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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这样宰相才可能暂时会放过我们家族,给我们的准备争取更多时间。”

安还要争辩,妮亚拍拍她:“听他的,他说的很有道理。”

“我走以后,你们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不过别忘记了我们要随时防备宰相的报复。卡卡,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帮我保护安。”卡卡用力的点头。

“事不宜迟,我马上收拾一下东西,立即就走。”

安一把拉住我,却被妮亚劝开了:“你这样会害了他的。”她才依依不舍的松开手。

我一把抱过安,用力搂在怀里:“宝贝,我不在的时候记得要乖乖的,不要一个人乱跑了。记得我们的约定,你想我的时候,我会感觉得到的,等有一个我的空间魔法能让我回到你身边,我会马上回到你身边看你的。记得要天天想我,不准因为我不在你身边爱上别的人哦。”

安哭得话都说不出,只是一个劲的摇头。

“要坚强一点,现在你要学着做一个大人了,不是什么事都指望别人帮你做好,你要等着我回来的那一天。那个时候,我会戴着我的爱向你未婚的,你一定要答应我啊。”

安又是一个劲的点头,甩着眼泪在空中飞舞,为这离别的愁绪添上最好的点缀。

我捧起安的小脸匆匆一吻,然后又亲了亲额头,对着阿德说:“我们走吧。”

没有马,我和阿德步行上路,耳里全是安不舍的哭声,走了好远还是一直飘在耳边回荡,久久不散。

“主人,我们现在去哪里?”我把能带的金币都装在空间戒指里,一路上相信也不用要饭了。

“先去特里克吧,那里风景不错,再说凯撒和卡拉格气候太差了,我怕适应不了。”

我现在把头发染成安那种栗色,然后戴上法师袍的连衣帽,本来四级魔法师的考试过了就能拿到证明,现在只能装成一个见习魔法师了,不过这样也好,不容易暴露。

从学院出来一直向东走,只想路上遇到村庄什么的能有两匹马卖,可是一路上遇到的村子都只有牛和羊而已。马在这个时候大多被征用进军队了,民间大概也只有贵族和富人才有。看来在找到下一个城市之前只能步行了。

我却在担心宰相多久会发现他那个宝贝儿子已经挂了,相信不会太久。

本来快快乐乐的当一个小男爵,没想到突然一下子要到跑路的地步,反差也太大了。我脑子里胡思乱想着,是不是用空间魔法瞬移到宰相那里把他一起也给做了?

我们一路都走树林,小路,不敢走大路,虽然阿德的武技我相信,我自身的魔法水平也不低,但宰相很可能会派成千上万人来追我们,虽不能用一己之力硬撼吧?我可不是超人。

几百金币的靴子磨得就快见低了,脚低湿漉漉的,还混着一脚的沙。身上的袍子也被挂得千丝万缕,跟要饭的职业装没多大区别了。

跑路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有机会也让宰相试试这个滋味。

第一节  遇魂

终于找到有WORD的网吧啦,不容易啊,看今天能不能两更吧,毕竟每天都要工作。另外,为什么我走在街上老有人要我“休息”一下,说有17岁的MM……可惜本人一直都是素食动物啊,不好这口,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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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大概有三四天,我们也就放弃买马的打算,希望找一个最近的城市好好歇歇,倒不是人有多累,精神上太疲惫了。

阿德不愧是打过仗的,有很多野外生存的经验,知道什么样的水果不能吃,看太阳就知道现在是几点钟,我本人可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

一路上只用担心有追兵,不担心会被什么野兽袭击,黑暗魔法中的精神威慑可不光是对人有效,动物比人敏感得多,感觉到黑暗魔法的波动,都逃得远远的。如果要打肉烤来吃的话,我是不能跟阿德一起去的。

但烤肉的时候就是我一个人的活了,阿德则可以悠闲的在旁边抽着雪茄烟,享受这一路亡命的唯二乐趣。还有一个就是吃我的烤肉啦,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吃不腻。

我跟阿德说,少吃多味,于是他每次都只猎杀一些小动物回来给我烤。其实我只是为了偷懒,烤一只大动物多累啊。

这次是一个大松鸡,光屁股就和露露的脑袋差不多大了。如果它在……唉,怎么没想到呢,如果把它带上,也是一个大帮手啊,光凭它的超级无敌大火球,如果人多也可以杀出去,真失策。

阿德看着我手上转来转去的鸡屁股发呆,不知道是不是想着妮雅同样SIZE的臀部了……他一直喜爱吃屁股的,难道这个也有类似性?我故意没把鸡屁股上的毛拔干净。

不过话说回来,我对自己的手艺还比较自信的,闻着自己烤的肉香味,就觉得饿得不行了。

就在我陶醉在肉香里,两眼呆滞的阿德突然一握刀站起来,大声朝着林子里叫到:“什么人!出来!”

