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艾滋病恐慌很快也会走到这一步的。即使是在今日,散布恐慌对于预防艾滋病也没有丝毫的益处,反而会使它更加容易传播。

            至于用艾滋病恐慌来整肃性道德,我只想问一句:艾滋病只不过是一种病毒性疾病,病因与传播途径都非常清楚,降伏它肯定比攻克癌症要容易得多、早得多。到那时,还会有什么别的武器吗?

            怎样去理解艾滋病感染者?

            《南方周末》曾经发表过一位读者的文章,表示自己无法理解艾滋病人感染者;接着该报又刊登了针对前文的一篇争辩。我觉得这个问题确实应该讨论,因为前一篇文章的可贵,就在于它不回避矛盾,而是揭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看法。可惜,后来的争辩文章却并没有说到点子上。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艾滋病人的什么?

            毫无疑问,许多人是因为从事了不道德的行为,才被传染上艾滋病的。如果不正视这一点,仅仅拿卖血的农民作例子,是无法说服别人的。但是,谁让您一定要去理解那些不道德的行为呢?前一篇文章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有些犯糊涂。

            我们需要理解的仅仅是:不管是艾滋病还是流感,都只是一种疾病;被感染的人都是一模一样的病人;我们对他们都应该一视同仁。也就是说,需要理解的是他们患病的现状,而不是他们得病的原因。否则,我们怎么能保证,在患流感的人里,就一定没有人是因为跟“二奶”接吻才被传染的?难道给他治病的医生,都是因为理解“包二奶”吗?或者说,难道医生必须首先理解“包二奶”这种行为,才能给他看病吗?

            病就是病,是病就得治。我们不能根据病人的身份来取舍;否则,监狱里就根本不应该设医生,让犯人们都病死才好。我们也不能根据得病的原因来取舍;否则,医院就变成“重案六组”了――先把你侦察一个够,再决定给不给你看病。

            我相信,谁也不希望看到这种局面;因为如果按照雷锋的标准来要求,我们几乎每个人都曾经有过不那么道德的行为。难道我们因此就明明有病也不被承认吗?得病,这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权啊。

            第二,怎样做,才算是理解艾滋病感染者了?

            所谓“理解”,其实只是介乎于反对与支持之间的一种态度。谁主张过,因为理解艾滋病感染者就应该去支持甚至学习那些不道德的行为?所谓“理解”,在为数不多的榜样人士那里,可以表现为与艾滋病感染者亲密无间;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只要不歧视就足够了。

            如果我的熟人感染了艾滋病,我应该像他得了流感那样,同样地帮他求医问药,而不是退避三舍,恩断义绝;更不是非要把他置于死地不可。如果我居住的地方发现了艾滋病人,我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是也没有必要非把人家赶走,更不应该无理取闹地要求政府消灭他们。如果我能够参与决策,那么绝不会再搞出“严禁艾滋病人进游泳池”那样荒唐的规定了,因为那是不会传染的。

            总之,理解其实一点都不难,只要真的知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就不会自己吓唬自己,就不会自我隔离,就没有理由把病人当作罪犯,就能够该出手时就出手,帮他们一把。只有这样,在这个所谓的“艾滋病时代”里,自己才能活得舒心。否则,艾滋病人毫无疑问还会增加,那时,难道我飞到月亮上去?

            其实,《南方周末》刊登的那篇不能理解艾滋病人的文章,只是冰山的一角。

            我在某个已经发现艾滋病的地区作过调查,那里的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找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把艾滋病感染者全都关在里边。有的人痛心疾首地质问:政府为什么还不赶快行动?!有的人则自告奋勇地要为此出钱出力。还有人连关押的地方都勘察过了。

            这种建立“艾滋病集中营”的想法,在现实生活中恐怕比仅仅是不理解还要普遍。随着艾滋病人的增加和扩散,它不仅会更加普遍,还会更加强大;因此不能不拿出来细细讨论。尤其是因为,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无知的问题了,而是涉及到人类究竟应该如何相处的根本问题。

            “艾滋病集中营”的理论基础在于:感染者会危害别人,而任何会危害别人的人,都应该至少被关起来。如果政府不这样做,被危害者就可以这样做。一切“私刑”和非法拘禁都是据此产生的,而且往往能够获得许多人的支持。

            这个道理对吗?咱们从生活常识来看。

            第一,我是怎么得流感的?肯定是别人传给我的。如果我非要惩罚那个别人,那么另外的别人一定都会劝我: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啊。也就是说,被别人非故意地传染了疾病,并不能自动地授予我惩罚别人的权力。这只是我生活在现今这个世界上的一种必要的代价。那么,我怎么知道艾滋病感染者就一定都会故意去传染别人呢?

