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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先别着急给自己贴标签——什么是暴食症




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有所谓的暴食症,尤其是胖人。实际上,多数人偶尔都会有暴食行为。有暴食行为,不代表自己就是暴食症者。所以,首先我不建议给自己贴标签,尤其是稍微有一些胖的人,不要轻易就说自己是暴食症,给自己凭空制造这种压力。

实际上暴食症的发病率,在所有人群中并不算太高。世界卫生组织对14个国家的调查发现,暴食症在全球的发病率大约为1.4%,并不算高。我国的研究者曾以2103名青少年作为样本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有0.7%的青少年符合暴食症的诊断标准[1]。虽然说青少年不是暴食症的高发人群,但这个数据也能说明一些问题。

肥胖人群中,暴食症的比例会高一些。但自我评估和使用客观的诊断标准来对比,仍然存在自我评估比例过高的情况。也就是说,很多肥胖者认为自己是暴食症,实际上并不符合暴食症的诊断标准,只能算是有暴食行为而已。

比如有一份数据说,接受治疗的肥胖者中,有20%~50%的人,自我报告有不同程度的暴食行为,但实际上符合暴食症诊断标准的大概只有5%~9%。当然,不同的研究报告中比例也都不一样,但即便是在肥胖人群中,暴食症的比例一般也不超过20%。

暴食症的高发人群,一般来说是年轻的成年人、女性、大学生群体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主流观点认为,暴食症,女性的比例会相对大一些。但是也有一些观点认为暴食症多发于中年男性。因为女性的性格特点,出现暴食症之后女性更容易产生焦虑、沮丧、抑郁等不良的情绪,男性在这方面就好一些。

暴食症到底什么样?是不是吃得多就是暴食症?肯定没这么简单。暴食症最典型的症状,咱们通俗说就是难以控制地多吃,不分时间、地点,不分食物,以进食为目的,不饿但是也会大量进食,一直吃到觉得不舒服才停止。

其中一个主要特征就是进食的欲望难以控制。据有的暴食症者形容,发作的时候,进食的欲望好像毒瘾上来一样控制不住。暴食症另外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吃的量很多,一般会在短时间内吃掉特别大量的食物,比如有暴食症者会在一个小时内吃下全天总热量的一半甚至更多。

暴食症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比如发作时,进食速度会比平时快;因为吃得多,暴食症者觉得难堪而选择单独进食;暴食之后,可能会出现抑郁或内疚的悲痛感等。

如果符合暴食症的两个主要特征,也符合以上的大部分其他症状,那么可以认为有暴食行为。但这种暴食行为也要持续一段时间,发作达到一定频率,才能被诊断为暴食症。按照《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的标准,符合暴食症标准的暴食发作频率至少每周1次,而且持续3个月,才能被诊断为暴食症。

没有达到这个频率或者持续时间,但符合上面所说暴食症标准的,只能归为暴食行为,或者其他进食障碍。

总结一下,暴食症的常见症状:发作时不饿也会大量进食;发作时进食很快;发作时进食行为不可抗拒,吃到撑得难受才停止;发作时喜欢躲起来吃东西;暴食后感觉内疚、抑郁。至少符合以上症状中的三项,并且,暴食发作每周至少1次,持续至少3个月,那么才可以基本认为是暴食症。

另外,跟暴食症比较类似的另一种进食障碍叫“神经性贪食症”。区别暴食症跟神经性贪食症也很重要,因为神经性贪食症,一般认为比暴食症严重,暴食症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发展为神经性贪食症。

这两者之间一个最主要的区别是,暴食症患者在暴食后,一般不会采取不恰当的补偿措施,比如催吐、过度运动、滥用泻药等;但神经性贪食症者在暴食之后,会采取这类极端的补救措施。

类似的,还有一种进食障碍叫“夜食症”。很多人说,我是夜食症患者,一到晚上就想吃东西。其实夜食症也有复杂的诊断标准。

夜食症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个是夜间过度进食,再一个是夜行性进食。夜间过度进食一般指晚饭后又大量进食,这个“大量”,一般要求晚饭后进食的热量占全天总热量的25%以上。

夜行性进食指晚上睡觉以后,中途醒来大量进食,比如半夜起床吃东西。另外,夜行性进食必须是有意识的,进食者第二天能记得起来。

夜食症者一般还有一些其他症状,比如早晨缺乏食欲或者每周有4天或以上不吃早餐;晚餐与入睡之前有强烈的进食欲望;每周有4天或更多天晚上失眠;主观认为为了能睡得好必须进食;夜间心情差或出现抑郁。这些症状的发作也要达到一定的频率,并且持续至少3个月以上,才可能算夜食症。所以,如果仅仅是晚上食欲好,爱饿爱吃东西,不一定就是夜食症。

我们上面说了,暴食症的诊断标准,在全球范围内比较权威的是美国精神学会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暴食症按照DSM标准属于精神障碍,但我们千万不要觉得得了暴食症就是得了所谓的“精神病”。实际上按照DSM的套路,酒精成瘾、毒品成瘾、睡眠障碍、网瘾等都属于精神障碍。

进了DSM的病,跟我们老百姓说的精神病,毕竟还不都是一回事,我们没必要给自己增加这种心理负担。

DSM是美国人搞出来的东西。1952年出版了第1版。到2013年的时候是已经是第5版了。因为在国际上DSM一直有极高的权威性,所以这东西不光美国人在用,全世界很多其他国家的专业人士也在使用。

美国人的想法一般是,我的东西放到全世界都是普遍适用的。比如我给感冒定个诊断标准,那全世界的人不管你什么种族什么文化,符合这个标准的都叫感冒,这好像说得通。但是精神障碍跟身体上的疾病,始终还是有区别的。

身体疾病表现的症状可能跟社会和文化关系不大,但是精神疾病不一样,文化、价值观、信仰等,对精神障碍的症状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比如面对压力的时候,在有些文化中,直接的、公开的表达出来是被鼓励的,但是在有些文化中,这种表达可能会受到抑制。

所以,精神障碍的诊断,其实不应该脱离文化去谈症状,就比如暴食症,跟现代文明推崇以瘦为美其实不能说没有关系。汤加人过去是以胖为美的,越胖越漂亮,那很显然,DSM系统下暴食症的诊断标准在汤加文化之下可能就不适用。

同一种行为和心理,在不同文化背景和信仰体系下面是正常还是异常,差异可能会比较大。DSM系统本身是有文化局限性的。把DSM标准放到其他文化里面使用,很可能会出现误诊、过度诊断或者诊断不全的问题。

比如同样是精神萎靡、不爱说话等一些症状,在中国可能属于神经衰弱,但在DSM标准下面可能就是抑郁症。过度诊断的结果导致精神类药物的滥用。

所以美国的很多精神科医生也在批评DSM系统,因为它可能忽略了每个人不同的性格特点,而强行用一个标准把人的行为约束为正常或者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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