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因此,即使在夫妻性生活里,她们也不是不能而是没有资格去“浪”去“骚”。

            最典型的是:在“文革”中,对性价值的贬损意味着生殖的张扬,[10]于是人口剧增。

            可是从1981年起,中国开始在城市人口中全面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以后又陆续扩展到很大一部分农村人口。在当时和以后的很长时间里,没有人觉得这与“性”有什么关系。可是,这实际上就是基本摧毁了“性的唯生殖目的论”;因为在生完一个孩子之后,人们再过性生活的理由就只能是为了维系双方感情,或者干脆就是为了“寻欢作乐”。这样,“性的快乐主义”和“个体主义”及其实践就第一次在中国有了发展的可能。

            它的最直接、最主要的产物有下列一些:

            1.避孕和人工流产都自然而然地合理合法了,而且受到官方的大力推进。结果,在40岁以下的城市女性中,已经有49.1%的人至少做过一次人流,在农村则是29.1%。

            这首先减少了女性对于怀孕的恐惧,有益于夫妻性生活质量的提高。例如:在45岁以下的妻子中,不再害怕怀孕的人与仍然害怕的人相比,前者对于夫妻性生活感到满意的可能性是后者的2.05倍。

            可是,避孕和人流的合理合法,也减少了各种非婚性行为中的怀孕顾虑;结果在客观上,也使得靠私生子女来发现“奸情”的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基本失效了。

            2.子女的减少使得女性不再仅仅是生育工具。女性的青春期在提前(最近20年来,月经初潮的平均年龄提前2岁,而最近50年来总共才提前3岁);城市女性的“孕、产、育周期”减少到基本上只有一次;因此客观上她们有可能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性生活。这是部分都市女性在性方面出现许多激进现象的原因之一。

            3.由于“性不仅仅是为了生殖”,所以一些传统上被认为的“变态”或者“反常”的行为,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合理性。例如,在30岁以上的人里,正处于单身状态的人已经占到男性的1.3%和女性的4.2%;有婚而无子女的人在城市中是1.0%。再如,肯于承认自己有过自慰、各种“反常”体位、口交、肛交、同性性行为的人也有显著的或者较大的代际增加。

            4.孩子的减少,使得夫妻之间的“养育合作时期”被极大地缩短了,“空巢期”(子女成年离家而去)却被加长了,离婚时对于子女的顾虑也剧减。这些都使得婚姻更加难于白头偕老。结果,在调查总体中,曾经离过婚的人已经达到2.8%。[11]

            同时,孩子的减少也使得教养孩子这个初级生活圈内最主要的活动,在与性存在的关系中变得日益弱势,客观上能够减轻父母越轨时的心理和道德压力。[12]

            5.性-生殖这个昔日主轴的变化,促进了的初级生活圈的整体功能的转变,从过去那种男耕女织和传宗接代的模式日益变为“闲暇生活的实体”。因此,核心家庭(只有夫妻与未婚子女)在增加。例如在城市里,尽管人均寿命的延长加重了较年轻人口的养老负担,尽管较年轻人口的收入低、住房少、需要上辈人协助带孩子;但是,在25岁-29岁的在婚者中,已经有62.2%是核心家庭,到45岁之前已经是85.8%,形成了统计上的显著差异。

            此外,在城市中35岁以下的核心家庭里,即使夫妻发生矛盾,双方的原家庭成员也不会来撑腰帮忙的占到75.0%。也就是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时代已经基本过去,核心家庭日益独立于家族和宗族。

            综上所述,性与生殖的相对分离,既是中国人初级生活圈变革的基本动因之一,也是其主要表现之一。

            从表面看来,这似乎是一种历史的偶然,而且几乎完全是政府行为的产物,可是实际上它的必然性在于:恰恰是由于生殖目标对于性的主宰和淹没到“文革”时达到了顶点,才会由于人口爆炸而出现后来的转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文革”是性革命之父,而独生子女政策则是其母。

            潘绥铭等:《当前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第十六章(全文版权所有)

            革命的泡沫:爱情超越婚姻

            在传统中国人的初级生活圈里,婚姻与爱情之间的关系,就像生殖与性存在一样,也是前者淹没了后者。中国人传统上的爱情其实是“夫妻恩爱”:恩在前,爱在后;恩是爱的前提,也是爱的载体与边界。那么恩为何物?恩从何来?就是民间所信仰的“夫妻双双把家还、和和美美过日子”。

