为她对自己的仇视而伤心欲绝,村里的女人们则认为她是一个心硬的孩子。从母亲回家开始,朱小青就搬到我家里去住,夜里她搂着我的脖子,哭着告诉我说她是刻意弄出那副倔强样子来的。我比朱小青大六岁,这决定了以后的多数时间,我无法跟朱小青日夜待在一起,给她精神上的依赖。事实上,朱小青跟我睡在一个被窝里的时间只有一年,一年以后我离开朱小青,相继到县城和更远的城市去读高中和大学,而朱小青勉强读完了职高,就开始了她颠沛流离的择业生涯。在读高中和大学期间,我收到的最多的信件来自于朱小青,我了解她每时每刻的生活状况,到了事无巨细的程度。截至我到现在的城市落脚朱小青闻讯追逐而来,她已经换了二十几个工作。

            朱小青最终在这个城市安定下来,并像我一样跟一个男人确立了恋爱关系,我跟马龙,朱小青跟王铁。王铁是马龙的朋友,当时他们两人都挺喜欢我的,但是我对他们两人感觉差不多,始终没有什么大事促使我在他们中间做一个选择。朱小青不太相信一个人会同时喜欢两个人,她觉得这很不可思议,因为马龙跟王铁无论从长相还是性格还是爱好甚至世界观方面都完全不同。可我觉得,我之所以那么难以取舍,正是因为他们完全不同。在对待很多问题上,我跟朱小青的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朱小青很盲目地尊崇我,却永远也无法跟我想到一起,这是她穷其一生也想不通的一个问题。

            不过,最后我还是告诉朱小青说,我喜欢王铁可能要比喜欢马龙多一点点。这个说法并不代表我本人的真实想法,我只是为了应付一下朱小青而已。跟朱小青说完之后我更加觉得选择他们当中的谁都是一件很难的事,又过了一些日子,我甚至想把这两个人都放弃了,后来,不清楚王铁和朱小青谁主动一些,总之他们两人好上了,这解决了困扰我长达几年之久的一个难题,于是我就跟马龙好了。我们四个人起初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当时我有一间公司给的单身宿舍,马龙和王铁是铁路刑警,除了办案之外,每天晚上这间宿舍就作为我们四个人吃饭和娱乐之处,晚饭通常用一个小电炉简单地炒几个菜,或干脆煮上一锅方便面,娱乐则是玩纸牌,或者麻将,或者勾肩搭背到街上玩,一整条南大街,几乎能从东走到西。

            当然,符合合久必分的定律,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小团体不可避免地走向解体——鉴于马龙和王铁当初都曾经喜欢我的事实,在我们四个人一起玩的那些日子里,难免会有一些很微妙的东西时不时冒出一个小头,给我带来短暂的不安,我认为这不太公平,朱小青不应该无限期地承受王铁曾经喜欢我,并且某些时候仍流露出对我的好感——这种伤害,尽管朱小青盲目地尊崇着我。用马龙后来说过的一句话形容朱小青对我的尊崇也许比较合适一些:朱小青对你简直称得上坚贞不渝,打个比方,只要你喜欢,我肯定她连自己的老公都能送给你。

            这就是我跟朱小青之间深不可测的友谊,截至马龙给朱小青下了上面那个定论,我们之间已经保持了二十年的友谊,马龙给朱小青下了那么一个定论之后,大约第二天,他就从我们的生活里失踪了。在他失踪之前我们的小团体已经解体了一年时间,除了我上面提到的那些时不时冒出头来的微妙的东西,是我决定瓦解这个小团体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些其他事情促进了小团体的分化,主要是:朱小青结束了游手好闲的生活,到一家保险公司做了业务员,她很热爱并积极投入了这项工作;马龙和王铁那段时间参加了一个专列保卫工作,据说某一位很有来头的首长将要在这个城市逗留一段时间,马龙和王铁先是被派往距此地四百公里的另一个城市跟当地警察办理交接,然后跟随专列返回我们的城市。一段日子之后首长离开了这个城市,我又被公司派往上海出了一趟差,我们的小团体如我所愿,顺利解体了。

            此后我们四人再没聚到一起过,朱小青经常利用工作之便,提着装满保险宣传单的公文包,到我那里小坐一会儿,我动员公司员工买了几份朱小青推销的保险。朱小青保险做得相当不错,和王铁结婚后,他们家里主要的经济支出都来源于朱小青。说实话我没有想到朱小青职高毕业竟会混得这么好。现在的朱小青二十五岁,这个年龄的朱小青珠圆玉润,出手阔绰,除了利用工作时间到我公司小坐,还隔三差五请我去做做美容美发或者美甲。

            就是这样——某一天我忽然觉察我跟朱小青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某种改变,也许这样说不太恰当,恰当的说法也许是这样:我跟朱小青的关系加入了某些新东西,这种加入是潜移默化的,不为我所洞察的,等我意识到这一点,这些东西早已经渗透进去了。无疑,这些新鲜的元素是朱小青的成长,及由成长带来的在我们之间关系把持上的逐渐主动。我在越来越被动地享受朱小青给予我的友谊,即便是对我的尊崇(我认为这种尊崇一直存在,从没有消失过),我也逐渐感觉它变成了一种来自于朱小青那一方的很博大的施予性的尊崇,而在过去,她对我的尊崇是来自于我的,我的博大,我的施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