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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还有三天开学,北临科技大学的校园里已经恢复了热闹的景象。
  路边的积雪一夜之间化作泥泞,五角枫生出了球形的冬芽。粗粝的树干上挂着上半年大学生征兵宣传,红底黑字印着“携笔从戎参军报国无上光荣”、“助力强军兴军听从祖国召唤”等口号。
  横幅挂了一个冬天,经历了雪打风吹雨淋,阳光一照颜色依旧红得刺眼。周童抱着纸箱驻足观看,把那一行行标语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一遍,仔细体会着每个字的读音和含义,想象这些话从周熠口中响亮地喊出,带着勇往直前的决心和九死不悔的勇气。
  在周童心里,他永远是那样稳重、坚毅、刚强。
  老房子里的杂物都处理干净了。周舰和周熠的遗物很少,加上自己的东西也不过装满一个不大的旅行箱。
  周童是全班第一个返校的。回来后他忙着打扫宿舍和实验室、预习新的课程。一天下来,要么换床单洗衣服,要么帮同学上上下下搬送行李,总之是在一刻不停地找些琐碎事情来做,为的是让自己不要去想那封古怪的“遗书”。
  食堂还没开门,一日三餐都靠外卖解决。于迪打了几次电话约他,他却无心出去消遣,借口要帮老师准备材料,闷头在宿舍看书。可看来看去总是走神,一句话来来回回读了数十遍,再怎么强定心神,注意力还是会不断地被那张信纸勾走。
  信封和信纸被他分别挂在了窗前的晾衣夹上,晒干后的纸张生涩坚硬,微微泛黄。内容有三分之一都看不清了,没有收信人的姓名也没有落款,周童读了几遍之后,唯一能肯定的是这封信绝对不是出自周熠之手,并且怎么读都不像遗书,倒像是一封情书。
  太奇怪了,谁会给周熠写遗书呢?
  周童试着在细微末节当中找寻着线索。
  信里提到了崇怀,那是周熠生前部队所在的地方。
  开头写道:“你不在的这些天,崇怀风很大,又不见下雨,干燥得要命。我买了一只润唇膏,无色无味,但猜你一定会嫌弃,想想还是送给萍姐了。”
  一定是个非常爱美的女孩子吧,周童想。
  “其实也不盼下雨,膝盖的伤会痛,睡不好觉。”
  “对不起,我不想写遗言给你。即便将来我们注定要赴死,我也只想对你说我爱你。”
  “我从未这样心爱过一个人,爱到想为你歌唱,为你舞蹈。”
  “你可以放下顾虑,牵我的手、抱抱我吗?”
  “我会永远走在你的前面。烈焰火海,无论生死。”
  ......
  字里行间洋溢着浪漫和热情,又充满了乞求和渴望,卑微且渺小。能看清的就这么多,信的结尾还写着:“明年今日,我想带你回云陵。”
  云陵,周童听过没去过。温柔多情的江南水乡,遍地开满芍药。
  算算时间,周童判断出这信应该是在周熠牺牲前不久写下的,因为第二年便是他即将结束义务兵役的日子。买西装,回云陵,应该是同写信人的约定吧。
  但周童从未听周熠提过退役的打算。他想当然地以为周熠会像周舰一样,扎根在消防部队,成为一名随军志愿兵,况且这也是他一生当中未曾改变、动摇过的心愿。
  周熠入伍后只回过江洲一次,平时电话里也是问周童和奶奶多,说自己的少。周童对他的部队生活一无所知,包括最后的牺牲,只知道是判断失误,并且违抗了上级命令,因而死后也并未被追授烈士称号。
  这封信让周童感到前所未有的内疚。这些年,他一直心安理得地生活在养父和哥哥为他营造的舒适圈里,无法感同身受死亡的威胁,也不懂被烈焰炙烤的艰苦和伤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挥霍,那都是周熠不曾拥有、也不可能拥有的青春和时光。
  同样是经历过劫难、被施与恩情的孩子,周熠只比他大了六岁,却毅然决然继承了养父的遗志,独自承担起千斤重责。
  当义务兵每月只有几百块钱的津贴,周熠都如数汇给家里,自己不留分文。他从不喊苦也从不说累,没享受过片刻的自由和快乐,甚至与人生了情愫也不敢放开去爱,不肯让人知道。
  那套西装非常便宜,面料也很普通,穿在周熠身上却是挺括高雅。十九岁的他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熠熠生辉、神采飞扬。他要去见的那个人,一定对他非常重要。
  接连几晚周童都辗转难眠。那封信像一首动人的诗歌在脑中不停地回响萦绕,他发现自己从未产生过如此强烈的渴望,渴望了解周熠在部队那一年所有的点点滴滴,渴望能再次靠近他、怀念他,走他走过的路,看他看过的火光。
  更渴望的,是知道那个爱着他的人究竟是什么模样。
  ...
