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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你走吧,别回来


  这辈子,从复活醒来的那一刻起,林斯就不再敢有奢望。
  他常想,自己这一段又一段的三年期都是向上帝偷来的,作为小偷的自己,有什么资格去爱一个人生本该圆满的人呢。
  纪仲年注视着波纹渐渐隐去的湖面,此刻有些发呆,他转过头去,视线正正撞上了林斯黑曜石般的双眼。
  那个家伙,眼睛说不上有多漂亮,但是仿佛藏了不为人知的内容,望进去很深很深,对视的时候像在彼此凝望,差点被吸进去。
  夕阳下,林斯噙着泪的这一回眸,就这样撞进了纪仲年的心。
  他看着林斯,一瞬间就在想,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值得林斯这样去喜欢,又这样不敢去喜欢。
  他原本并不相信这世上有所谓完美的人,但从林斯这个眼神中,他似乎真的相信了林斯口中的那个人就是完美的。
  “你脸好红……不会是生病了吧?”林斯看着他,说起来眉目间有股淡淡的情意,下意识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然而,当林斯的指腹触到自己的皮肤时,纪仲年却忽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将这双靠近的手止在了自己的脸前。
  林斯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越距了,脸色尴尬地要将手收回去,却被纪仲年抓得更紧。
  他浑身一颤,手被拽在那温热的手心里,这种感觉熟悉又温暖,午夜梦回不知想了多少次。
  纪仲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当他看见林斯想要触碰又收回的手时,心肺都在绞着疼。于是什么都不思考、不深究,就向林斯伸出了手去。
  “林斯,你……”纪仲年嘴巴微张,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圆场。
  林斯面带窘迫,将手抽了回去,将分寸保持得很好。
  *
  那天之后,纪仲年和林斯暂时获得了安全。那些人在贫民窟里进行了一遍地毯式搜索,最终无果,便全部撤离了。
  但是,心思细密的纪仲年没有放下心来,他更加警惕周围的环境,并加紧了自己的计划。
  通过林斯的手机,他每日与助理魏平保持联系,去获取集团内部和纪霄的动向,并向魏平传递自己的部署和筹划。
  时间很快又过了两周,所幸一切都风平浪静,各项事情都在纪仲年的筹谋下有序进行,已经到了他该回去扭转局面的时机。
  也就是说,纪仲年该离开这里了。
  来时是深夜,走时他依旧选择了深夜。在深沉清冷的月色下,有辆黑色迈巴赫缓缓驶进了寂静无声的贫民窟。
  车静静停在林斯家的门口,甚至没有惊动鸟雀,纪仲年就在这里与林斯告别。
  这位纪家二少爷器宇轩昂,这段吃苦熬穷的日子没有把他天生的贵气磨灭掉,反而将他的眉目削磨得更加锐利,身上多了几分卧薪尝胆的气魄。
  男人笔直地挺立于林斯面前,浑身散发傲慢的味道。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林斯,“我走了。”
  林斯平静点头,“嗯。”
  一个字了结对话,干脆利落。
  纪仲年:“......”
  离别不是一般与“挽留”和“惜别”分不开的吗。
  他清了清嗓子,眼皮微微盖住一半黑色瞳仁,向下睨着林斯,故意摆出一副就此不见的态度,“别想着我会回来找你。”
  这话没头没尾,听上去非常有故意钓鱼的嫌疑,然而林斯听了之后,不但没有表现出纪仲年所预想的失望脸,反而阔然地对他一笑。
  无言之中,林斯就砍断了纪仲年想延长对话的心思。
  他的反应令纪仲年觉得自己很蠢,也很一厢情愿,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挽尊,憋了半天后,竟憋得恼羞成怒。
  男人抬起高傲尖细的下巴,颧骨顶出锋利的棱角,幽幽道:“我改变主意了。”
  林斯:“?”
