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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重新定义“真正的工作”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工作”即意味着看得见摸得着的某种“产品”(财政补贴就当然成为这类了)。作为一个诗人,得花必要的时间(当他可以的时候!)去思考,做白日梦,修炼内功。  诗人的“工作”看起来游手好闲,但其实它是绝对必要的“产品”。然而,对于大多数文化人而言,这并不是“工作”;只有“产品”(仅限于诗作,特别是发表的诗歌……)才被认为具有真正价值……这些年来,我终于明白了,我,仅仅是我自己,一定要相信自己创作过程所具有的价值,每个艺术家都有他自己独一无二的东西。一句话,这才是关键所在。

——玛丽·莱斯佩伦斯

几年前,我有幸得到了一个为期一个月的在休息寓所写作的机会,我们住在森林中的一个美丽的、共享的大房子里。那个月我一直高强度地专注于写作,我知道很少有人欣赏那种没有报酬的工作,尽管如此,我仍然工作。公寓写作的概念对我认识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从同事到朋友,所有人都希望我度过一个美好的假期。在我一个月的  “闭关修炼”期间,至少有三个人想要来拜访我,与我一起度假。

我明白,我想要一天八小时写作,而不去考虑我“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事或任何人,并且不需要别人付给我一分钱的报酬——这种念头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

“这并不是一个假期,”我试图解释,“这是一个完成私人工作的机会,这样的工作提供的远远超过任何物质奖励。”

“你用这一个月能获得什么?”他们问。

“没什么,”我说,“除了一个把我的时间和精力全部献给写作的机会。”

这话也引起了一段沉默。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因为一己爱好而进行的写作只能退居为谋生而写作的边缘。我知道的大多数人没有两个并行的职业:一个为了生计,另一个使生活有价值。在没有赞助或者组织资助的情况下,他们无法想象牺牲一个月的收入来做一些对参与者或组织者都没有任何可能的经济(或解决实际问题的)回报的事情。在这种社会期待心理的影响下,许多作家也受到这一意识的挑战。在我们迫切想要做“真正的作品”时,给自己一个创造性工作的空间其实并非易事。这种观念需要调整。

虽然在做未被商业意图塑造或定义的创造性工作时,可能会遇到一些烦恼(如上述误解),它还是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自由。因为很少人为诗歌买单,特别是在刚刚起步的时候,你不亏欠任何人,除了你自己。因为没有代理商、出版商或公众要求你来写指定的某类诗,你就可以自己决定你写作的准则以及写什么样的诗。你可能选择为某一些读者写诗,希望跟这些特定的听众交流,或者你可以简单地选择自娱自乐。你如何写诗,以及为什么写诗,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另一方面,诗歌与商业的决裂意味着你周围的人可能不会欣赏或者重视诗歌——或者理解你为什么对这“所谓的工作”如此全神贯注。你可以让别人关于“诗人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他们做什么”的误解和成见阻挠你,但我不推荐这样。写诗这项劳作真正的美感在于,你以此来定义什么是你真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