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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真相,谎言和个人空间




不,这些事不是真的,但它们恰是我正在从事的真理。我想要捕捉并握在手里的真相因为太长所以无法与真正的生活发生联系,只能随它去了。真相?谎言?或者两者都有一点,交织在一起,甚至变得更加真实。也许,这就是我作为一个作家的工作……不是陈述真理,而是创造它。

——莎娜·日尔曼

在我二十出头的时候,我参加过一个在旧金山的开放朗读会,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我男朋友的故交。当我朗读到一首诗中多少有点漫不经心的性经验时,我能从她的眼神中感觉到她一定觉得十分乏味。在朗读会结束的时候,她和她的双胞胎姐妹把我围堵在书店的狭小的印刷区,追问我后面发生了什么——也就是写完这首诗之后,在真实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

这种让人无法接受的行为反映了两个在缺乏经验的诗歌读者身上常见的误区。

误区1:他们认为诗中的“我”指的就是诗人自己,并且诗中所涉及的经历就是诗人自己真实的经历。它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事实是,诗中没有所谓的“真实”,只有诗。即便一首诗的确取材于一段真实的经历,它也已经超越了所谓的“真实”,因为它把音乐、意象和节奏融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件全新的创造力的展示。

诗人们可以写各种各样的人生经历,但这样做往往是象征性地、比喻性地与诗人的真实经验发生关联,而并不意味着诗中字面意义所呈现的那些事就真实地发生在诗人的生活中。我有一个婚姻幸福的朋友,她依然在诗中探寻失败的婚姻。我曾写过一首诗,诗开头这样写着:“我们死去的儿子围绕着我们低语”,但实际上我并没有一个死去的儿子。在诗中,你不必严谨地只做你自己。你可以尝试各种无限多的其他生活方式,去探索你想了解得更清楚的东西;或者,你可以让自己化身以一种你在真实生活中绝对不敢实践的方式去生活。

当你读诗的时候,别期望诗是对生活体验的报道。阅读诗歌的规则是,诗歌向所有的讨论开放并对它们一视同仁,但诗人的生活不是。讨论一首诗的时候,对诗中“我”的正确理解应该是“那个诉说者”。当你参加一个诗歌写作坊或者一个讨论组,或者当你有机会跟一名诗人聊她的作品时,遵守这个规矩是很重要的。

误区2:读者们把一首诗看作一扇走入诗人个人生活的敞开的大门,透过此门他们就能够被邀请去大肆窥探一番。说白了,这真的是一种坏习惯。如果客人在晚餐后还站起来翻箱倒柜地看还有什么吃的,主人理所当然会生气。同样地,读者读诗后探索诗人私生活的信息也是不礼貌的。诗歌是一种来自诗人的私生活或想象力的公开的馈赠,但没有人拥有被邀请的特权。就是这样。

对诗人来说,诗歌的字面上的意思能够被读者理解,这是一个好消息。如果你可以不仅仅从字面上,而且从象征意义上自由使用诗中的场景,或故事,或意象,去探索情感世界的真相,而不是具体某个人的经历,那么你就能有更多的空间去发挥。你也可以大胆地、公开地在诗中编造故事。我想看到有人在听完杰伊·利明朗读了他下面这首诗歌后把他逼到一个角落,然后追问他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一个搭便车的人  杰伊·利明

车行驶了几公里后,他告诉我

我的车没有发动机。

车停了,我们都从上面下来

然后看了看引擎盖下面。

他说对了。

之后,在去往加利福尼亚的路上

我们再也没有提起它。

●在一首诗中玩一下“两个事实,一个谎言”的游戏。讲一个故事,里面包含两个真实的事件或事实,以及一个你编造的事情。

●写一首诗,让诗中的主人公有一段你所能想象的最羞辱、最尴尬的经历。注意一下,你如何从你个人经验的井中打上水来,然后去探索并表达出一段你从未真正有过的经历。

●围绕着一件不可能在真实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写一首诗,就像杰伊·利明那首诗中的主人公开着一辆没有发动机的车到了加利福尼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