  闻阅进门的时候,周童正聚精会神地趴在桌前看全国征兵网上的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听到动静回头招呼一声“回来了啊”,又埋头继续。
  “啊。有热水没?渴死了。”闻阅把行李放好,端着杯子走到周童身后,瞄了一眼屏幕:“你干什么呢?要当兵啊?”
  周童划着鼠标,发现网页已经到底,随即合上笔记本,抱起桌上的暖瓶递给闻阅。
  “嗯,有点心动。”
  闻阅没当真,倒开水给自己冲咖啡。“心动一下就行了,千万别行动,不然你们院的老师和教授都得哭晕。”
  周童扭头盯着闻阅,看他用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调羹在杯子里搅拌,不由地皱起眉调侃道:“小阅阅都能当兵,我为什么不行?”
  闻阅不满地瞪他一眼。周童立刻敛了笑意,又极认真地问:“军训都差点扛不住,你真要去当兵?当兵可没咖啡给你喝,想好了啊?”
  “嗯。”闻阅坚决道:“我爸妈已经同意了。”
  周童叹息:“可惜你那双弹古筝的手,以后得去挖地雷、扔手榴弹了。”
  闻阅抬脚踹周童的椅子:“我又不是去越南!”
  周童笑而不语。事实上,他不止感到惋惜,还有些想不通闻阅坚持当兵的理由。
  闻阅也是江洲人,家里的船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红红火火,小少爷吃穿不愁,条件非常好。五岁开始学古筝,放着敞开大门的一本不读,一心要走艺术专业,没想到临近考试生了一场大病,这才退而求其次来了北临科大,还选了个冷门专业材料学。
  说退而求其次有些过分了。北临科大是根正苗红的211,好几个专业都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其中就有周童就读的物理学院。
  按理说专业再冷,拿的也是名牌大学毕业证,没必要去走这条吃苦的路。以他的成绩和能力,修两个学位、或者读个硕博都不是问题。
  同届的学生都知道辛夷楼224有一窝子学霸。除了周童和闻阅,另外两个不是保送就是状元,一个读生物,一个读光学工程。
  闻阅有一点尤其好,就是没有少爷脾气,为人温厚随和,跟谁都处得来。周童性格也不错,不仅谦虚还是个热心肠,会下棋也会打乒乓球,体格、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好,要说缺点就是有点五音不全。宿舍里数他和闻阅比较接地气,又是老乡,所以格外投缘。另两个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神仙,每天宿舍、教室两点一线,最多再去个食堂。
  周童在北临没几个能说话、能交心的朋友,两根手指就数的得过来。闻阅算一个,于迪算一个。
  不过于迪总调侃自己是周童的忘年交。
  闻阅原本要去帮周童料理奶奶的丧事,无奈临时被父母带去外地,快开学了才回来。想到周童孤身一人操办丧礼他就过意不去,好吃好喝带了一箱,还强行要请吃饭补偿。
  趁着神仙舍友们还没回来,周童犹豫再三,还是把发现遗书的事告诉了闻阅。闻阅也很震惊,他多少了解一些周童家里的事,相比之下,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实在是太幸福、太顺利了。
  可即使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周童也从未表现出丝毫对命运和生活的不满。从年幼时就不断在与身边的人告别,慢慢地,他学会了平静地接受,却没有变得麻木,也没有怨恨。这是精神世界富足的表现,是周熠亲手为他撑起的保护伞。
  周童阳光、积极、乐观,这些品质都让闻阅深受触动,认定他是值得深交的朋友。他的经历也让闻阅明白人生短暂,想做的事要抓紧去做,因为明天充满太多的未知,死亡总是不请自来。
  “这......”闻阅把遗书放回原处,难以置信地看着周童:“所以......你想去当兵?想找这个人?”
  “嗯。”周童躺在床上,枕着双臂看着天花板。“一部分原因吧。我更想搞清楚我哥到底是怎么死的。”
  搞清楚又能怎么样?难道逼着部队给他追授烈士?还是能换回他的生命?还有那个写信的人,谁能保证他没有忘了周熠?五年了,什么样的爱情能敌得过时间的消磨?闻阅不懂,也不忍心说出口。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么做,你爸和你哥能安心吗?他们本意就是让你远离,过不一样的生活。再说,老师也不会放你走吧?”
