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如此一环连一环,艾滋病就可能威胁到广大的中国普通人。也就是说,那些既嫖过娼又有其他性伴侣的男人是一种“桥梁”,就是他们把性服务小姐与普通人连接在一起,成为通过性生活传播艾滋病的罪魁祸首。

            那么这些男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是形形色色的男性厂长、经理和老板。在他们中间,有26.7%的人曾经嫖过娼,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社会阶层。他们嫖娼的可能性是城市男工人的10倍,是各种农村男劳动者的22倍。此外,他们的其他女性“性伴侣”也最多,是男工人的1.95-2.60倍,是男农民的2.87-3.37倍。

            当然,即使是嫖娼,如果坚持使用安全套(避孕套),被传播艾滋病的风险也会极大地减少。嫖客中有46.9%的人每次或者经常这样做,在被调查之前的3个月里,这样做的嫖客则达到65.7%。

            可是,在那收入最高的5%的男人里面,与“小姐”性交过而且不使用安全套的人居然高达31.6%。即使是在收入中等的那55%的男人里,这样的人也有9.1%之多。

            如此一来,这些男人从性产业里得来的艾滋病,就会传染给他们的妻子、情人、二奶、小蜜,甚至是那些被他们奸污的女性。

            尤其重要的是:这些男人作为嫖客,还会把性病艾滋病传染给那些本来没有病的小姐们。泰国的一项研究发现:嫖客中已经有性病的人,远远多于妓女中以及有性病的人。究竟是谁传染了谁,还不清楚吗?

            笔者的结论是:

            1.性服务小姐,无论她们自己有多少艾滋病,都不会必然地威胁普通人。给她们扣上“艾滋病传播者”的帽子毫无根据。相反,她们是第一批受害者。

            2.真正的传播者,是既嫖娼又有其他性伴侣的那些男人,其中最主要的是厂长、经理、老板。

            3.最危险的传播者是这些男人里不使用安全套的人。

            因此,如果真的是为了防止艾滋病的性传播,我们就应该直接针对这些男人进行宣传、教育乃至处罚,而不是把“小姐”们当作替罪羊。例如,我们为什么不能在各种考核当中,专门给权贵们来一个预防艾滋病知识的考试?为什么不能规定:不使用安全套嫖娼者加倍处罚?

            艾滋病恐慌:整肃性道德的最后武器

            1994年,我发表了一篇调查报告,运用分层等概率的随机抽样方法揭示了:在北京市所有正规高等院校的全体男女大学生中,至少有9%左右的人已经发生过阴道性交。后来,新闻界的朋友告诉我,国家教委某司的领导,部分地依据我的调查数据,决定从1995年9月起,在上海和郑州的大学里,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的试点工作。朋友们说,你的研究终于产生社会效益了。

            这真让我哭笑不得。因为我恰恰不同意目前中国这种散布恐慌的“教育”。

            进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无疑是非常必要、非常正确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第一,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而进行教育?是真的为了使人人都健康,还是为了整肃性道德?第二,用什么来进行教育?是用准确的科学知识,还是用人为地夸大的恐慌?

            1.艾滋病是“体液传播”而不是“性传播”。

            从根本上来说,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其实只有两个要素:第一是病毒携带者排出了体液(主要是血液、精液和其他分泌物);第二是另一个人出现了破损。因此,我们现在所大肆宣传的所谓“性传播”途径,其实归根结底也同样是由于体液进入破损,才得以传播的。

            在阴道性交中,只有带病毒的体液通过女方的子宫内膜,或者双方的任何破损处而进入另一方的体内;病毒才能够传播。

            在进行肛门性交时,双方都比较容易出现微小的破损现象,结果体液才能进入另外一方的体内。

            总而言之,如果没有体液这个中介物,如果双方都没有丝毫破损,那么艾滋病是不可能传播的,无论你搞什么样的“性技巧”,无论你更多少个人搞;都不可能传播。

            可是由于存在着艾滋病恐慌,甚至是由于一些人故意散布这种恐慌,许许多多其实一辈子都不可能“性乱”一次的中国人,却被“性传播”吓得要命。有的人甚至连被性服务小姐摸了一下手,也要连续做3次化验。可是与此同时,他们却坦然地接受输血与注射或者针灸,从不去查看一下消毒工作怎么样。

            这是谁骗谁?

