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当然,我们必须说明;这个定义是从预防艾滋病的角度来看的,因为只有阴道性交和肛交的传播可能性最大,而口交的可能性极小,“打飞机”全无可能,“三陪”则任何疾病都不会特别地传播。

            如果从性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那么“打飞机”和“打波”(抚摸小姐的乳房)也是性行为,也应该包括进来。如果从社会性别的角度来看,那么脱衣舞等等色情表演和戴有性刺激意义的“三陪”,甚至色情声讯台的服务也应该包括进来。

            可惜,对于这些宽泛定义上的“性活动”,甚至仅仅是“情色活动”,国际学术界尚缺乏统一的明确定义;因此我们也就无法调查。这里只能暂付阙如。

            如果有人从非学术的角度,说我们这是人为地把“小姐”的范围缩小了;那么我们就要反问:究竟为什么要扩大它呢?或者说,非要把小姐说得那么多,究竟对什么人、什么事情有好处呢?

            2、我们首先看生产,还是看需求?

            据我所知,许多人都是首先调查出某处性产业里有多少个“小姐”,然后再推算全中国应该有多少小姐。

            在方法上,这并无多少可指摘的,但是在思路上,这岂不又是“女人是祸水”论?如果没有男人的需求,尤其是如果没有公款嫖娼、赃款嫖娼的强大需求,我才不信中国会有这么多小姐,更不信居然能有个别小姐卖出了天价!

            附带一说:我认为,研究已经被抓获的小姐,无论多么努力,也仍然毫无意义。这是因为,按照《中国统计年鉴,2000》公布的数字:1999年被公安机关受理的“嫖娼卖淫”案件总共是216,660件,比1998年增加14.05%。但是据我调查,公安机关所受理的不足1%。

            也就是说,如果仅仅研究那些已经被抓获的小姐,那么充其量也只能发现:为什么仅仅是这些倒霉蛋被抓住了;而且,这也需要调查那些幸运的没有被抓住的小姐,然后进行对照才行。之所以有的社会学者孜孜不倦地研究已经被抓获的小姐,其实不是方法问题,而是思路问题、价值观问题。

            从防病工作的角度来看,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是对于男客的研究、宣教和干预。国外的研究发现:男客中已经感染性传播疾病的人的比例相当高。也就是说,当一个女性从农村妹子变成小姐的时候,她首先是受害者。如果这个社会要求她成为防病的大堤,而且“不骂水高骂堤矮”,那么怎么说也是不公平的。

            尤其是在一次具体的性服务过程中,使用或者不使用安全套的选择权,更多地掌握在男客的手中,尤其是那些大权或者大款更有可能恃强凌弱。这,能怨小姐这个弱者吗?

            3、我们看重人数,还是次数?

            我们现在还没有大规模调查的数据,表明每个“小姐”多长时间才会有一个男客,她又总共从事多长时间的性服务。但是后者除以前者,却等于每个小姐的营业总次数。因此,如果一个小姐每天接客的人数越多,从事“性工作”的时间越长,她的营业总次数当然也就越多。

            一般来说,在一个相对的时期内,男性对于小姐的需求是大体恒定的。那么在有限的市场里,每个生产者的效率一高,生产时间一长,生产者的总人数就不得不减少,即使再有别人想投入这种生产,也极难插足了。因此,我们得出计算公式如下:

            小姐人数=男客的总需求÷(小姐每天接客人次×小姐从业总天数)

            这就是说:“性工作”的正当职业化和“红灯区”的存在,实际上大大减少了投入性产业的女性的总人数;小姐客观上是牺牲了自己,保住了其他女性的“贞操”。尤其是,国外的研究已经发现:处于正当职业化环境里的娼妓,虽然卖淫次数更多,但是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与频率也更高。

            我们是社会主义,因此我们必须“扫黄”,必须把抓到的小姐“改造好”,或者把没有抓到的小姐吓唬跑,以便其他女性能够从腾出的空隙里挤进本来她可望而不可及的生产者的行列。因此按照我的推算,曾经出售过“性交合服务”的女性,大约是“现行小姐”的3倍;或者说,现在的小姐已经是第3轮了,或者说,我们的扫黄大业已经彻底胜利过3次了。

