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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伙子啊,你太有眼光了啊!这条裤子是我从外地走私来的,著名设计师大卫科波菲尔开过光的,我就把它放在角落里,他只追随有缘人,常穿有消炎止痛,舒筋活血之功效啊。先不谈价格,你进去试一下。”

我被推进了试衣间,普通人进试衣间是换衣服的,而我进试衣间当然也是换衣服的。但我不是普通人,所以我能注意到他们注意不到的事,比如为了给在里面脱衣服的人制造气氛,音乐就不停地在你耳边回荡。我的运气比较好,今天放的是我和所有劳苦大众都很喜爱的,一首旋律优美,曲风明快的《爱情买卖》,为了配合这首歌,脱得很快的我穿的却很慢,直到一曲终了,我才晃晃悠悠,意犹未尽的从试衣间出来。

你还别说,这裤子,看着两条腿根吸管似的,却挺配合我健硕的大腿,丝毫没有不和谐的地方。21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和谐!不管是你的衣服和你的身体,还是你老婆的身体和你的身体,都要达到一种哲学上的高度完美的统一。这就是和谐。

走出试衣间,我说这裤子我要了,问她howmuch,“三百。”

我斩钉截铁,毫不犹豫脸色铁青的说:“三十!”

为什么我会这么果断呢?因为母亲大人教导我们,买衣服就是一场战争,一场和店主斗智斗勇的战争,要贴身肉搏,血拼到底,刺刀见红。一般来说要价一百的就从十块还起,这就是行业潜规则,不懂规则的人会被淘汰,不懂潜规则的人会被灭亡,这就是行业的残酷,这就是世道的弱肉强食!

“一百!”

“三十!”

“九十,不能再讲了,亏本了!”

“三十!”依旧坚毅,依旧沧桑。

“七十,跳楼价了”

“三十!”依旧斩钉截铁,依旧雷打不动。

“六十。”

“成交。”

拿货,付钱。大妈脸上僵硬的挤出了好像他很吃亏的表情。一边哭笑不得一边说:“小伙子,你与这裤子有缘,马上就要过年了,我送你一双袜子吧,太空面料,防寒保暖,坚硬耐磨。事后证明防寒保暖这功能确实有,坚硬耐磨就不敢恭维了,因为这双袜子我一次没洗,十个脚趾头已经有八个越狱成功了。我本还想匡扶正义,跟大妈谈谈,但一想无奸不商,无商不奸,还是就此罢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不说那么多。

事实上,当我穿好刚买好的性感裤子准备走出店门时,迎面撞上了一个女孩。你没有猜错,这个故事的女主角终于出现了。自古以来,写书编故事的人从来在故事里面就离不开女人,哪怕是再血性的故事都要加入女子的柔和来让其更富有韵味。我的也不例外,更何况本来就不是什么血腥的故事。很好,你又猜对了,她就是我日思夜想,魂牵梦萦,神魂颠倒的女孩——周韵。当然还有陪同她的姐妹——陶雨。女人和女人逛街像跑马拉松一样,越逛约有前进的动力,而男人陪女人逛街,也像跑马拉松一样,可以边跑边吃,边跑边喝,边跑边昏昏欲睡。所以女人碰到女人,那逛街的体力男人吃十斤蛇床子也赶不上。

就是在这种时候,在这种连我自己都没熟悉这身装扮的时候,竟然撞上了这两位,真不知道自己是不幸呢,还是不幸,反正我琢磨着我就是上辈子做了缺德事,这辈子就他妈的无论如何也是不幸了。

“嗨……”我特尴尬的举起了一只手,而另一只提着自己刚刚穿上的裤子,一股莫名的紧张感和逃离心油然而生,此时的我就像战火纷飞的阵地上再碉堡里刚撒完尿还没提上裤子就被敌军士兵拿枪抵住了脑袋一样,被俘虏的我只能尽快抽出一只手举起来以示投降。而此时此刻俘虏我的不是荷枪实弹的男人,而是暗送秋波的女人,至少我自己是这么想的。

“嗨,你也来买衣服啊,这条裤子很适合你啊。”他指着我的下半身,准确的说,是下半身上穿的东西。

“啊?真的。我觉得还一般啦”

“对啊对啊,我也觉得还一般,你看他长的一般,品位也一般。”陶雨的脑袋从她身后探了出来,如果说周韵是天使的话,那陶雨一定是魔鬼了。因为你见了前者,会有一种讨回家做老婆守护一生的冲动,而见了后者绝对会有抱着她燃烧一夜的冲动。当然,我不是说陶妹妹不好,我的一位好兄弟徐功成就暗恋她,问他何故,曰:我喜欢胯下有反抗精神的女人,做一个征服者。我很自愿的配合他,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老子也不想欺,只求能骑。哈哈,开玩笑。“不过真没看出来你的身材还不错,平时上课干吗老穿的跟睡袍似的?”