            2.通过性交来传播艾滋病的概率是很小的,而且避孕套无疑就是预防艾滋病的安全套。

            按照我国目前的某些宣传,似乎只要跟病毒携带者性交一次,就必然100%地被传染上艾滋病。其实,即使不使用避孕套,通过阴道性交传播艾滋病的概率只有500分之一。如果使用避孕套,传播概率就只有10万分之一![1]

            10万分之一的概率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它低于全世界10年之内的飞机失事概率,低于北京市一个月里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许许多多种一般疾病的传染率。或者这样说:一个人即使从15岁开始就跟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进行阴道性交,那么到65岁时,即使平均两天就性交一次,最多也不过性交9125次。如果每次都正确地使用避孕套,那么被传染的概率只是接近10分之一。但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实际上不会有这么傻的人,因为我们的宣传已经把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描绘成恶魔和杀人犯了,谁会有如此强大的爱情?

            与此相对照,母亲传播给婴儿的概率是五分之一;共同使用一个针管或者针头的传播概率是50%以上;而输入病毒携带者的血浆,被感染的概率就会更高,甚至近乎无一幸免。

            该预防什么,还用多说吗?

            我们的大多数宣传和教育,仅仅把性传播这一条途径作为传播艾滋病的最大危险。那么,我想问问:宣传者们知不知道,那一袋袋输进人们体内的血浆,究竟有多少曾经做过艾滋病病毒检验呢?尤其是,究竟有多少人由于卖血而被传播了呢?我也想问问,一次性使用的注射针头,在多大范围内推广了呢?这些,难道就不会传播艾滋病吗?尤其是,如果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来献血或者打针呢?

            当然,在阴茎插入肛门的性交中,传播艾滋病的概率要远远高于500分之一(确切的概率目前还没有确定下来),因此西方的艾滋病首先是在男同性恋者当中传播开来的。但是我们的宣传教育却尤抱琵琶半遮面,羞答答地不敢讲清楚肛门性交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更不敢讲它为什么会更容易传播艾滋病,尤其不敢讲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它。因为要说清这一点,就不得不讲“性行为细节”,而这被认为是下流的,甚至是犯法的。

            可是,如果我们的宣传还不敢讲透这个问题,却一味地鼓吹传统性道德,希望人们“戒隐”,那才是对民族的犯罪。

            3.疾病不仅是医学的定义,而且是社会控制的借口。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疾病的威胁都可以被某些社会力量加以无限夸大,然后用来达到他们自己的另外的目标,而他们的旗号一定是最善良的。

            19世纪的西欧,梅毒曾经一度猖獗。于是许多人打着“医学”与“防病”的幌子,发动了一场持续的“道德整肃运动”。到19世纪70年代,这股社会势力终于推动英国政府正式发布了《反传染病法》。可是,这是真正的挂羊头卖狗肉。当时的人都知道,它其实完完全全是一个禁娼的法律,而且最主要的并不是为了人民大众的健康,而是因为娼妓的泛滥和梅毒的传播,曾经极大地削弱了大英帝国海陆军的战斗力,延误了殖民扩张的几次战机。例如1857年印度发生大规模起义的时候,由于梅毒作怪,英国本土居然派不出足够的援军去镇压,使得印度险些独立。

            可是历史却告诉我们,真正把梅毒的危害控制住的,并不是这种道德整肃运动,而是20世纪初发明的“六0六”药粉,是30年代发明的青霉素。同样,真正迫使娼妓减少的,也不是这种道德整肃运动,而是它的对立物--60年代开始的性革命;因为性革命之后,买淫的男人极大地减少了,妓女才会因为卖不出去而不得不减少。

            中国人是在最需要的时候听说艾滋病的。80年代后期,一场性革命已经在中国出现,凡是没有闭目塞听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它的到来。但是某些社会势力已经没有任何象样的理论可以批判它了,也没有什么切实可用的措施能够阻止它了。千钧一发之际,西方出现了艾滋病,有些中国人马上把它命名为“爱资病”。接着,中国也发现了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尽管当时只有几例,尽管到现在仍然主要是吸毒者,但是几乎一切舆论都如获至宝,拚命地在性道德上做文章(可惜到现在也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整肃性道德的最后一线希望,全都寄托在艾滋病的“性传播”身上了,因此才会有如此大规模的、与真实发病率如此天差地别的、人造的“恐艾症”。一些人已经在大声疾呼“禁欲教育”,也就是只有当和尚与尼姑才安全!

            可惜,国际上早就有了研究成果:恐慌越大,人们就越可能更快地识破其虚假,然后就会加倍地掉以轻心或者满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