            第二,流感来了,如果我只顾呼吁把那些先得病的人关起来,自己却疏于预防,别人一定都会说我傻。尤其是,即使在流感最猖狂的时期里,也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得病。也就是说,所谓必要的代价,实际上往往非常容易避免。因此,如果我能够预防却仍然要求建立“艾滋病集中营”,那我就是“柿子专拣软的捏”,是在欺负人。

            第三,即使真的被故意传染了,我就算杀了那个人,自己的病就会好吗?所以我其实只是在泄愤。那么,为什么我的泄愤是正当合理的,而艾滋病人的泄愤就该被惩罚?他的艾滋病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所以,此门一开,就会冤冤相报何时了。所有人就都会失去一个共同的安全。

            第四,我是一个公民,我当然有权要求政府保护我。但是艾滋病人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吗?尤其是,如果我所要求的保护会损害对于别人的保护,我还能那么理直气壮吗?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在“入世”以后,如果我还不明白“人人生而平等”;还没有学会协商与“双赢”;还不懂“我活也让别人活”;甚至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忘记了;那么我恐怕也就没有资格非要政府按我的要求办了。

            总而言之,为什么过去的人总说“见蛇不打三分罪”,而现在的人不但以蛇为美食甚至为宠物甚至立法保护?就是因为人类已经不再盲目地恐惧和消灭那些其实我们很容易预防其危害的事物;就是因为人类逐渐明白:我给别人的每一声丧钟,其实也都是为我自己敲响;就是因为人类正在理解:在这唯一的地球上,不能再制造敌人了,而永远地消灭一切敌人的唯一办法,就是把他们变成朋友。

            2001年4月底,我在四川某县探望了一位因为卖血而感染、弥留之中的艾滋病患者。

            他是贫苦农民,家徒四壁,躺在全家唯一象样的木床上等死。他全家还有5个因卖血而感染的人,弟弟、两个儿子、一个儿媳、一个女婿,都眼睁睁地守候在一边。

            他儿子说:“我家的房子,是父亲用血堆起来的。”

            他弟弟说:“亲朋好友没有一个来看他。他走不走都一样,我们已经在另一个世界里了。”他全家现在最愁的是,没有人肯给他抬棺材。

            我不由得握住了他那皮包骨的双手。

            因此写下歌词一首,希望有人能为它谱曲。让我们用歌声来表达对艾滋病感染者与病人的关爱。

            不由得握住你的手

            ――献给艾滋病患者的关爱

            不由得握住你的手

            我素不相识的朋友

            你的无辜使我心中充满愧疚。

            你我天各一方,分隔已久

            庸庸碌碌的人生把我弄丢

            淡忘了最原始的追求

            在这天降大任的时候。

            不由得握住你的手

            我心心相印的朋友

            你的痛苦是这个世界的伤口。

            原谅我无法把你挽留

            可是一个名字就是一段春秋

            不要说时光已到尽头

            人性依然是花团锦绣。

            不由得握住你的手

            我刻骨铭心的朋友

            我再也不会只是热泪长流。

            生活已经不可能照旧

            不能再寻找逃避的理由

            将心比心,共济在同舟

            博爱会把我们拯救。

            生活已经不可能照旧

            不能再寻找逃避的理由

            先天下之忧而忧

            爱,永远没有最后!

            艾滋病给社会学带来的新视角

            但是,艾滋病给社会学界带来的,不仅仅是“搭乘艾滋病列车”[2]的机会,更是对许多既存的社会学研究成果的挑战。这迫使我们不得不建立一些新的视角,首先地和主要地还不是为了参与防病工作,而是为了发展我们的学科。

            1.个体究竟是怎样被组织起来而存在于社会和参与社会的?

            国际上在研究艾滋病问题的过程中,最初把具有感染艾滋病的高风险行为者的计量单位称为“个人”(person)或者“人群”(people),后来又称为“群体”(group),再后来又称为“人口”(population)。现在则是怎么称呼的都有。这里面当然有对于人数增长的考虑,有避免歧视的考虑,有对传播途径构成的变化的考虑,但是也反映出,研究者们对于这些人是不是形成了社会组织,怎样被组织起来的,一直认识不清或者莫衷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