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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你还喜欢他吗


  林斯被纪仲年凶猛地吻着,吮.吸着他又湿又滑的舌头,两人缠绵暧昧地交换唾液,只是林斯被动地接受着这一切,渐渐地就喘不过气来了。
  “你......”他觉得纪仲年有点过火了,他们不需要演到这个份上。
  林斯用双手往纪仲年的前胸软软地推了几下,纪仲年却野蛮地将他的两只手压上头顶,声音像一只发了情的野兽那般低沉嘶哑:“演戏就演全套。”
  事情好像渐渐有点偏移,深黑色的头发搭下来,盖住了他的脸,被子裹住他们的身体,四条交互缠着的小腿从被子下面伸出。
  被吻得缺氧的林斯满脑子疑问,感觉到事情似乎有点不对劲,他偏了偏头,余光正好瞥到门口已经没人了。
  他兴奋地眨了眨眼,含含糊糊地告诉纪仲年:“欸,那些人......唔......他们已经走了......”
  纪仲年一顿,离开了林斯的唇,像被扫兴一样,当即皱了皱眉从他身上翻下来。
  他把被子甩在林斯身上,动作中似乎透露着一种......生气。
  林斯面色泛着潮红,轻微地喘着气,纪仲年躺在他旁边的枕头上,整副身体都在发着不同寻常的高热,需要慢慢冷却下来。
  气氛有种说不出来的凝滞,就像被泡在装满黏液的铁桶中,里面的人举手抬足都别扭。
  半晌,纪仲年抬起手背,狠狠一抹嘴上残留的唾液。
  林斯注意到他的动作,失笑问:“怎么?觉得恶心啊?”
  “我从不跟男人接吻。”
  ——刚刚才和身旁这个男人结束了一个湿吻的纪二少如此说道,并且是强调、重点、特意地说道。
  “哦。”林斯敷衍地应了声,没再说话。心里倒是一顿揶揄,那时纪仲年也是这么嫌弃他的,后来还不是爱他爱得要死。
  果然,还是那个傲娇鬼纪老爷。
  *
  门外依旧时而嘈杂时而纷乱,两人避过一劫,双双躺在床上,分享一张单薄的被子。
  他们看着天花板上的大型蜘蛛网,打算就这样发几个小时的呆,反正,必须等到那些人全部离开这个地方,才能确保安全。
  林斯枕着双手,上辈子和纪仲年打情骂俏的种种过往,又逐渐浮现在他的脑里——
  “变态,你能不能要点脸?”
  “要脸就追不上老公咯。”
  “你——!变态就是变态,没救了。”
  那时他死皮赖脸地追纪仲年,每天除了被怼就是被嫌弃,最大的乐趣呢,就是看端着一副架子的纪二少被自己气得恼羞成怒,又是红脸又是红脖子的,像在身上泼了盆红油漆。
  想到那些有意思的往事,林斯忍不住笑了起来,发出类似于公鸡“咯咯”的声音,有几分滑稽,还有种在寂寥中缅怀往事以安慰自己的心酸。
  纪仲年问他:“傻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就是……”林斯说不下去了,鼻子有些酸,用手背抹了下,仍是笑。
  该怎么说呢?难道要说我想起和你经历过的那些事,次次想起我都会想笑,和你在一起的每个日子美好得不像话。
  ……林斯当然没有这么说,他只是看着晃眼的吊灯,平静地道:“就只是……想起一个人,他是一个我想起来就会笑的人。”
  纪仲年皱了皱眉,“你喜欢的人?”
  “嗯。”这么回答没毛病吧。
  纪仲年噎了一下,想到自己之前的自作多情,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那个人,是男的?”
