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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本来他没有名字,那个自称是他老子的人一直“狗崽子”“狗崽子”的叫他。
  记忆中,尽是男人带着酒气的辱骂声,还有毫不留情地拳打脚踢。
  “老子花钱买了你,你就得给老子干活!”
  男人从来没有掩饰过他是他花钱买来的事实。
  这在村里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类似这样花钱买儿子的人家,不少。
  买他的人叫刘金贵,据说是没有生育能力,买个儿子回来继承香火,给自己养老送终。
  但同时心里又膈应他不是亲生的,认为他养不熟。每日拳打脚踢少不了,喝了酒后就拿几岁的孩子撒酒疯。
  当时的林非年纪太小了,很多事情都记不清楚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只模模糊糊地还记得,有人叫自己“feifei”……
  他给自己取名叫“林非”,是因为那个教他认字的女人姓林。
  在那段黑暗的记忆中,唯一给过他善意的女人。
  这里娶不着媳妇的人,大都会选择从人贩子手里买媳妇。
  刘金贵也是其中一个。
  在买回他之前,刘金贵还给自己买过一个媳妇。
  在林非的记忆中,那个女人总是一个人呆坐在角落里,神情麻木恍惚。
  女人曾经逃跑过很多次,最后都失败了,被抓了回来。
  起初,刘金贵还指望着女人能给自己生个儿子,不敢下死手打她。在发现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后,便对女人下手越来越重。
  女人被打狠了,逐渐看着精神也不太正常了。所有人都以为女人是被打怕了,听话了。
  可是,她没有。
  对于这个同样是被拐来的孩子,或许是天生保护弱小的本能,也或者是同病相怜之感,在他被刘金贵打得遍体鳞伤时,女人总会偷偷地来给他上药;
  在他被饿得头晕眼花时,女人也会悄悄塞给他一个红薯。
  有时,她还会教他识字写字;
  女人告诉他,她叫林阿梅,在被拐来之前,刚刚考上了大学。
  林非还记得,女人说自己考上大学的时候,眼里散发着的光芒。
  可是,那种光芒立即又消失了。
  女人低声喃喃道:
  “……我想回家……”
  七年的时间里,女人一直在找机会逃走,从未放弃过。
  有一次,她曾经逃出过村子,到了镇上,可最后还是被抓了回来。
  那一次,是她逃得最远的一次,也是她最绝望的一次。
  旁人的冷漠和无视,让女人消沉了很久。
  可这并不是最残酷的。
  随着时间过去,刘金贵和村里的人都放松了对林非的看管。众人都明白,都过去这么久了,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的孩子又能跑到哪里去……
  在刘金贵允许林非离开村子后,他想帮女人逃出去,去镇上的邮局替她寄了一封信。
  此时女人又鼓足了勇气,决定再试一次。
  这一次,成功了。
  终于,有人来了。
  当见到自己的父母和家人时,女人扑到他们的怀里放声大哭。她以为自己终于能回家了……
  抱头痛哭之后,就要面对现实了。
  这些年,不管刘金贵打了她多少次,林阿梅也从未放弃过回家的念头。
  然而,旁人再多的伤害也抵不过来自亲人的一句话。
  她的母亲说:
  “你看你出了这种事儿,以后也不好再嫁人了。留在家里,回头要是别人问起来,我和你爸的脸上也过不去,还有,你弟也马上要说媳妇儿了……家里也难……”
  她的父亲说:
  “既然你都跟那男的过了这么久了,干脆就留下来,去扯个结婚证,踏踏实实过日子。”
  听着耳边不停劝解的话,女人彻底坠入了地狱。
  人来了,又走了。
  而女人留了下来。
  林阿梅一直沉默不语,也没有回头去看远去的车子。
  刘金贵很得意,正式认了岳父岳母,这媳妇从此以后就是他的了。等人都走光了后,男人操起烧火棍,痛打了林阿梅以及替她寄信的男孩一顿。
  女人顶着满身的伤,不哭也不闹,好像整个人已经没有了灵魂。
  那天晚上,黑漆漆的村子,被一声惨叫惊醒。
  他记得,
  女人拿着带血的刀从男人的屋子里走了出来。她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向大山中走去。
  男人死了,女人跳崖了。
  至于,留下来的那个男孩……
  十岁了,能记事了。没有哪家人愿意多管闲事地收留。
  男孩跑进了山里,在悬崖下找到了女人的尸体,将她埋在了山中。
  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林非。
  林非小心翼翼地活着,他大部分时间都躲在山里,防着那些专拐流浪孩子的人贩子;也去黑作坊当过童工,捡过垃圾,饿一顿饥一顿的,也活下来了。
  不知不觉,他就长大了。
  这些年来,他不是没想过离开这个地方。
  可是,他一个黑户,又能去哪里?