            从预防性传播疾病的角度来看,什么更加危险?是一个人固定地卖100次,还是100个人轮流着每人卖一次?无疑是后者,因为即使传染率相同,固定卖也只会在性产业的涉足者群体中传染,而轮流卖,那些转业小姐却可以把疾病传播到与性产业毫不相关的其他人群里去,而且小姐轮流得越快,疾病传播得就越广。所以说,“扫黄”能够替性病治疗单位扩大客源,只不过目前还没有统计到扫黄战果中去。

            4.历史累计的计算结果

            根据我们本次调查的结果,套用上述的计算公式,按照最大的可能性(平均数与中位数里最大的那个),分步计算如下:

            男客的总人数:(2000年人口普查的中国男性20-64岁总人口)39,439万X(曾经与小姐性交过者)6.4%=2,524万人。

            男客的总需求:2,524万人X(找过的小姐的人数)3.43人X(与每个小姐性交的次数)1.85次=16,016万人次。

            小姐平均每天接客人数:根据廖苏苏教授1998年在海南的调查,是平均大约每天0.5个。根据我们1998年在广东的调查,平均大约每天0.5个;2001年在四川的调查,每天大约平均0.25个月;2002年在东北的调查,平均大约每天0.17个;2002年在深圳的调查,平均大约每天0.25个。因此我们确定为每天0.2-0.5个。[5]

            人们之所以总是习惯于夸大这个数字,第一是因为只看到(甚至只是听说)那些最活跃的小姐和接客最多的小姐,却不知道这样的小姐只占极少数;第二是因为仅仅在小姐们上班的时候去看(甚至从来没有真的“蹲守”),却忘记了在1天的24个小时里,生意火的时间不会超过4个小时;第三是因为已经先验地认定小姐们“发大财”了,然后再反过来推算,结果必然夸大。

            小姐从业的平均天数:根据廖苏苏教授1998年在海南的调查,中位数是5个月。根据我们1998年在广东的调查,中位数是6个月;2001年在四川的调查,中位数是4.5个月;2002年在东北的调查,中位数是5个月;2002年在深圳的调查,中位数是5个月。因此我们确定为4.5-6个月,即135天-180天。

            对于小姐从业的时间,一般人也是倾向于夸大。其实,目前中国的小姐有一个最大的特色,就是很少有人真的把它作为一个职业来看待,更没有一个把它当作是终身职业。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是“临时打工”,而且即使在打工期间,也很少有人会从不间断地干。她们会回家、跳槽、转移地方、出去游玩、自己放自己的假等等。因此,她们首先是从业时间短,其次是从业时间并不连贯。我们这里按照135天到180天来计算,已经是实行最大化原则了。

            计算过程:

            累计男客的总人数:(2000年人口普查的中国男性20-64岁总人口)39,439万X(一生中曾经与小姐性交过者)6.4%=2524.1万人。

            累计男客的总需求:2524.1万人X(找过的小姐人数)3.37人X(找小姐的次数)1.87次=15,821.6万人次。

            计算结果:

            最大规模:(男客的总需求)15,821.6万人次÷[(小姐每天接客人次)0.2次×(小姐从业的总天数)135天]=(小姐人数)586.0万人。

            最小规模:(男客的总需求)15,821.6万人次÷[(小姐每天接客人次)0.5次×(小姐从业总天数)180天]=(小姐人数)175.8万人。

            请千万注意:这里的两个数字,说的都是自从1980年代以来,曾经做过哪怕一次小姐的女性的总人数,是十几年来小姐的累计数;决不意味着在中国同时存在着这么多的小姐。

            按照严格的含义来说,我们所公布的数字是这样一个意思:从大约1980年起(那时广东开始第一次扫黄)到2000年8月(我们调查结束的时间),在中国曾经有过176万到586万个女性,向男人提供过阴道性交或者肛交的收费服务。即使按照最大可能性加上正负5%的抽样误差,这个数字也是在167万人到615万人之间。除此以外的任何夸大,我们都概不承认。

            我们预计,说我们算少了的人,肯定比说我们算多了的人要多得多。可是,凭什么说我们算少了呢?可能就是根据某些性产业场所里熙熙攘攘来估计所有小姐的营业次数很多;根据某些小姐的个人经历来估计所有小姐都连续做过几年。

            我们且不说以偏概全的问题,而是要指出:夸大的人都忽视了一个其实非常简单的算术问题:在男客没有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一个小姐每天接客的人数越多,做的时间越长,那么小姐的总人数就越少,而不是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