“那个我以前也没注意过形象啊。”

“你没注意过形象,别扯了,你们男人那个不每天早上在镜子面前臭美半小时?洗发水瓶仍的比本姑娘喝的可乐瓶都多。每天耍酷不离口,剃刀不离手,就差裤子扒掉上剃刀了,难道你不是男人?”

“好了好了,”周韵微笑着打断了她,“别咄咄逼人了,越来越不像话。”魔鬼只好伸了伸舌头,宣告炮轰停止。

“我不怪他,他是辩论队的,有职业病了。”

“你……”她还想说什么,不过我梦中情人的眼神暗示还是让她把话咽了回去。

“你吃过饭了吗?没吃一块吃啊。”

是想如果是别人,别管吃没吃肯定都得说没吃,因为这是个绝佳的接近佳人的机会,但我是我别人是别人,打小起我就被猫挠过,被狗追过,被鬼故事吓哭过,以至于胆怯这两个字已经深深植入内心,地位再也不可撼动。

“对啊对啊,一块吃就有某位绅士付钱了。”

“小雨!”

我知道她在等我一个准确的回应,但不管从心理学环境学还是星座学,抵抗外力都是我这种人的本能反应,于是一句最不争气的话从嘴里冒出来了。

“啊那个,我吃过了,你们去吧。”可我明明没吃呢。

“哦,那我们先走了,你自己慢慢逛。”

我象征性的甩了自己一巴掌,两人的身影已渐渐远去,而我和周韵的绝佳亲密接触机会就这样在我的无能中付诸东流了。



只好一个人慢慢走在回家的路上,天快黑了,没有星星,因为乌云在头顶笼罩,连阳光都刺不穿那坚硬固执的外壳,更何况星星点点的微光,我对今天晚上的天空已不抱任何希望。街上人很少,没有想象中来回穿梭的车辆,也没有想象中匆匆走过的行人,如今的社会是浮躁的,是被时间的火焰炙烤过的,煮沸了的。一个人,也只有一个人能有一颗安静平和的心,而你时刻要准备着把这颗心隐藏起来,带上准备好的面具,去应对同样是戴着面具向你微笑的人。

一阵寒风吹来,我不由自主的裹紧了夹克,好冷,雪已经下的那么深。几片雪花飘过来,在我的脸上着陆,好像他们要用纯洁的唇亲吻你脸颊,但是没多久就化了,生命的消融只是几秒钟而已,你本想用温暖的体温去亲密的接触他们,可是却加速了融化的速度,有时候,是不是别人的心就是一片雪花,当我们带着滚烫的热情去安慰他们时,得到的结果反而是消融和死心。

雪大概是天空的使者吧,它们乘风而来,随风而去,落在大地上,房屋上,用纯洁掩盖肮脏,用融化冲洗污浊。我们应该感谢雪花,把本来阴森寒冷万物凋零的冬天变成了童话。

手脚冰冷,我与生俱来的毛病,为此小的时候我妈没少把我裹成一个大粽子,不但丝毫不见有所改观还招来不少同龄人的嘲笑。于是插进裤兜暖和暖和,右手在裤兜里摸到一个凉凉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条金属项链,你可别以为我赚大了,这东西我还是能认得出来,跟他娘的饰品店里卖的货是一个娘生的,绝对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其次,我是一个纯洁的人但是绝没说过我是什么好人。见了一百元大钞,我都会把它换成一百个硬币交给警察叔叔每天做一次拾金不昧的好人。所以你别指望我会把这东西还回去,小二黑结婚里我都幻想着二诸葛啥时候能把三仙姑给强奸了。当然没这条项链就没有接下来要发生的故事,我的废话也可以到此结束了。至于为什么,你往下看就知道。

毫不犹豫地戴上了脖子权且当做店老板春节大酬宾送的小礼品。我屁颠屁颠地往家赶。屋里的灯火把外面的雪地映出一片橘黄。千千万万片橘黄为大地披上了一层温暖轻盈的被子,透出柔和的暖色。

至于吃什么我就不跟您说了。晚饭过后我迫不及待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和兄弟们在虚拟世界里打成一片,厮杀交手,喊声震天。五分钟后凭借我敏锐的第六感我知道我妈已经推门进来,她从不敲门,就算你在门外贴上了“进前敲门,闲人止步的”纸牌,在她眼里,进自己儿子的房间天经地义,儿子是我生的,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进儿子的房间不跟尽自己的房间一样吗?以此类推,母亲大人翻我的书包也跟翻他自己的书包一样,看我的日记就像看她的日记一样,而实际上她从来不写日记,也没写过日记。在她看来,你跟她讨论争吵观点是永远不成立的,因为你是她的,你说的话就是她说的话,而她有权收回她说的话,当她形使这个权利的时候,就是你要闭嘴聆听她谆谆教诲的时候。

“神马事?”我的眼神从未离开过电脑屏幕。

“老玩游戏对眼睛不好。”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