  “我会回来找你,”纪仲年幽幽道,“当是报恩。”
  林斯:“......……”
  看起来,纪老爷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微服出巡的皇帝,对于林斯这个不识好歹的蚁民,他甚至降下了一道圣旨,还想让这位蚁民对他感恩涕零。
  这瞬间,毫不夸张地说,林斯当真有双眼一黑脑袋眩晕的感觉。他很明显地感觉到……纪仲年的意思就是“我俩必须再续前缘”。
  林斯高兴不起来。心里隐隐作动,也隐隐不安。
  站在车旁的魏平默默旁观,对他老板的言行举止感到匪夷所思,不禁想象这一个月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这位向来高高在上的阎罗老板......为什么会像个无赖一样逗人玩?
  “不用,你......你不用来找我,”林斯闪避着垂下了眼,看着自己在地上磨蹭的脚尖,拒绝了纪仲年。
  断了吧断了吧,林斯,你狠心一点断了吧。不能让纪仲年栽在你这里。——他不停地提醒自己。
  他这番不识好歹,彻底把纪仲年给惹不爽了。
  彼此算是同生共死过,现在临别,不说什么依依惜别、挥泪说再见,反倒弄得跟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就算是普通朋友,也可以日后有时间聚聚吧?
  “我、会、回、来。”纪仲年一字一顿地说,“等一切尘埃落定。”
  这不像是一种告知,倒像是一种命令,强硬地命令林斯呆在这里,安安分分别乱跑,乖乖地等他来接。
  但在不识好歹这件事上,林斯向来很有自己的坚持,他依旧摇了摇头,婉拒道:“我有自己的生活。祝你一路顺风,万事顺意。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谁都不知道,他在说出这番话时,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和心疼。
  他向来觉得自己很怂,生性懦弱胆怯,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有关纪仲年的事,他就会变得比超级英雄还要无畏。
  就像现在,他天不怕地不怕,不怕纪仲年骂他恨他,不怕往后再也见不到自己深爱的人,也要故作冷情,将对他起了点心思的纪仲年推于千里之外。
  林斯的话实属气人,像是固执地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纪仲年向来自尊自傲,从未遇过这种连番被拒绝的惨事。他被激得叛逆心理上来了,偏要和林斯作对,“你在这里能有什么生活?”
  “破烂生活,”林斯道,“但这是我自己选的,你不必管我。纪仲年,我真心说一句......你走吧,别回来。”
  ——我确实只能过些破烂生活,但也总比拉着你一起坠落要好。
  话落,林斯深深地叹气,给了纪仲年无奈的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他关上门,连声“再见”都没留下。
  人与人的情分有时就看人的造化,一人想断,一人想续,谁都说不准,未来究竟是砍断情丝还是再续前缘。
  但是在这一刻,某人的选择已经很明显了。
  林斯选择断。
  夜风萧萧,吃了个闭门羹的纪仲年完全恼怒,被气得青筋凸起。他极为不屑地哼声,打开旁边的车门,跨腿坐了上去。
  魏平见状,也立马坐进主驾驶位,绑好安全带,打开车灯,准备就此发动汽车离开。
  透过暗色的车窗玻璃,纪仲年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屋里灯火明灭,林斯模糊的影子映在窗上,有些单薄,似是对屋外人的离去并不在意。
  “开车。”纪仲年收了视线,对魏平说。
  漆黑如渊的天穹下,黑色迈巴赫缓缓发动,有只流浪猫踮着脚走过房顶。
  林斯打开家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再见,仲年。”
  他再一次,独自站在这个地方,目送着纪仲年的车越驶越远,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而后消失在路的尽头,只留下漫漫飞扬的灰尘。
  但是这次,林斯能够确定的是,之后纪仲年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正如上辈子那样。
  可是,他却不想再跟纪仲年相遇了。
  因为他知道,纪仲年值得遇见可以厮守一生的人,而这个人不可能是他。
  所以,在纪仲年离开这里的第二天,林斯也收拾好东西,从贫民窟逃走了。
  作者有话说:
  莫慌,纪二少会把老婆绑......不是,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