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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带着打点好的行李,我浑浑噩噩地走到寒风瑟瑟的大街上。

伫立了很久,茫然中不知该往哪个方向探出脚步。当一架马车停靠在我身边问小姐想去哪里时,我机械地指着街边的广告布贴:“找舞厅,里面有个叫‘红玫瑰’歌女的舞厅。”

诧异的目光下,我木然地爬上车,去投奔我的好友邹淼玲。

找到她并不难,街角的广告和宣传画就是指路牌。

一个小时之后,邹淼玲激动地抱紧我,好像跟我分别了十年八载般。

认识她以来,我第一次看她流这么多眼泪。

我是个软弱的人,她这一哭,带动我哭得天昏地暗,止也止不住,直至眼前一黑,晕了过去。醒

来后才想起自己已经整整一星期没吃过一顿象样的饭。

武汉的冬天奇寒而且白天总是灰蒙蒙的一片。阴冷的北风夹杂着江水的冰冷,寒气直刺骨髓。漫天的雪花不时地飘满天际,意图弥盖国仇家恨的哀痛。呜呜的汽笛声如哀鸣响彻冰冷的江水上,让这座沦陷之城愈发显得寂寥空旷。

即使天气晴朗、阳光明媚,人们只要睁开眼便会感觉生活索然无味。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期待的。所有的理想都像海市蜃楼,最最真实的思想只剩下一个——绝望。

当我终于可以自由地站在慷慨的日光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时,我已经只剩下思念着的回忆。

邹淼玲“跳槽”了。我投奔到她那里一个星期不到,她便跟我说有家实力雄厚的歌舞厅有意“挖”走她,给的薪水十分丰厚,这样一下便能解决我和她两个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她随即决定离开抠门的红艳歌舞厅。

她刻意告诉我没打算把我硬推到池春树那里,但提醒我必须面对将来的问题——她不可能永远收留我——高铭锐不久后会搬过来跟她同住。

我自然懂得邹淼玲的用意,让我学会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她说的没错。我在投奔她时就考虑过将来的问题,然而令人郁闷的是我在这个时空能干什么?平生所学完全用不上,能用上的恐怕也是极短暂的、难以接受的职业。

生计,在这个纷乱的时空里,是除了性命之外最头疼的问题。

我何尝没考虑过生计问题。可我向来是木讷、闭塞惯了的人,曾经的工作对象便是图书馆看不完的书籍。不善于交际,不善于辞令,这样的我在这个时空里能做什么?

至于池春树的问题,更是叫人头疼——始终拖泥带水,剪不断、理还乱。

对他,我一直心存愧疚,没打算再写什么绝交信刺激他,但事实上我的心已经完全与他绝交——拒绝联系,拒绝见面,甚至拒绝提及。

他那身足以令我发狂的日寇制服曾是他和我之间最致命的距离。而今,我和他之间又隔了另一个人——尔忠国——无法逾越的距离。

邹淼玲几乎每天都要提醒我——不止一次,几乎是威胁——接受池春树。

“没有他,就没有你我的今天,尤其是姐姐我。”她郑重地将双手搭在我肩膀上,循循善诱,“他十八号回汉口,你还有三天时间考虑。我已经准备好叉棍,别逼我用。”

我没觉着邹淼玲将我往外推的做法过于势利。以我俩的交情和对她的了解,只要我不提走的事,她断不会置我于不顾,哪怕白吃、白喝、白住再久她也不会计较。

她搬出高铭锐无非逼迫我接受池春树——她最热衷于促成我俩的好事。而且按照她的理解,乱世里的女人比任何时候都需要男人的照应和保护。池春树目前的身份便是一把最好的保护伞。

她不仅比我有头脑,且比我适应能力强,即便在乱世,也照样能活出精彩。而我——倒霉、木讷的傻瓜蛋一个。

当我还在生活出路以及尔忠国命运如何的双重担忧中无法解脱时,邹淼玲已经在新就职的歌舞厅如鱼得水了。

很快,邹淼玲带我参观她工作的地方——吉祥歌舞厅——一家有青帮背景的娱乐场所。

初次去那里时,感觉自己不小心踏进了魔窟。

到处乌烟瘴气,根本不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搂搂抱抱,肆意调笑,绝对的声色场所。我感到极度不适。

真替邹淼玲担心,在这种地方工作别说会不会被性骚扰了,恐怕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偶见一些带家伙、不怀好意的人游荡在舞女中,多半是汉奸,地痞之流。

邹淼玲倒是满不在乎,说有春树这个护身符在,不存在大问题,并用一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轻描淡写地滤去我的担忧。她说日本人来这里消遣的也不少,怕是没有用的,不如泰然处之。

我不得不佩服她绝佳的心理素质,换做我,恐怕声音都要打颤,怎能唱得出来?