  周童不说话了。闻阅猜出他八成是已经下了决心,劝也没用,只好轻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嗡嗡作响的手机看了一眼,抛到上铺:“你的大姐姐找你。”
  于迪已经在学校门口了。周童下床穿衣,闻阅捧着杯子靠在床梯上看他忙活,问他:“晚上不去吃饭了?”
  周童快速收拾利索,拿了手机和钥匙准备出门:“改天,我请你。”
  “好吧好吧,重色轻友。”闻阅一边小声埋怨一边点开了外卖APP。
  “小阅阅。”刚出门的周童又突然折返,扒着门探进半个脑袋:“听说新兵容易受欺负,哥罩你。”
  “嘁,谁要你保护。”闻阅嘴上说着。待门再次关上,又没忍住笑出了声。
  闻阅比周童小。虽然不认识也没见过,但他猜周童一定跟周熠很像。
  ...
  校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7系宝马。于迪剪了个少女感十足的刘海,驾驶座的椅背上搭着MaxMara新款羊绒大衣。她问刚上车的周童:“我家没人,去吗?”
  “不太好吧。”周童系好安全带。“去你家也太奇怪了。”
  “怕什么,又不是偷情!”于迪满不在乎,利索地挂上档,转动方向盘将车驶离。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周童望着窗外闪烁的霓虹听于迪边开车边碎碎念叨。
  “这两天忙什么呢?约都约不到......还以为你有新欢了。有了可要告诉我啊,至少得比我漂亮......”
  于迪是北临本地人,房地产商富二代,二十六岁就接管了父亲的帆船俱乐部,聪明伶俐上进,事业心强,是个成熟、体贴的完美女友。
  相识的过程有点狗血。于迪在恋爱这件事上有个特殊癖好喜欢弟弟。据她本人说,从早恋时期开始,她就没交过比自己年龄大的男友,大三天也不行。
  那时候周童刚入学不久。有天晚上于迪送当时交往的弟弟回宿舍,被他自称正牌的女友蹲了个正着。凭于迪的条件,想要什么样的弟弟没有,这位让她花了心思花了钱,扭头又给她泼了盆脏水,让她无辜成了小三,还由着女友划她的车,追着骂她不要脸。
  这显然是被耍了。精明如她也有识人不清的时候,当即要羞愤离去,却被对方揪着不放。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拉拉扯扯混乱之中有人替她挡下一耳光,把她护在身后,好言好语跟对方讲道理。
  吵闹声在意识里逐渐减弱。于迪逆着路灯抬起头,看见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皮肤是好看的小麦色,眉骨投下的阴影遮住了深邃的双目,看似深沉却难掩天真和孩子气。他的双唇饱满有型,吐出的每个字都低沉悦耳,像深夜里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厚重声,让人感到可靠、踏实。
  后来于迪问周童:“你就没想过我可能真的是小三?为什么帮我?”
  周童腼腆地笑:“你漂亮,看起来也很善良。”
  这话换任何一个人说于迪都不会觉得真诚。坏心情烟消云散,她眯起眼盯着周童,直截了当地问:“那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
  周童挠了挠头:“不了,不合适。我该走了,再见。”
  于迪的礼物总是原封不动被退回。
  后来她不知道从哪儿搞了两张中日高功率激光物理联合实验学术交流会的入场证,好歹把人约了出来,硬着头皮陪他听了三天的“激光聚变”、“高能量密度”、“等离子体”和“核聚变固体激光技术”,哈欠连连又强打精神的可爱模样任谁见了都不可能不心动,愿意把肩膀借给她靠着睡。
  “你有心事?”酒店房间里,于迪盘腿坐在周童面前的沙发椅上,托着下巴仔细打量他藏着忧郁的眉心。
  “嗯......”周童稍稍停顿,继而开口:“姐姐,我们分手吧。”
  于迪喜欢听他这么叫自己,也察觉出他是认真的,于是问他:“真有新欢了?”
  “没有。”周童抬起头与她对视,眼神温柔真诚。“我打算去当兵,不耽误你了。”
  这原本就是一段各取所需的关系,直到快结束才发觉多了些不舍和依恋。周童在感情上的洒脱大方跟他的年纪十分不符,但这是于迪非常喜欢他的一点,包括他的纯真和直白。
  她没再多问,也不言语,只是坐过去把周童揽入怀中,轻抚他的后背,听他用沙哑的嗓音几不可闻地说:“我好想我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