我一惊,已经被发现了?就见林子里出来一个瘦高个,肩上背着一只和身体差不多高的巨弓,一只提着一只狐狸。他脸上堆出的笑容一看就知道笑得很勉强,只是不知道不会笑还是不愿意笑:“我没有恶意,只是这位兄弟烤得实在是太香了,所以我想是不是能请他帮我也烤一只这个……”

阿德看看我,一般情况下都听我的,尽管我从没当他是仆人。

我笑笑:“行啊,一起来吃吧。”拍拍我身边的地,示意他过来。

那高个子把狐狸放到我面前,一屁股坐在我身边。看得出来他的衣服还不错,也就蛮有气质的样子,但却不象一般的贵族那样珍惜自己所谓的仪态,让我顿时对他的豪爽产生好感。但是觉得他哪里怪怪的,一时又说不出怪在哪里。

他用一根绿色的发带把满头的绿发束起来,显得很有精神。虽然很瘦颧骨却不高,两只眼睛也是细长的,却没有弗兰那样老是有狠毒的神色闪过,如一汪清泉可窥其底,下巴尖尖的仿佛暗示着他的个性并不如表面上的单薄。应该不是追兵。


不过他身后的巨弓也大太了,安还没他的弓弦高,不知弓臂是什么材料做成的,黑呼呼的,弓弦也是,但是我可以肯定这弓不一般,相信他的箭术一定也不一般。

我主动把手伸出来:“我叫莫安,他是我的朋友叫阿德,兄弟你贵姓?”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把手伸了出来:“我叫魂,是一个魔箭手。”

魔箭手!就是可以那种不用自己带弓箭,而用魔法聚成形当弓箭用的魔法射手!怪不得我觉得他会怪了,因为他根本没带箭。

想不到在这里会遇到一个这样特殊能力的人。我又摇了摇了握着的手:“我是个魔法师,阿德你一眼应该看出来了,是个光有肌肉的武士。”

“老大,我有脑子的。”阿德说这话总觉得象是卡卡在身边。

“呵呵,”这时魂笑了起来,没有那种勉强的意味了。

“呵呵,”我也笑了起来,阿德看我们都笑了,也跟着莫名其妙的笑了起来,手里握着的刀也松了下来。

鸡和狐狸都只剩下骨头了,三个人满意的摸着肚子躺在一起。我一人给了一只雪茄,魂凑到鼻子底下一嗅:“好东西啊,高地的,没想到你这么有钱啊。”然后贪婪的塞进嘴里,点上火,狠狠的抽上一口,闭上眼,一脸享受的表情。

我呵呵的笑着:“小意思。”

“你们这是准备去哪呢?看你出手阔绰,但你的袍子烂得……”魂问到。

“我们准备去游历一番啊,走到哪算哪,没有固定目标。”

“你呢?”阿德也是粗线条,一起吃过饭,抽过烟,喝过酒,就是朋友了。

“我……”魂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什么名堂出来,看得出来是个有过去的人。

“不方便说就算了,如果不介意的话,跟我们一起走吧,反正跟着我,不会饿死你的。”我好心建议到。

“是啊是啊,别的没有,我老大,人好,心好,钱多,又会烤肉……”阿德成了我的广告代言人。

“还是不要了,我习惯了一个人。而且我也不喜欢给别人带来麻烦,我不是一个吉祥的人。”

“那好,我也不勉强你,不过你知道最近的一个城市在哪里吗?我想换身衣服了。”估计他是很难相信别人的人,我也就没勉强他。

“这个我知道,这里往东南走,不到一天就到了,这样吧,我们一起去,我正好也要买点东西呢。”

一路上魂都没怎么说话,也很少笑。阿德也看出来了:“老大,为什么不留下他?我看他那弓就是我也不见得能拉满。”

“你不知道,一个人学会沉默,并且很少笑,绝对不是天生的,他一定是有种某些担忧的事,或者有些不开心的回忆,这种人我们短时间内是无法取得他的信任,而让他把我们当成朋友的,知道吗?”阿德点了点了头,似懂非懂。

第二节  进城

傍晚时分,太阳还没完全落入地平线下,我们到了这么多天第一个遇到的城市,尼克城。

我没见过除学院城和塞班之外的城市,所以显得对这个陌生的城市格外好奇。这城不大,从防御的角度来说也不是很坚固,城墙才有塞班的一半高,门口的城守无精打采看着一个个进进出出的人。

我突然看见城门口有一张我的画像!

阿德也看见了,我们互相点了下头,一起装作看热闹的人挤起人群里,果然是我的通缉令,把我画得丑了点,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差不多,就象是在监狱里面画的一样,看着就象是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