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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名伶弃世


  一盆冷水“哗啦”的浇到了莫云楼的脸上。原本还昏昏沉沉的莫云楼强撑着眼皮,把眼睛睁大。
  房间里的光线很昏暗,莫云楼很努力的才能借着外面积雪的反光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谁。
  柴房肮脏腐臭,站在其中穿的光鲜亮丽的曹艳玲格格不入,浑身珠光宝气,根本看不出一丝乱世的颓唐。
  曹艳玲冷笑一声,微微弯腰,纤长的手指掐住莫云楼的下巴,逼着他转过来直视自己的眼睛:“莫老板,你这一觉倒是睡得好啊。”
  莫云楼眯起眼睛,没有挣脱开曹艳玲的手,轻笑一声,说:“曹小姐怎么也开始做狗了呢?”
  那把天生就唱戏的好嗓子声音微弱,但是眸光湛湛。
  秦江几位巨头相继沦落,只留下了常家和曹家,常家有一个做了将军的常牧,至死也不可能弯下脊背,曹家倒是一直没有什么动静,曹老爷几处周旋试图做一个完全中立谁也不得罪的老滑头。
  如此看来,曹家也已经成为了外贼的走狗。
  “走狗?”曹艳玲继续笑,手指在莫云楼的下巴处掐出一个红印,“莫云楼,走狗,也比落水狗好千百倍的。”
  莫云楼现在的样子倒是真的可以给个“惨”字。
  原本打理的一丝不苟的头发湿淋淋的贴在额间和侧脸,在寒冬腊月里只穿着一件纯白色的里衣,还被雨水浸透,紧紧的包裹着瘦削的身体。那双含情三分的桃花眼早就看不出眼波流转其中的风情,红肿不堪,眼底尽是红血丝。
  “莫云楼,我早就说过的,让你离常牧远一点的。”曹艳玲眼露怜悯,恨不得赶紧让莫云楼跪倒在眼前给她来几个响头,“你现在后悔吗?”
  后悔吗?
  莫云楼抿着嘴没说话。后悔什么?他们本就不该出现的那么一场闹剧持续到了腊月隆冬,常牧早就心灰意冷的离开了。
  梨园里面也什么都不剩,能走的人都走了,他莫云楼在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必死的打算,有什么后悔的?
  没有看到莫云楼出现自己想要的哀求的表情,曹艳玲也没了那份突如其来想要羞辱人的兴致。
  曹艳玲甩开莫云楼的脸,拉紧身上的狐裘,接过边上丫鬟递来的暖炉,握在手里,鄙夷的看着莫云楼:“吩咐下去,莫老板在这里是要吃好喝好的,好好招待着,到时候,是要送出去的。”
  送出去。送到哪里,送给谁,什么下场,一概不知。
  但是莫云楼光是看到周围跪倒一片的丫鬟瑟瑟发抖的身子就知道曹艳玲打的是什么主意。
  谁不知道秦江名角儿莫云楼?终生既未娶也未嫁,到现在也还是个雏儿。要是邀功领赏,像莫云楼这样又干净又标志的美人儿当然算的其一。
  曹艳玲走出去之后,那些丫鬟也“呼啦”的一窝蜂的涌了出去,好像里面以后有什么洪水猛兽似的。
  柴房的门落锁的声音过于清脆,直到身上的水迹都干的都差不多了,莫云楼才能强撑着抬头看看周围——到处都是干稻草和落了灰的木头,应当是个柴房。
  身边还端着木桶的小童像是才反应过来似的,“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手里的木桶“咚”的一声落在地上。
  小童伸手哆哆嗦嗦的给莫云楼解开绑在手腕上的结:“莫老板.......对不起,对不起,是曹小姐,是曹艳玲那个毒妇逼我的......我家里还有三个弟弟妹妹......”
  莫云楼轻轻摇头,身子本身就虚软无力,刚才还能坐着完全是因为双手被绕过木桩子反绑在身后,一松开就失了支柱,差点狼狈的摔倒在地。
  在这种时候,谁都是趋利避害的。莫云楼已经倒台了,除了还在战场上的常牧,大概是真的没有人还能记得秦江还有莫云楼这么一号人物了。
  乱世到处都是硝烟炮火,所有人顾着自保收拾着自己的家底细软,谁还会在乎当时那个被捧得高高的名伶会是个什么光景?
  莫云楼忽然想起了之前在梨园门口看到的那只大白猫,以前过得也是纸迷金醉的奢靡生活,从这个小姐怀里钻到那个太太脖上,脚都不曾沾过地的,结果还不是因为挡住了大小姐的座位而被直接丢下?
  浑身洁白的毛发都变得灰扑扑的,只好对着越来越远的马车晃着脖间的铃铛发出柔软的“喵喵”声。他现在,也是一直被抛下的大猫。
  只不过爱他惯他宠他的那人,是被他自己用尖牙利爪打出去的,毫不留情的打出去的。
  小童看到莫云楼毫无责怪的意思,猛地一抬头,呜咽不止:“莫老板,逃吧,我知道这里可以怎么逃出去......”
