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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终章


  规律之神的计划很周全,在黑暗之门总攻鬼界之前,他就开始谋划这些事了。
  从沈黯创立黑暗之门起,规律之神就意识到,沈黯的存在很有可能颠覆这个世界。但当时的规律之神已对自己失望透顶,对这个世界失望透顶,便让路轶去人间阻碍黑暗之门的扩张。
  沈黯是规律之神的第一个作品,规律之神不想做得太绝。
  随着时间推移,规律之神发现,路轶变了。
  曾经的路轶和规律之神很像,平和,淡然,行事稳重。即使路轶怨恨规律之神,怨恨有关普紐玛的记忆,但路轶从来没有将这些恨意宣之于口。
  直到陶烨出现,路轶开始变得情绪化,多次找到规律之神,要求他出手处理沈黯。
  路轶已经不只是一个复制品而已了。
  恍惚之中,规律之神意识到,也许这世界本身就是爱意充沛的。
  每个活在世间的人,都凭借爱和情感,对抗无处不在的危险。所有灵魂只为自己而生,他们永远自由,永远炙热。
  做世界的神明不是件苦差事,满心失望还要做神明才是件苦差事。规律之神自知,一个对自身绝望的灵魂无法管理好这广阔的世界,相比之下,路轶更适合这个位置。
  从这时起,规律之神决定将契约转移给路轶。
  新神的人选选定,规律之神开始着手对付沈黯。
  既然五神的灵魂无法被光球吞噬,那么就用老办法清除沈黯的威胁。
  只要能把沈黯投入池中,洗去沈黯的记忆,那么沈黯就再也无法调动水之力,操控黑暗之门,无法对这个世界造成威胁。
  然而沈黯谨慎多疑,不会轻易钻入圈套,要把沈黯投入池中,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于是规律之神让路轶在沈黯面前卖点破绽,迷惑沈黯,让沈黯误以为黑暗之门已经占了上风。
  这招果然奏效。于是接下来就有了黑暗之门在远星岛的一系列操作,有了沈黯对鬼界发起的总攻。
  黑暗之门在鬼界取得优势后,沈黯势必会亲自来到鬼界,指挥战局,而这时也是沈黯离池最近的时候。
  池就位于鬼界管理署大楼地下。
  在规律之神的计策中,陶烨会带着红色晶体去找沈黯,假意和沈黯做笔交易。
  沈黯肯定不会相信陶烨,也不会轻易收下晶体。而陶烨和沈黯僵持的时候,规律之神就会进入光球。
  光球和规律之神本是一体,因此从根本上,光球会排斥规律之神的身体。
  当规律之神进入光球后,光球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开启,不再发光,停止向所有灵魂供给规律之力。
  随着光球熄灭,鬼界陷入黑暗,陶烨需要在这时候把晶体交给路轶,让路轶亲手捏碎。
  一旦晶体被捏碎,规律之神的所有力量就会向路轶转移,转移结束后,规律之神会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路轶将成为宇宙的新神。
  转移需要时间,在力量和契约转移没有完成之前,路轶的行动会变得极其迟缓。
  陶烨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把沈黯拖到鬼界管理署大楼地下一层,扔进池中。
  池将沈黯的记忆洗去后,陶烨需要拿着沈黯的记忆,马不停蹄地赶往神界,将记忆扔进光球中,彻底毁灭。
  至于为什么路轶不会忘记陶烨,规律之神也向陶烨解释过。
  正如普紐玛的灵魂还活在世上,可普紐玛这个人已经确确实实消失了那样,记忆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最为重要的东西。
  红色进度条只能洗去灵魂进入鬼界之后的记忆,不能洗去人间办成员生前的记忆。
  而路轶正是钻了这个空子。
  沈黯以为,路轶的记忆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两部分,规律之神的记忆和路轶本人的记忆,红色进度条会消除后者,留下前者。
  但沈黯错了。
  和其他人间办成员不同,某种意义上,路轶没有生前的记忆,他从诞生之初就是神明,因而在他的身体中,不存在作为普通人类的记忆。
  同时,规律之神的记忆并不属于路轶,只是路轶灵魂的附加品,因此路轶的记忆从头到尾是连贯的。
  也就是说,路轶没有可以被红色进度条洗去的记忆。红色进度条虽然可以削弱路轶的战力,但并不能让他忘记陶烨。
  在地上那袭白衣中,陶烨发现了一张泛黄的信笺。
  信笺上的字迹工整,很像路轶的手笔,但又略有不同。陶烨知道,这是规律之神留下的。
  寥寥几字,是规律之神的一生。
  也许是想刻个墓碑?陶烨一边想着,一边在山巅的巨石旁坐下,展开信笺,慢慢阅读起来——
  【我在一无所知时获得了世界,却在有所知觉时失去了所有。】
  呼啸的山风夺去了陶烨手中的信笺。
  看着那纸片翻飞着消逝于群山之中,陶烨仰头看向光球。
  忽而,一个瓶子从陶烨衣兜里掉落出来。
  将瓶子捡起来握在手心,陶烨抬头对着光球,摇了摇瓶中的东西。
  瓶子里是微缩的宇宙,无数星辰游弋在虚空之中。
  陶烨突然想起,刚认识路轶时,他问路轶,为什么自己的规律之力这么少。
  路轶调侃他说:“你的水瓶很小。”
  原来是指这个啊……
  陶烨从身体里抽出普紐玛的记忆,把记忆同这瓶子一起,投向光球。
  在瓶子和记忆接触光球的瞬间,陶烨仿佛看见了宇宙碎裂。
  无数星光披着淡蓝色的罩衫,逐渐消失在光球中心。
  ……
  三年后,S市。
  消毒水的气味弥散在医院走廊,陶烨从手术室出来,搓着被手消水洗得干燥的手腕,摘掉了头上的帽子。
  今天是陶烨在医院实习的第三十二天。
  和陶烨一块实习的张明鹤从后面追上来,拍了拍陶烨的肩膀,问陶烨:
  “待会儿吃个夜宵?”
