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说他小时候没受过性教育。爷爷在老爸九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老爸是独子,跟着奶
奶长大。奶奶是很保守的人,一直到今天,只要电视上出现太亲昵的画面,奶奶就会走开,所以老爸更不可能从奶奶那儿得到性教育。
“即使有,也是错的!”老爸对我说,“小时候,我问你奶奶,女生为什么没有小鸡鸡?你奶奶说女人本来是有的,因为得罪了秦始皇,统统被割掉,从此就成了女人!”
一直到很大,老爸都认为女人是秦始皇造成的。他很痛恨秦始皇,不但焚书坑儒,还割女人的小鸡鸡! 食色性也 大概就因为老爸没人问,所以性教育都是“自修”的。他看过很多这类的书,学理一大堆,无处发表,就都发表到我身上来。
老爸常说:“当然食色性也!不食无以维持生命,不色无以延续生命。任何生物,缺了其中一项,就难在这个世上存在!”
所以,他不避忌谈“性”,奶奶听到了,常骂他不像老子。老爸则回说:“我不想学你,把什么事都推给秦始皇!”
检查小鸡鸡 很小的时候,老爸就“检查”过我,他伸手摸我的蛋蛋,说:“看看这袋子里有没有蛋?会不会是空的?”
然后老爸很高兴地对老妈说:“有!没得‘隐睾症’,有些小孩的睾丸会藏在肚子里,影响生殖器官的发育,甚至造成未来不孕。”
十岁的时候,老爸突然喜欢看我洗澡。
他的耳朵好像总是竖着,一听我洗澡,就冲进来看。
他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然后猛摇头: “没有开!没有开!不行!不行”然后要我自己用手剥开。剥不开,他就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连着几个礼拜,天天进来“观察”!然后发表他的学术理论: “犹太的男孩子,一生下来就行‘割礼’,也就是割包皮,结果据医学统计,犹太妇女得子宫颈癌的比例,远较其他族裔来得低。所以,为了不藏污纳垢,也为了你未来的老婆着想,包皮就算不割除,也一定要开!”
终于开了!他十分满意地不再看我洗澡,却又发表“包皮论”的续集: “尽量穿比较松的内裤,平常也要把皮夹克脱掉,让头露出来(这是他的术语,请读者自己体会),使裤子能跟生理部位随时摩擦、接触,不要让幼嫩的皮肤整天藏在皮夹克里面,变得太敏感,将来会影响婚姻生活!”
自慰?想想刘猫! 才进高中,老爸就要为我在卧室门里装锁。
“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奶奶首先反对,“而且每次我们看他关着门,一定先敲门,才进去!”
“恐怕不是先敲门,才进去,而是一边敲,一面已经把门推开了!”老爸说,“他大了,有他的隐私权,所以应该装锁,即使是个钩子都好!”
小时候,老爸进我房间,还会东翻翻、西看看。但从高中起,屋子再乱,他也不碰任何东西。他对我说,我可以放心地写日记,他绝不偷看。不必因为怕家人偷看而不写日记,或写假日记。我如果不放心,也可以为抽屉装把锁。
有一次我在门后挂了女明星的泳装海报,他不但没骂,还猛看、猛点头。可惜接着被老妈发现,尖叫着要我扯下来,换成横贯公路的风景月历。
老爸每次站在风景月历前,都猛笑,然后偷偷对我说,他像我这个年岁,已经喜欢买杂志,因为上面有美女照片。
“每个人都有摇椅子,想他的白马王子或黑马公主的权利。”老爸说,“如果说自慰对身体会造成伤害,不如讲自慰时怕被家人发现的恐惧感,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想想刘猫!如果自慰能让青春期的性冲动被释放开来,减少进一步的性冒险,甚至犯罪,那么……”老爸说,“我是不反对的!”
老爸的性教育(2)
洗脚记得穿袜子 自从爱滋病猖獗,老爸更是有意无意地强调防护措施:“这年头,能穿袜子洗脚,已经不错了!只怕有一天,得穿鞋子洗脚!所以,袜子一定要穿!买不起,老子出钱!”
奶奶听到,又骂他不像老子。
“你知道吗?老爸对奶奶说,“纽约市警局一方面抓毒品,一方面又去毒虫出没的地区发放注射针筒,免得毒虫买不起,几个人共用一支针筒,造成爱滋病的感染。监狱里也发给犯人保险套,避免鸡奸的时候,感染爱滋!”