  林非不知道,家在哪里?
  也不知道,是否还有人在等着他?
  他在大山脚下搭了一个简陋的屋子,当作了自己的家。
  ……
  “啊——”崽崽张大着嘴巴,正等着眼前的人投喂。
  见眼前的人走神,小手使劲儿挥舞着,扯住了他胸前的衣服,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咿呀!”
  林非回过神,望着怀里正抱着的小娃娃,见小娃娃气鼓鼓的小脸蛋,不禁失笑。
  他想轻轻拨开小娃娃紧攥着自己衣服的小手,不过错估了崽崽不肯放手的决心。
  只要林非有想把衣服扯出来的动作,小娃娃就扯着嗓子嚎,来去几次后,他也就任由崽崽攥着自己的衣服不放手。
  他单手抱着小娃娃,另一只手去拿勺子,然后将桌子上放着的米汤慢慢喂给了崽崽。
  “嗷呜——”换了小勺子,崽崽一口吃下肚子,小嘴吧唧吧唧的。
  林非给小娃娃擦了擦嘴巴,看着碗里的米汤,眼里出现了一抹担忧。
  今天,他去镇上的时候,听到几个女人抱着孩子坐在店门口聊天。他听到,她们在聊自家孩子的事。
  怀中的小娃娃还在喝母乳的年纪……
  第二天,林非出了门。
  不放心小娃娃一个人在家,他依旧把她放在背篼里背着。
  走过几道山路,找到了靠近镇子东边的一个村子里养羊的人家。
  跟人商量好,回去时,他提了一罐羊奶。
  林非背着背篼正走在田埂间的小路上,远远便听见泥土坡上边的大路边上有人在叫自己。
  他抬头一看,是镇上砖窑的老板。
  男人靠在摩托车旁边,车钥匙插入锁孔里,胳肢窝里夹着一个黑皮夹子,嘴里叼着一根烟。
  等林非背着背篼上了土坡后,他也差不多抽完了最后一口。
  他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了几下,抬起头来,语气不快道:
  “昨天没来,今天又没来?”
  “不想干了是吧?”
  林非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不干了。”
  一听这话,男人皱了皱眉,道:
  “别啊,怎么干得好好的,说不干就不干了?”
  林非干活卖力,又不像其他人那样偷奸耍滑,他对他还挺满意的。
  “是不是那个老刘又乱扣你工钱了?”男人说道。“你别理他,他就那样的人。”
  林非转头看了一眼背上的背篼,然后回过头,对面前的人说道,“这活儿,现在我做不了……”
  这孩子还这么小,身边离不开人。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砖窑的工作,怕是不能做了。
  “我这手头接了个活,还缺人……”男人皱着眉,又从裤兜里拿出一根烟,低头点火,夹在手里吸了几口。
  “去北城,大地方。”
  他嘴里吐着白烟,转过头来瞟了一眼林非,慢悠悠道:“我看你人不错,跟着我干,少不了你赚的。”
  说完,也不等林非回答,男人转过身,将黑皮夹子挂在车把上,一脚跨上摩托车,右脚蹬踏了几下,手上转动着油门给油。
  “轰轰!”的声音中,只听到男人说道:“机会难得,你再好好考虑一下吧……”
  林非沉默地看了一眼远去的摩托车,转过身,背着背篼往家走去。
  路上,听到几个坐在大树下歇脚的人正议论纷纷。
  “前些个日子打雷,你们知道吧,劈中了路边的树,好巧不巧就砸中了一过路的面包车!”
  “俺们都听说了,那树被雷劈中了后就着火了,一下子就把车给点燃了。好像当时车里还有两个?还是三个人来着,听路过的人说,全部都被烧成焦炭了!”
  “造孽啊!也不知道是做了啥子亏心事,这么巧的事儿也遭碰上了?!”
  “你咋就知道人家这是做亏心事儿了?就不兴是意外?”
  “这老一辈传下来的说法,咋不信吗?人不是都说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还说,这造了孽是要遭雷劈的!不信看看,这不是就遭雷劈了吗?”
  “俺们六哥儿的娃儿就在镇上的派出所干事,这一回车子起火死了三个人,听说,为着这事儿,人县里都来人喽!”
  “难道不是个意外?怎么县里还来人了?”
  这走在路上来来往往的人,背着背篼的林非并不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