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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后人记得他的,就是不懂外文而成了翻译家,以及“反对白话文”。

激进的新文化运动需要讨伐的靶子,几员闯将就缠住了林纾。在攻击林纾的人的心里,未必敢对他有多少小视,只是需要借助他的名气“炒作”;而林纾却当了真,为这帮新锐如此偏激无理而震怒不已,连连出手批驳。

他首先发表一篇《论古文白话之相消长》,说“古文者白话之根柢,无古文安有白话”,“不读《史记》而作《水浒》,能状出尔许神情邪”?1919年3月,他又发表了致北京大学蔡元培的公开信,历数当新文化运动摇篮的北大之罪:一是“覆孔孟,铲伦常”,一是“尽废古书,行用土语为文字”,也就是批判孔学和提倡白话两件事。其中心论点是:“非读破万卷,不能为古文,亦并不能为白话”。

人到老年思想一般会定型,这并不是什么羞耻事,因为如果一个人的想法总是随时局变化而变,很可能不是“开放”,而是本身就毫无思想,或是市侩投机。对他维护“纲常”,这应予理解,不能算做罪状。而他对孔孟纲常的维护,也是有理有据,他说:“外国不知孔孟,然崇仁、仗义、矢信、尚智、崇礼,五常之道,未尝悖也……积十九年之笔述,成译著一百二十三种,都一千二百万言,实未见中有违五常之语。”这番辩驳,不算“苍白无力”,更不“声嘶力竭”。

白话文提倡者的有力武器是西方思想理论,特别是进化论。在对抗中,林纾从未使用“蛮夷邪说”等守旧语言;相反,他也从西方史实和文化中寻找支持自己立场的依据。他说:“知腊丁不可废,故马班韩柳有其不可废者。”这个意思是:意大利在文艺复兴时也未废除他们的“古文”拉丁文,我们为什么要废除司马迁、班固、韩愈、柳宗元呢?

在核心的“文言还是白话”问题上,我们从他的言论可以看到,他认为传统的文言是今日白话的基础,要想把白话写好,必须有相当的文言素养。这种观点,其实是今天的文学常识,即要从古典汲取营养。

然而那是个激进的时代,那个时代需要的是以白话取代文言的正宗地位,要捍动源远流长、经典充栋的古文,就必须矫枉过正——把文言说得一文不值,把白话夸得芬芳如花。因此他认真地发表这些观点之后,却没有人和他做学理探讨。

林纾被彻底激怒,行动也升级。1919年初,他在上海《新申报》上连载小说《荆生》,其中写三个书生:皖人田其美,影射陈独秀;  浙人金心异,影射钱玄同;新归自美洲的狄莫,通哲学,便是影射胡适。这三人聚于北京陶然亭畔,饮酒歌呼,放言高论,掊孔孟,毁伦常,攻击古文。忽然,隔壁一声巨响,一个腿比墙壁还高的伟丈夫荆生斥责三人曰:“汝适何言?……尔乃敢以禽兽之言,乱吾清听!”然后,“陈独秀”、“钱玄同”和“胡适”逐个被大肆辱弄一遍,“伟丈夫”荆生轻轻几下就把这三人收拾得屁滚尿流。

平心而论,这是一篇根本不达到林纾实际水平的即兴之作,狂怒下露骨的仇恨和诅咒,反而让自己落在了下风。该文发布后正中新派人物下怀,胡适说:“这种话很可以把当时的卫道先生们的心理和盘托出。”

林纾和新文化阵营作战的另一篇小说为《妖梦》,写一名叫郑思康的陕西人(即思念东汉经学家郑玄康成之意),梦见一个大胡子的人邀他游阴曹地府,“并告诉阴曹大有异事”,“凡不逞之徒,生而可恶,死亦不改,仍聚党徒,张其顽焰”。他们来到一城市,见一所白话学堂,门前大书一联云:

白话通神,红楼梦、水浒,真不可思议;

古文讨厌,欧阳修、韩愈,是甚么东西。

校中有三个“鬼中之杰出者”:校长元绪,明显影射蔡元培;教务长田恒,影射陈独秀;副教务长秦二世,则是指胡适。其人进入学堂,看见门头上大书“毙孔堂”,也有一联:

禽兽真自由,要这伦常何用;

仁义太坏事,须从根本打消。

此文对“鬼中三杰”咒骂得比《荆生》更粗鲁,说“田桓二目如猫头鹰,长喙如狗;秦二世似欧西之种,深目而高鼻”,极尽丑化之能事。文末旋即请出能啖食月亮的“罗跟罗阿修罗王”直扑白学堂,“攫人而食,食已大下,积粪如邱,臭不可近”。

林纾在小说之首说:“夫吉莫吉于人人皆知伦常,凶莫凶于士大夫甘为禽兽。此《妖梦》之所以作也。”