防止行为的发生,是积极的做法。防止发生时造成更大的悲剧,是消极的做法。
积极做不到百分之百,剩下的就靠消极! 这也是老爸的理论根据。
性,我跟你一样! 我上大学之后,老爸的这套理论,就更扩大了。他常对我说: “如果你交了亲密的女朋友,晚上千万别上中央公园那种鬼地方幽会。也不要因为忍不住,身上又没什么钱,而找那种下三滥的小旅馆,里面贩毒的、卖淫的、染病的、抢劫的,什么都有。”最后他强调,“如果你实在没地方约会,就带回家。你在你的房间,没人会去。你成年了,不需要我们再为你盖被!”
老爸很妙,他常问我同样的题目: “你老爸完美不完美?”
“不完美!”
“为什么”? “因为你有七情六欲!”
“标准答案!”老爸鼓掌,“因为我也是个人,有人的缺点!”
在性教育上,老爸总是扮演普通人的角色,不是权威的父亲,不是正襟危坐、不可侵犯的“老子”,所以教育得那么自然,从不令我脸红。
你被抢过几次(1)
· 有人说:“真正的纽约客,不是抢人,就是被抢!”
· 在学校里聊天,最有意思的,是交换被抢的心得。我们已经不问“你有没有被抢过?”而是问“你被抢过几次?”
在街头。
有人说:“真正的纽约客,不是抢人,就是被抢!”
这句话或许过分了些。但“抢”是纽约文化的一部分,则是事实。
我有一个朋友,被同一批家伙抢了五次,后来再遇上的时候,他说:“怎么?又是你们?”
抢匪也笑道:“怎么?又是你?”
我们常笑他,再被抢两次,就跟那帮家伙变成朋友了。
“我参加他们一起去抢!”他大笑着说。
侠盗罗宾汉 狼和羊就是这么接近。甚至有人说最好住到“坏区”,因为强盗都是你邻居,交了朋友,最不会被抢,就算他敢抢你,你也马上可以到他家去讨回公道。
最妙的是,有天半夜,一位记者发完稿子,正等公车回家。突然一把尖刀抵在他腰上:“拿钱来!”
记者手一摊,苦笑道:“朋友!你看看我这副德性,像个有钱人吗?我穷得还想去抢人呢?“aa 那记者正巧跑完一整天新闻,忙得昏天黑地、一脸胡子没刮,真像个流浪汉。”
抢匪打量他一下:“看你也是,分你一点吧!可怜虫!”一把钱塞在记者手上,抢匪扬长而去。
学习被抢 纽约的抢匪就是这样! 有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有走投无路、铤而走险的可怜虫。
还有抢了人、自鸣得意的“侠盗罗宾汉”。
你千万别以为,拿着枪,手直发抖的“新手”好欺负。他愈紧张,愈可能扣扳机、要你命。
你也千万别自以为是被抢的老手,把皮夹子丢给他:“喏!拿去吧!”
你八成会因此挨刀,因为他要“抢”,不要被施舍。
“抢”,是一种文化,就是这个道理。
你要学着被抢而不受伤、受伤而不丧命。最好是只被抢走钱,能把“证件留下”,免去许多申请补发的麻烦。
面对抢匪,怎样获得最佳的待遇,就靠个人临场的经验和应变力了。
在学校里聊天,最有意思的,是交换被抢的心得。我们已经不问“你有没有被抢过?”而是问“你被抢过几次?”
积多年被抢的经验,我们把抢匪分成了四大类: 凶神型抢匪 这种人比较有经验,是职业抢匪。他们为抢而抢,信条是“既然抢,就要狠,不能有一点同情心,否则自己倒霉”。
遇到凶神,八成要挨揍。他或者冷不防从后面勒住你的喉咙,再不然正面先赏你一拳。
这种人,我就遇过,而且居然在离家不超过三百米的地方。
八年级有一天下午,跟两个同学去小镇看电影。散场之后,决定抄小路回家。
一侧是森林,一边是高速公路。我们正有说有笑,对面突然来了三个人,手上拿着啤酒,边走边唱。
我们错身而过,谁也没想到就在错身的时候,我的朋友法兰克突然大叫一声蹲下去。他的胸口被狠狠打了一拳。
“把钱拿出来!”带头的凶神贴着我们说,“你们三个!谁不要命,就试试!”
法兰克赶紧掏口袋,但因为我们刚看完电影,他身上只剩一块钱,于是又被狠狠地揍了一拳,最后连手表也递了过去。
接着凶神的目标转向我和肥胖的麦克。麦克吓得全身肥肉一波一波地抖。我则浑身发麻,眼看旁边高速公路上的车子一辆辆飞驰而过,却不知怎么办。
没有人看得出抢劫,我们站得这么近,好像朋友在聊天。
我也不可能跑去拦住车子,只怕车子没停,自己先被撞死。
我摘下表,还掏出身上仅有的五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