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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创造的过程与辩证法的力学




知识创造的螺旋

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既是工具,也是自我成长、自我发展的力量和信念。哲学是“爱智慧”的运动,知识创造也是催生智慧的运动,我们需要用运动的、现实的眼光去看待知识创造。社会化、外显化、组合化、内隐化,即知识创造的四个阶段不是相互分离对立、各行其是的,我们应该将其作为螺旋状的循环过程动态地把握。

在企业组织中,这个过程非常重要,总体的企业的知识创造必须要有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相互作用。知识的创造过程就是丰富隐性知识并将其显性化,组合重构、结合实践的过程。创造概念、制定战略规划、设计商业模式以及创新等都是创造新知识的形式,它们能够有意识地激活四种模型,成为组织发展的推动力。

通过各种实践与经验,知识工作者之间潜移默化产生的隐性知识经过外显化变成显性知识和明晰的语言,得以在组织内部共享。每一种显性知识经过分析和战略性整合而统一起来,成为一种实践性知识,企业的员工在内隐化的过程中把这种知识吸收、消化、升华。

SECI的过程不是经历一次就结束了,对知识工作者及其所属的组织来说,日常螺旋状的周而复始至关重要,换言之,我们需要发现持续性的知识创造原动力并使其保持惯性运行。

重视运动的哲学家黑格尔

这种螺旋式的运动就是辩证法,黑格尔(1770—1831)从辩证法中发现了人类存在的凭据,因此,要了解知识创造就必须了解黑格尔。黑格尔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他认为人类存在的终极凭据蕴藏在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中,“绝对精神”产生和发展的自我运动才是历史。

从唯心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因素看,黑格尔的哲学与柏拉图有共同点,在关注超越自我的“精神”方面与西田几多郎有相似之处。而我们认为,在论述理性与经验、主观与客观的对立统一这一点上,黑格尔哲学把上文中四个哲学家的知识类型视作一种动态的循环运动来把握。上文已经表明,四种知识类型中都潜藏着辩证法的力学,力的作用不是把四种类型相互割裂,力是使它们动态发展的能量。

黑格尔从在差别中保持同一性的精神的作用中发现,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辩证法就是通过对立统一得到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发扬了这个观点,提出了有名的辩证法运动的三大普遍规律: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

一切事物只要是有限的,其内部就必定含有否定自身的因素。正因为这种内在的自我否定,一切事物一定会从自身中产生新事物,或转化为新事物。比如自然界中液体变成气体,量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的变化,质变达到一定程度又会引起新的量变。

矛盾的事物互为前提、互相依存,相互否定的同时又相互肯定。正如在量子力学的世界,玻尔发现光的粒子性和波动性在同一时刻是排斥的,但它们在更高层次上是统一的,可以说一切知识内部都存在着这种矛盾关系。

从否定旧事物中产生的新事物随后会被再次否定,这就是“否定之否定”,矛盾也因此得以暂时缓和。否定之否定作用下的统一可以看作辩证法的最终阶段,但那不过是一时的,矛盾的对立统一是波浪式前进和曲折发展的。

顺便说一下,黑格尔的辩证法包含“正反合”三个阶段,即正题、反题、合题,不过这个概念没有出现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它是德国哲学家费希特(1762—1814)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1794年)中提出的,马克思和英国的黑格尔学派借用这个概念来通俗地解释辩证法。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指出,对人类来说,重要的是把真理当作“主体”(活的实体)而不是“实体”来把握,并且“知识”存在于实体与主体的对立统一的螺旋运动中。

活的实体,只有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或自身转化的中介时,才真正是现实的存在,换言之,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实体即主体”意味着它自身中包含着纯粹的简单的否定性,正因如此它是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的过程,而这种过程则又否定了对立再次发生、分裂后的东西互不相干的状态。所以唯有这种重建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绝对的真理。

黑格尔偏爱使用的“对立”“分裂”等概念在知识创造中也存在对应的形式,比如个人知识被共享成为组织知识,或组织知识被内化为个人知识时产生理解的偏差与知识内容的变化等。按照黑格尔的观点,社会化、外显化、组合化、内隐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变化等对立的因素正是驱动知识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辩证法的力量源泉,可以说其整体过程组成了企业的历史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