今天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看待这件当时引起轰动的文化旧事。看得出,林纾的确是被气疯了,笔下文字除了泄愤毫无可观。他竭力维护的是“伦常”,如果像开始一样,举例说他翻译了那么多西方小说,也从未在洋书中看见有哪个外国人反对仁义礼智信,就会让以西方文化为资源的新派人物不好辩驳;像如今这样恶毒咒骂,反而苍白无力,只让自己出了洋相。

这两篇小说是林纾通过当时的北大学生、自己早年在五城中学堂任教时的学生张厚载在上海发表的。因攻击、丑化的是北大校长、教务长和教授,发表后在北大立即激起公愤。张厚载距毕业只有几个月,但舆论哗然中,被北大以“在沪通讯,损坏校誉”之名开除了学籍。

北大这个举动不够大气,文化论争不应有现实中的借权力报复;何况林纾被拖入论战,本就是北大中人蓄意而为。林纾开展人身攻击和侮辱,也不应将为其送稿发表的一个学生处理得这么重。可见,代表了时代文化潮流的新派阵营,在现实中同样轻车熟路地走了传统权势争斗途径。

林纾大大连累了学生,十分愧疚;又觉得辱骂也不是君子之道,平静下来后,写信给各报馆,公开承认自己骂人的错误,向蔡元培等人道歉。

六十八岁的文化名宿在报上公开致歉,这也反映了林纾明是非、重公理的品德。

不长时间内,新文化运动取得了极大进展,白话文获得了正宗地位。胡适、周作人等人的新文学理论展示了白话文学的前景,鲁迅等人的白话文学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下文,教科书正式采用白话文。

林纾惨败了,“顽固守旧派”成了他的脸谱,“反对白话文”成了文化史上的笑谈。那个激进时代没有时间去探究林纾观点中的合理部分,要的就是变革,反对变革的,甚至倾向温和改良的,都会被胜利者称为“小丑”。

林纾被称为“小丑”,已令我们感到不忍。他学问精深,思想不算很守旧,私人品德也极好(这不也是旧文化培养的吗?),他成了“守旧派代表”,至少有一半是新文化阵营谋略成功的结果。

尤其不公的是:林纾其实并不反对白话文!

他不但不反对白话文,还是最早用白话写作的人之一!

1897年,林纾诗集《闽中新乐府》出版,书中收有童谣体白话诗三十二首,比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部白话诗集的胡适《尝试集》早了二十三年,是近代以来最早的一批白话诗!

最早写白话诗的人被激进时代塑造成了“反对白话文”的守旧“小丑”,这个事实是令人吃惊的。

林纾在新文化运动中与新派人物的分歧,其实不在于要文言还是要白话,而是在要白话的同时还要不要文言——他愿意要白话,可新文化阵营却坚决不要文言。

林纾实在想不通,在提倡白话文的同时,为什么一定要把文言斩尽杀绝?难道新文学的兴起,就意味着传统文学一文不值?

在新派人物把文言文讨伐得体无完肤的咄咄逼人姿态前,林纾愤怒了,他本能地捍卫起自己钻研一生、从中得到无尽滋养和享受的文言文。同时,他不是普通的受过传统濡染的文人,他是当时著名的古文大家,古文造诣是他的生命价值所在,对古文的全面否定就是对他整个生命价值的全面否定,从个人自尊和安身立命的根基来说,他也容不得文言被弃之如敝履!

说到底,不反对白话文、并身体力行写过白话诗的林纾挺身而出做了传统文化的代表,站到时代潮流的风口浪尖,其实就是被新派人物激进的态度逼到对立面上去的!

林纾没有意识到,全面否定文言文只是新派人物的一种策略:矫枉必须过正。传统文化绵延太久,根基太深,要予以革新,就必须把它的弊病强调到极端,让人触目惊心,这样才能为新文学的发展扫清道路。

激进派的观点和态度,推动了白话文兴起的时代大潮,他们的贡献是巨大的。可是,对传统文学的评价,“选学妖孽,桐城谬种”这样的言论何尝又公允?这不是人身攻击辱骂是什么?跟《荆生》、《妖梦》有什么区别?林纾为自己骂人道歉,可新文化阵营里有谁为骂人“妖孽”、“谬种”道歉过?

悲剧人物林纾,以他一生的才学和品行,实在不该要么是不懂外文却成了大翻译家的“传奇”,要么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小丑。

全面胜利的新文化阵营在那个激进时代逐渐过去后,对自己的思想观点开始理性的反思,对传统阵营立场、观念中值得重视的部分也开始了认真的研究。而对林纾这个具体的人,在1924年10月9日林纾逝世后,他当年的敌人们一一表露了在心里对他的尊敬。

郑振铎在林纾逝世一月之后,便在《小说月报》上发表长文《林琴南先生》,他不仅从人格上称赞林纾是“热烈的爱国者”、“一个很清介的人”,而且对林纾的白话诗《闽中新乐府》、林的小说创作和翻译均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