  林斯转过头来,点了点:“嗯。男的。”
  “我没有看走眼,你果然是同性恋。”据纪仲年有意无意的观察,早就怀疑林斯的性取向。
  “或许吧。其实,即便他是一个女人,是外星人,甚至不是人……我都喜欢他。”
  林斯深深地望进纪仲年的眼睛里,如此对他说着对“另一个人”的爱意。
  *
  他们在这狭窄又腥臭的房间里待到了傍晚时分,足足快十个小时,才敢从这里出去。
  逃过一劫后,两人的心态稍稍放松下来,他们慢慢踱着步,并肩走在回程的路上。
  这一路夕阳普照,路边的田埂野草丛生,随清风肆意晃动,反射出点点跳跃不齐的光斑。
  林斯在路边摘了个果子,拿在手里抛着玩儿,玩够了就用衣服擦擦,直接放进口里开嚼。
  不知为什么,纪仲年看着他这粗野行径,竟也不如刚认识他时那般反感,反倒……
  在看着林斯微微张开嘴巴,将殷红的唇瓣覆在果子的皮肉上时,他还会觉得有几分难以言说的性感。
  继而,刚才在红灯区里的那个吻,那些浑浊的艳..香和林斯嘴唇的柔软触感……再次不受控制地在纪仲年的脑子里奔涌,哗啦呼啦,造成肆虐的洪流。
  “那个人现在在哪?”纪仲年忽然问了林斯一句。
  “嗯?”林斯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你喜欢的那个人,咳,那个男人。”
  “哦,他啊,”林斯踢着踢着路边的小碎石子,半开玩笑地答道:“他……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
  他喜欢的人,离他很近,又离他很远。
  明明伸手就可以碰到,垫脚就可以吻到,却要装作毫不动心,将距离一点一点扯远……
  用拙劣的演技去假装我不喜欢你。
  纪仲年听了觉得怪怪的,“我怎么觉得你在暗示我?”
  “……这位大老爷,请不要过于自恋。”
  被吐槽自恋的纪老爷鼻孔哼气,细长如梢的眼尾轻轻一挑,不屑地睥着林斯,假装不经意地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很完美。”一说到这个,林斯的眼珠就像被星辰点亮的夜空,那璀璨的光芒比任何东西都要引人注目。
  每当被林斯那双乌黑透亮的眼睛看着时,纪仲年会变得专注,他总觉得那眼睛里面藏了很多故事、很多过往。
  于是,他总不自觉地想要靠近去,把脚步迈向前去,把耳朵也凑过去,听林斯好好地讲一讲心里那些不为人知的情感。
  不过现在他知道了,林斯那些情感、过往……都是给另一个男人的。
  纪仲年回了回神,睨了林斯一眼:“能不能别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人,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斯却笑了笑,告诉他说:“可那个人在我眼中就是很完美。什么都好,没什么是不好的。发光发热那种。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我挑不出他不好的地方,在我的世界里他就是最好的。”
  听完林斯对“那个人”的一大段真情流露,纪仲年的脸色逐渐由白变青,又从青变得黑,已经有点不能看了。
  林斯没留意他的脸色,还特意想了想,补充两句道:“非要说一点的话,那就是脾气不太好。”
  纪仲年肆无忌惮地哼哧一声,立马见缝插针地批判道:“呵,我最讨厌脾气差的人。”
  林斯:“…………”
  敢情他细数了一大堆优点,挑剔的纪二少却唯独将缺点听进去了,还有特地把它挑出来奚落两句,语调里充满了阴阳怪气。
  但他讨厌归他讨厌,林斯可一点都不讨厌,反而硬要维护自己喜欢的人,“那时是我追他,每天缠着他,所以也怪不得他烦我,发点脾气也正常。”
  追人,特别是追纪仲年,这过程等于要翻越一座陡峭的大山。而那个时候,支撑林斯攀登上这座大山的信念,就是他坚信纪仲年最后一定会爱上他。
  “那他后来喜欢你吗?”纪仲年问。
  林斯哽咽良久,“嗯”了一声。
  “既然你们互相喜欢,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因为某些原因,就被迫分开了。”
  纪仲年沉默着,他停在一处小池塘边,看里面的鱼浮起来吐泡泡,又很快地潜下水去。
  池边有许多细碎的小石头,他忽然抬起他的右脚,发了狠地把脚边的一块砖石踢进池塘里。
  “咕咚!”
  水面发出极为响亮的一声闷响,听上去像是这个男人某种特殊形式的发泄。
  原本平静如镜的水面漾起一圈圈波纹又散开,纪仲年依旧沉默着,兀自看了水面的波纹。
  良久,他转头问林斯:“你还喜欢他吗?”
  有几分不甘心,所以就问了。
  “喜欢......很喜欢,”林斯说这话时背过身去,悄悄地抿了一下眼角,“但是现在,已经不敢喜欢了。”
  “为什么?”
  “怕自己会害了他。”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那三年,是林痴汉人生中最灿烂的高光岁月,他巴不得将这段岁月延长延长再延长,每重活一次都与纪仲年相爱一次,但是……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能够得到光,而把纪仲年余生的光全部偷走。
  所以,在这辈子重生的那一秒开始,林斯就已经变成了胆小鬼。上一辈子他拼命让纪仲年赶快爱上他,而这一辈子,他却害怕纪仲年爱上他。
  他不敢让纪仲年爱他。
  ——爱一个只能活三年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会把余生的快乐都赔进去。
  不值得。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一分钟内,我要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