她拉我去歌舞厅是有目的的——拖我下水——跟她搭档唱歌。

邹淼玲也不容易,我不想总是吃白饭。当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时,她立即建议我跟她一样靠嗓子吃饭——这方面我俩都有优势。她还说开舞厅的大老板虽然是黑社会的,但人很仗义,不是乱七八糟、胡作非为的那类人,让我尽管放心。

她当然不会骗我。经过不断侦查,发现果真如她所说,外表看是乱,但内里控制有度。负责场子安全的十多个保镖都是很讲义气的江湖人士,对舞女和歌女虽然称不上多关爱,但维护之意明显。场面稍稍有些混乱,便会出面打圆场,及时排除隐患。

当然不是为生活所迫的人想当歌女或舞女了都可以前来一试。首先你得青春貌美,身材出众,其次你得舞姿优美,歌喉动听。另外——英雄不问出处——管你是青楼妓.女,还是社交名媛,只要能俱备敛财效应,此处都会把你引进、包装后再捧红。

想在这里打拼最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脸皮得厚。脸皮薄的再符合条件也迈不过这道槛。这个时代的红歌女和红舞女跟二十一世纪的艺术人才丝毫不沾边,你艺术上再有天分也够不着万众敬仰的地位。在劳苦大众眼里,你是低贱的、只认钱不知羞的一类人——跟□脱不了干系的贱人一族。

因此,当我被邹淼玲推荐给歌舞厅负责招聘的陆经理时,最重要的是自己已经跨越了“脸皮薄”的这道门坎,其次,才涉及是否符合招聘方条件的问题。

我杜撰的国外留学经历经过邹淼玲的添油加醋,变得格外光彩夺目,加上说着一口貌似异常流利的英文让陆经理赞不绝口,但我自己知道只能算是伦敦郊区音,日常应付不成问题,但遇到复杂的句型是会傻眼的。

被要求试唱时,我亮开嗓子唱了一段周璇的《四季歌》。陆经理啧啧称赞,夸我也有个金嗓子。在他的要求下,我又唱了一首属于我们那个时代的抒情歌曲,他连连叫好。

我顺利通过面试并谈及签约具体事宜。

“柳小姐,我们有必要给你取一个艺名,以便推荐给客人知道,不知柳小姐有没有现成的艺名?”陆经理客气地问道。

艺名?我琢磨了一下,的确不能用原名。邹淼玲起了个“红玫瑰”的艺名,我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很快我有了主意,“‘清荷’这个名字如何?”我问道。

清荷有荷花之出淤泥而不染的寓意。陆经理立即点头认可:“好极,好极。”

至此,我有了一个艺名——清荷。

作为新人,我原本只是作为候补,在高峰时间段为舞厅的生意助兴。邹淼玲人气旺,担纲主唱,但不巧的是她洗澡时不慎滑倒,摔伤了腿骨,于是竭力说服我顶替她。舞厅斟酌一番后,决定采纳她的推荐。

三日后,在合约、乐谱、服装、演出宣传一并赶制完成后,我的另类人生正式启程。

110烟雨红尘

邹淼玲瘸着腿,将我一袭长发高高绾起,又替我化妆,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我的脸被她涂来抹去,完工后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飞扬的眉梢,红艳的唇,蓝紫色的眼影,绯红的面颊——冷艳、高贵、芳香四溢,散发着极致的妩媚。

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我无法辨认这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女人。量身定做的银色旗袍与我的身体紧密接触,紧裹着我纤如杨柳的腰肢,托出丰挺的胸部——全身曲线一览无余——挺惹火。我对胸部被过于挤兑的感觉严重不适应,但是很喜欢身上那幅写意的水墨画:一弯玄月下,淡雅的粉荷,玉立在纤长的茎叶上,演绎出宁静朦胧的美。画面的意蕴与绸缎的色泽浑然成一体。

“淼玲,你把我弄成这样,我还走得出去吗?”我嗔怪道,迟疑地看着镜中的陌生人,无法适应这一巨大变化——冷艳而妖冶的女人。

邹淼玲扬扬眉,对我的话表示不屑,并用惊艳的目光上上下下、放肆地打量我,频频点头。

“拾伊,我现在明白春树那小子为什么死活也要爱你了?连我啊,看到你这性感的小胸脯和这柔若无骨的小蛮腰都快把持不住了,何况男人们。”她说着,极为夸张地从我的胸看到臀,再从臀看到腰。

我却被她暧昧的话惊愣了神:一别半年,她越发放纵,也越发口没遮拦了。

正待骂,她捏住我的下巴轻晃道:“我正式宣布我深深地爱上你啦,拾伊,你是个小妖精!”说罢,兀自咯咯咯地笑起来,在我面前抖动着她那水蛇腰。

“再乱说,小心我撕烂你的嘴。”我嗔道,狠狠挖了她一眼。“拜托,这旗袍太紧了,喘气都得小心翼翼的,你是不是叫人改了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