            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结婚而且努力维系初级生活圈,就是相互有恩,就要相互感恩,只有这样产生的爱才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像“陈世美”那样抛妻弃子去爱别人,就是忘恩负义,就会遭到千古唾骂。因此,“恩爱”不是以感情交流和精神享受为核心,而是以“一起好好过日子”为基本内容。它是整个初级生活圈运行的必需的润滑剂,而不是个人可以处理的私事。

            可是,大约从清代中期起,以“才子佳人”为标志的个体爱情开始出现;到“五四”以后,西方文化中的“唯情之爱”又开始传入中国。二者归一,一种与夫妻恩爱相异甚至相冲突的“浪漫爱情”在中国逐步确立起来。虽然“文革”把它打成了“小资产阶级情调”,但是实际效果只不过是使它蓄势待发而已。

            1980年的《婚姻法》把离婚的标准规定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这是浪漫爱情对于夫妻恩爱的首次超越,而且爱情不仅成为评判婚姻质量与价值的第一标准,还成为了唯一标准。于是,爱情的价值也就超越了婚姻。

            在其后的20年间,中国人由此感受到了种种欣喜与进步。这首先表现为爱情与婚姻更多地融为一体,促进了婚姻生活的美好。例如数据表明:越是相爱的夫妻,日常生活中的亲昵举动就越是显著地多。

            可是从根本上说,传统初级生活圈的变化还远远跟不上浪漫爱情的发展,所以在两者冲突时,人们只能偏向前者。例如,在最近的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两级法院和“广大群众”都禁止“第三者”继承,就是因为那桩婚外之爱(无论它多么真挚与深厚)侵犯了原来的初级生活圈的根本经济利益,远甚于其他类型的婚外性行为。

            同样,惩罚“包二奶”的深刻原因(也是最容易被最多的人所接受的理由),其实也是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否则,社会就当然要以重婚罪来惩罚它,而且根本不需要去问其中是否有爱。可是正因如此,嫖娼也就往往是仅仅被当成男人的一种临时消费,即使被惩罚,理由也是“有伤风化”而不去比照重婚。

            由此可见,这方面的革命主要是观念形态的,在现实生活中,爱情仍然远没有与婚姻平起平坐。最典型的例证是:在1980年之后才结婚的城市人里,自己认识配偶的居然少到只占25.7%,其余几乎都是经人介绍的。即使在1990年之后才结婚的城市人里,这一比例也只不过上升到30.3%,仍然不足三分之一。这就是说,尽管浪漫爱情的意识早已深入年轻的心,可是一涉及到结婚,就连浪漫爱情的起码条件――独立自主地相识,也仍然处于少数地位。

            突破与平衡:性与婚姻的关系之变

            在传统中国人的初级生活圈里,性肯定不应该迈出婚姻,但是这并非绝对的“禁锢”。如果事关传宗接代这个更大的目标,或者“阴阳协调”这个更基本的哲学,婚姻也不得不网开一面。因此,作为生活实体,传统中国其实从来没有实行过“一夫一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可)多妾(可)嫖娼”的制度。这也是对于初级生活圈概念的有力论证。

            毫无疑问,当前的性革命极大地冲击了“性的唯婚内论”。可是这主要地并不是因为性的强大,而是因为婚姻的脆化与沙化削弱了自己的堤防。例如:在40岁以上的城市人里,如果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很少相互亲昵,可能对谁都无所谓。可是在40岁以下的城市人中,发生过婚外性行为的可能性就会显著增加。这就是性与婚姻关系中一种很典型的此消彼涨。

            但是也不应该夸大其程度。性,既没有很解放也没用很自由,反而有回归婚姻的苗头。最典型的莫过于“包二奶”的兴起。

            它是在1990年以后甚至更晚才引起社会的注意,晚于婚外性行为和男人性交易的明显增加。它是一种“仿婚”,因为它所寻求的是唯有婚姻才能提供与保护的各种情景。许多当事人都是从“一夜情”走到“婚外恋”再走到“二奶”再变成不仅“插足”而且非要拆散原婚姻不可的“第三者”,最终闹出悲剧来。

            当然,婚强性弱的关系毕竟在变革。不过,这并不首先表现为婚外性行为的增加,而是表现为婚内的未雨绸缪――夫妻协调双方性生活的力度在普遍增加;也就是在性与婚姻的关系中,赋予性更多的价值与意义。例如:在40岁以下的在婚者中,有81.5%的人认为配偶很懂得如何在性生活中体贴和照顾自己,比更老的夫妻显著地多。

            总之,在当前的中国还谈不到性与婚姻的分离,而是双方正在试验新的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