  躲开落在肩上的手,陶烨淡淡地拒绝:
  “还有事,不吃了。”
  “能有什么事?”张明鹤不满地嘟囔,跟在陶烨屁股后面往值班室走去。
  在值班室换掉手术衣,陶烨站定在洗手台前,胡乱抹了一把脸。
  张明鹤仍是不依不饶地缠着:
  “走嘛,吃完去网吧打会儿游戏,好久没一起玩了。”
  没理会张明鹤的纠缠,陶烨拎起自己的包,推开值班室的门,来到电梯间,和张明鹤一起进了电梯轿厢。
  到了一楼,随着电梯门缓缓打开,陶烨看见了门外站着的人。
  “累吗?”穿着灰色西装套装的男人自然地接过陶烨手中的包,眉眼间皆是平淡的温柔。
  陶烨回头看了一眼张明鹤,和男人并排往医院大门口走,边走边抱怨:“累死了,想吃火锅。”
  被两人远远甩在后面,张明鹤不满地冷哼一声,骂道:“行啊陶烨,重色轻友。”
  ……
  盛夏的尾巴即将溜走,火锅店里人声鼎沸,肉片毛肚在沸水中上上下下,连带着陶烨的馋虫也蠢蠢欲动。
  盯着筷尖夹着的黑色毛肚,陶烨实在忍不住,按住了身旁那人持着筷子的手,催促道:
  “别涮了,能吃了。”
  “你肠胃不好。”男人低声劝告,轻轻握了握陶烨的手指。
  陶烨骂骂咧咧地缩回手,扭头看向旁边坐着的一对小情侣,注意力落在女生身旁的小狗玩偶身上。
  注意到陶烨的目光,男人把涮好的毛肚放进陶烨碗里,问:
  “喜欢?”
  陶烨收回目光,把毛肚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说道:“还行。”
  过了一会儿,陶烨突然想到了什么,扭头看向坐在身边的男人,认真地问:
  “路处长,如果咱们真的养条小狗,谁做它爹?”
  给陶烨的杯子中倒满大麦茶,路轶把茶壶放在桌边的置物架上,沉吟片刻含笑道:“谁都可以。”
  觉得这回答没劲,陶烨没再说话,继续低头干饭。
  “你不会照顾小动物,所以它应该叫我爸爸?”见陶烨没说话,路轶试探性地补充了一句。
  “那你应该是妈妈,”陶烨头也不抬,把碗里的米饭扒拉进嘴里,“爸爸都是甩手掌柜,我当比较合适。”
  火锅店的落地玻璃窗外,行人穿梭于夏夜的熏风之间,影子被街灯拉长,落在二人的桌边。
  路轶停下筷子,看向窗外流动的世界,出神须臾,然后低头轻笑了一声,问陶烨:“你很在意谁当爸爸吗?”
  “那当然……”陶烨刚想给路轶好好解释一下父亲身份的重要性,就感觉路轶宽大的手掌抚上了自己的后颈。
  温热的触感激起一阵酥麻,陶烨眯起眼睛,身体往路轶那边靠了靠。
  路轶的声音含着笑意:“妈妈也可以做甩手掌柜,我情愿给你当家庭主夫。”
  收起争辩的心思,陶烨抬眼注视路轶的眼睛。
  在食材香气蒸腾环绕之间,陶烨确信无比地听见,那双深黑色的眼睛在对他说——
  好喜欢你。
  作者有话说:
  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陪伴,完结啦www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