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半圈,金锋没见着什么大漏。
小漏倒是不少,不过那些小漏,还不值得自己出手。
再往左边走的时候,金锋终于停了下来。
鉴宝会现场竟然还有不少白皮老外和昆仑奴。
白皮和昆仑奴也抱着拿着古董老老实实的排着队等候鉴定。
魔都作为国际大都会来说,老外早已见惯不惊。
不过,老外来鉴宝,带的还是神州的古董,这就有点稀奇了。
不动声色,金锋静静的站在旁边,眼睛盯着其中一个老外手里的东西。
那是一个粉彩的瓶子。
双眼一扫,瓶子的尺寸立马浮现在眼前。
高一尺一寸七,底足两寸三,瓶体修长,腹部圆鼓往上收为直颈直出头。
在接近瓶口的两边有半寸长的两个耳朵。
这叫粉彩双耳瓶。
乾隆时候的!
白地的瓶子上绘的是两朵红红的大牡丹,外加暗红缠枝莲,精美而雅致。
画工没得说。
大师级的手法,端庄典雅,静穆而高贵,填彩也是极为的细腻。
釉面从远处看,很是兹润,有种玉的感觉。
这是瓷器上独有的瓷光!
也是坚定瓷器最重要的一个手段。
也叫宝光!
刚烧造出来的瓷器那种光泽是很强烈的,那叫火光。
作假者采用各种手段消磨这种火光,泛出的叫做贼光。
只有经过时间的自然磨砺,展露出来的岁月的痕迹,才有资格叫做宝光。
金锋的鹰视狼顾犀利眼神早已将这个东西看到一清二楚。
看了第一眼之后,金锋再没有任何留恋,立刻调头转身,疾步走出鉴宝现场。
出了会场,依然有警卫在执勤,金锋却是越走越快。
绕过广场,金锋开始小跑,速度越来越快,到了最后,以二级火箭脱节的速度在大街上狂奔起来。
怪异的模样,极限的速度,引发无数路人回头张望。
百米冲刺的时速一直保持了五分钟,直到自己大汗淋漓,气力用完之后才缓步停了下来。
抬头一望,金锋露出一抹冷笑。
这里是魔都滩上的一条古玩老街,在二十年前这里也算是数一数二,后来魔都滩大发展,这条老街也渐渐被遗弃。
如今这条街已经成了粗制乱造的代名词,大多数商家都是卖的都是普通货色的工艺品和改开以前的老物件。
偶尔有一两件真货,那最多也就到民国了。
跟草堂一样,这条名叫古玩老街现在也仅仅靠着外来的游客来赚钱。
本地人极少光顾。
从广场一口气跑到这里,耗尽了金锋的所有力量,却是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一边走着调着呼吸,一边双眼左右打量。
金锋要把那个老外手里的双耳瓶给搞过来。
搞其他人的东西,金锋还会想些法子,心里还有所顾忌。
搞白皮的东西,金锋从来就不会心慈手软。
从来都不会!
很快金锋就选定了一家古玩店,进去直接走到那件东西跟前,开口问价。
不到十秒钟,金锋丢了两千块钱在柜台上,拿着东西走人。
买了一瓶水,拦下的士速度赶回鉴宝会。
再次回到那群老外的地方,金锋顿时心头一紧。
再有三个人就轮到那老外鉴宝了。
时间,来不及了!
金锋抿着嘴,背着包包径直走了过去。
这时候,魔都电视台的记者带着摄像师过来,将话筒对准了那个老外身前。
那个老外面对摄像机有些腼腆的样子,但还是很高兴接受电视台的采访。
当着所有人的面举起自己手里的双耳瓶来。
“大家好,我叫佛格斯。我来自第一帝国魔鬼之城。”
“这是我的曾祖父留给我们的,我们一直用它来做花插……”
“非常的美丽。”
“是的,我是交换留学生,这是我从第一帝国带过来的。”
“我希望他是真的。”
“是的。我希望能卖个好价钱。我希望能用这笔钱去旅游全世界。”
“我爱你,魔都!”
跟这个老外一起的几个白皮一起举起胜利的手势对准了镜头,大声叫道:“我爱你,魔都!”
大笑声中,镜头缓缓撤离。
就在这时候,猛然间,镜头中一个黑影一闪而逝……
跟着,一个老外脚下一滑,嘴里哇哇叫着,往前扑倒。
这一扑,正好扑在那个叫佛格斯男子的身上。
福格斯惊叫一声,顿时栽倒在地。
周围的人全都傻愣住了。
双耳瓶!
没听见破裂的声音啊!
佛格斯倒下去的时候,却只感觉自己被人给狠狠拽了一下。
定住心神的佛格斯急忙去看自己的双耳瓶……
只见着双耳瓶出现在一个男子的手里,就是这个男子刚才拉了自己一把,挽救了自己,也挽救了自己家族的双耳瓶。
看见自己的双耳瓶没事,佛格斯长长吁了一口大气,不停的拍着自己的胸口,嘴里不停的叫着主耶稣和他妈的名字。
“谢谢,谢谢你……”
“太感谢了你……”
佛格斯一边捂着自己的胸口庆幸不已,一边朝着黑衣男子点头致谢。
“拿好,碎了可就不值钱了。”
0333 国家宝藏 借不借
黑衣男子单手将双耳瓶交在佛格斯手里,神色平淡,轻声说道:“你这个瓶子是仿品。”
佛格斯紧紧的抱着双耳瓶,重重的亲吻了两口,仔细看了看,确认瓶子没有收到任何伤害,心中大定。
呵呵笑着说道:“真假不重要,重要的参与,不是吗,我的朋友。”
“再次感谢你拯救了我,还有我的宝贝。”
黑衣男子面色平淡,轻声说道:“不用客气,祝你鉴宝顺利。”
“再见!”
说完这话,黑衣男子嘴角一翘倒退两步,蓦然转身。
漫步在人群中,三五两下便自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有丝毫眷念,黑衣男子的速度奇快,转眼就要走出了会场。
这当口,冷不丁的一个身影从斜里窜了过来,一把拽住黑衣男子的包包。
“好哇!”
“可算是把你抓住啰!”
这话一出,黑衣男子顿时身子一僵!
“憋不住终于露出狐狸尾巴来了吧!?”
“我可是盯你好些时候了。”
“还想跑!?”
“跑啊!”
“接着跑啊!”
“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吗。”
这个声音急促而尖锐,像极了宫里公公的声音。
随着这个声音的急促叫喊,数名荷枪实弹的特勤靠了上来,将黑衣男子围在了中间。
这时候的黑衣男子神色淡然,慢慢的摸出烟来,轻轻点燃。
“神眼金,我就知道你憋不住。”
“这么大的场合,这么多的大公鸡老母鸡,你这头黄鼠狼憋得住吗?”
“啊----啊----”
“啊----”
“终于给我守着了吧,小兔子。”
“哈哈----”
金锋慢慢回转身来,摘掉墨镜,抿嘴冷笑,沉声叫道:“罗大总管,好久不见。”
站在金锋跟前,赫然是一个身材削瘦,皮肤黑黑,不修边幅,胡子拉渣,极为邋遢的老头。
老头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土色棉袄,好些地方都破了洞,嘴角叼着一支十一块一包硬云,左手两根手指熏得蜡黄。
一双耗子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直直盯着金锋,一只手死死拽着金锋的包包,一直手直直的指着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