  莫云楼失笑,伸手制止了小童的话头:“傻,普天之大,就凭两条腿,能跑到哪里去?”
  只要逃不出秦江,他就会一次次的被抓回来,若是欺侮殴打都还是好的......若是被常牧知道呢?若是有人从中作梗,要拿他莫云楼做要挟呢?
  常牧性子急,要是知道了,谁知道会做出什么来。
  小童急急地说:“莫老板,去找常少爷!要是常少爷知道您在这里的话......”
  “切莫胡说。”莫云楼深深的喘了一口气,憋着喉咙里的咸涩,“我和常少爷,只是知己一场。关系,止于朋友,不必再把这些事情带给常少爷了。”
  这一句话似乎用尽了莫云楼的力气,喉间憋着的那一口冷血忽然呛了出来,落在沾灰的白色里衣上,像是开出了一朵朵的梅花。
  莫云楼的反驳过于快速,四处漏风的柴房里面只能听到外面肆虐的冬风“呼呼”的吹。
  小童死死的咬着嘴唇。他也是个心思活络的,不然大不可能被曹艳玲放心的交代在这里看管莫云楼。
  莫云楼这番话是什么意思他当然知道。当时常牧和莫云楼被写作乡间话本的时候,还不少人羡慕过这一段佳话,知道这两人扔簪断交的时候,也不少人扼腕叹息。
  这么看来,莫云楼是早就做好了断开一切关系的打算,只为了不让别人把他和常牧绑在一起。
  不要有人拿他去要挟常牧。
  小童眼泪眨巴的看着面前狼狈不堪但是依然腰背挺直的莫云楼,狠狠抹了一把眼泪:“莫老板。曹艳玲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他现在是要你送给外贼,也要给常少爷送消息,就算......就算你真的愿意屈身给外贼......”
  这话可也是曹艳玲说的?屈身给外贼?莫云楼一笑,伸手拂过眼尾。
  人人都说,他莫云楼的眼角都是带情的,只消轻轻一瞥,就可勾走人魂的。那眼尾也是藏不住缱绻暧昧的,只要一眼就看出来这名唤莫云楼的名伶早已倾心常牧。
  “原来,原来。”莫云楼声音嘶哑的喃喃自语。
  原来人人都知道,只有他们自己把自己蒙在鼓里,以为只要披上一层可以自欺欺人的膜布就可以忽略那些不曾说出口的爱慕眷恋,甚至于最后......最后了,他们也没好好告个别。
  小童还在苦苦劝说,却见莫云楼忽然开始解衣服。
  “我莫云楼一辈子命硬,没学过弯腰,自是到现在,也没有给谁心甘情愿的弯过腰的。”
  “人人都知道我莫云楼是秦江名角儿,是捧着的含着的明珠。”莫云楼把衣服脱到腰间,露出上面斑驳的鞭痕和烧伤,“没人知道,莫云楼是条牲狗,命硬,也牙尖嘴利。我这一去,若是不回的话,就是不回了。”
  “若是还寻得着我的尸身,便是剁碎,砍烂。沉塘也好,喂狗也罢,别让常牧瞧见了。我一身贱骨头,哪能最后还把常牧拖累着?”
  小童惊愕的看着莫云楼,似是又看见了当时风光正好时的梨园,风情万种的名伶在台上一个卧鱼,深深的伏于台上,一滴泪从眼角滑下。
  风华绝代这个词,莫云楼要是真一去不回,便是要空下来了。
  外头冷风呼啸,莫云楼慢慢站直身子,心里默念几句常牧。
  “常牧,我需得去了。若是来世生在寻常人家,我为你真做女儿身。”
  曹艳玲憋不住事,刚回到家里就把这件事情给上报了,满心欢喜的得了几句褒奖,准备把莫云楼洗净了给带去,却只见了空荡荡的柴房、染血的里衣和昏迷的小童。
  悠悠转醒的小童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只说自己被木棍子挨了一下,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问其他人,谁也不知道莫云楼是怎么逃出去的。所有的小厮丫鬟眼观鼻,鼻观心,死死地抓着“不知道”一词不放。
  法不责众。曹艳玲不仅没有得到什么赏赐,还因为诓骗这个莫须有的罪名,挨了一顿好骂受了好一顿打,眉眼之间都是青紫。
  大发雷霆遣了多少人,也再没找到莫云楼。
  至此,风华绝代一词落空,担着这词的名角儿莫云楼再也没出现过,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鹅毛大雪纷飞,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像是给一个巨大的棺材盖上了白布,就算等到春季冰雪消融,能见的无非就是再抽芽的柳枝,再飞回的燕子和再流动的秦江。
  却再无莫云楼了。
  【作者有话说:后面基本都不会有这个剧本内容了,占据大家阅读字数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