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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月光静静的洒在地面上,那泛起的光泽亮成一片,如果说月光是为情人而照亮的,那么今夜的月光一直亮到天亮。

        这间小小的洞房曾经让符锐苦苦的守候了5年,第5年的那一天那个借宿的典典来到这里,他们一开始就象夫妻那样的生活在一起,仿佛这一次的姻缘并不是从这一天开始,而是前生前世两个人就注定了今生的一切。

        典典是性格偏执的女孩,典典记得她和符锐曾经说过要在新婚之夜做的一件事。典典用一种有些胆怯有些企盼还有些兴奋的眼神看着符锐说:“老公,你还记得我们曾经说过结婚那一天要干什么吗?”符锐定定的看着典典,符锐怎能忘记他曾经和典典说过的话呢。符锐把胳膊上的袖子挽起来,他手背上那个酒醉的夜晚被典典烫过的疤痕显得清清楚楚。

        符锐痴痴的看着典典说:“我爱的宝宝,你在我手背上再烫一个吧,我一直在等这一天。”典典点了一只烟,咪着眼睛吸了一口,很像一个放荡的小娘们。典典含着笑,把符锐的手拿过来,说:“老公,你要是怕痛就算了吧。”符锐肯定的说:“我是怕痛,但我更喜欢你让我痛的感觉。”典典说:“老公,我就是太爱你了,我就是想在你身上留下我的记号,怕你把我忘记了。”符锐说:“典典,我喜欢你的这种想法,我知道你爱我的方式,所以我才接受的。”符锐接着说:“典典,我一想到你烫我的感觉,我就兴奋,我就想和你做爱,你呢?”典典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下说:“我也有这种感觉。”

        典典兴奋的看着符锐,冷不丁嗤的一下就把烟头触在一符锐的手背上。符锐啊的一声手缩了一下,接着就咬着牙,死死的盯着典典。那刚开始的一阵刺痛是没有人能忍受的,符锐嘴里喊着典典的名字,紧紧的咬着牙。这种肉体上的痛楚和永恒的疤痕把那个美妙绝伦的典典永久的镌刻在符锐的心中。典典把深玫瑰红的唇贴在符锐的耳边,安慰着说:“很疼是不是,再忍一会就好了。”

        痛不痛是次要的,诺言和信念是必须的,而且那种实现的过程虽然痛却是一种欣慰和释放。

        其实被烟头烫只有刚开始那一刻是无法忍受的,后来那种痛就变得均匀而持续,人也可以冷静下来思考了和回味了。符锐把脸轻轻的蹭着典典的脸,符锐嘴里喃喃的说:“典典,我不感觉疼,我感觉到心里很欣慰,我感到很放松很自由,我感到我们能做我们愿意做的任何事,任何观念任何传统都没有动摇我们,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阻止我们。难道在现实中真的是这样吗?我怀疑这只是我的一个永远遗憾的梦而已,可是我现在实实在在的感觉到你给我的痛楚,在新婚之夜,一如我们当初许诺的那样。我始终以为故事只是说给别人听以安慰那些无法实现的遗憾,我从来没有停止过我的故事,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故事可以梦想成真,直到这种持续均匀的疼痛来临时我才真正相信它的到来。典典,我们真的不是像以前那样在做梦吗?”

        烟头熄灭了,由于它被深深的嵌入符锐的肉里而熄灭。这一次,比那个酒醉的夜晚还要深刻,而那一次只是一个许诺,这一次是对诺言的兑现。人的一生由许许多多个许诺开始,同样以许许多多个兑现而结束,也许由于这样或那样的的理由你的诺言没有一一实现,但是对于对爱人的承诺,你千万不能像平常的一句戏言那样去对待,你不知道那个得到你诺言的人是怎样守着那一句话度日如年,你也不知道那句话一旦兑现那个人又是怎样的珍惜你们在一起的时光而度年如日。

        典典重新点燃了那只烟,她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又把它长长的吹到符锐的脸上。典典决不是挑逗符锐,符锐作为她的丈夫,她未必需要这样的卖弄风骚。符锐是典典身边的空气,典典把它吸进来和呼出去都是在不经意间完成的。典典变了,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

        典典把圆润的胳膊放在符锐腿上,把头靠在符锐的肩膀上,也不看一眼符锐,就把烟递给符锐,符锐把烟接过来,把它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头就旺旺的燃了起来。符锐把典典的手拿起来,往日的那个疤痕安静的躺在那儿。符锐在它旁边慢慢的把烟头放了上去。有的时候,女人仿佛是一只温顺的绵羊,她们有极度的容忍和耐性。符锐幼年时见过屠宰许多动物的场面,他见过胸口上插着屠刀的猪四处狂奔,鲜血四溅;他见过死后扒完皮的狗蓦地站起,怒目圆瞪;他见过砍掉脑袋的鹅翩翩倒倒,举步维艰;他也见过屠刀割断绵羊的喉咙,那种默默的忍受和安静。绵羊从杀到杀死,没有一丝的反抗,没有发出一点声响。死对于任何生命都是一样的,但对于绵羊却不是那样。

        典典像任人宰割的绵羊一样,任符锐摆布。符锐喃喃的说:“我的典典,你是我的,你的全部都是我的,你的身体也是我的,我不会做任何伤害你的事,可我也同样想把我永远留在你的身体上,原谅我的自私,也许这不是自私,这是爱,对吗?”典典。典典说:“老公,我知道你的爱,你爱我,我愿意你在我身上永远留下你的影子,我真的喜欢,随便你怎么爱我都可以,只要你不把我弄死就行了。”符锐扑哧笑了起来。

        “典典,你真幽默,怎么会弄死呢”

        “弄残废了也不行”

        “那是当然了”

        “弄不好看了也不行”

        “那是那是”

        “要弄好看了才行”

        “是的”

        “你天天给你老婆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让她出去可骄傲了,可有面子了,谁看了都羡慕她,你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你要保护她,如果要死,也是你先死,她后死。”

        “为什么要我先死,你后死呢?”

        “因为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所以你死完了我才死。”

        “那我死了你不就可以不死了吗?”

        “那你死了我一个人还活个什么劲儿呀。”

        “典典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时总是脱口而出呢?“

        “老公你的眼睛里那亮晶晶的是什么,是眼泪吗?“

        “典典,你为什么讲很多话的时候都不假思索”

        “老公,你讲话时嗓子怎么这样含糊不清“

        “典典如果真有不幸的一天,就当你今天的话没有说过”

        “我说过就是说过,我为什么要骗别人,为什么要骗自己。”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晚秋的早晨,昔日的鸟叫声少了许多,他们大多去了温暖的南方,剩下的都有什么鸟呢?剩下的是麻雀,是被这里的人们称作‘大家贼’的麻雀,因为它们总偷吃人家的粮食而得名。那些浪得虚名的鸟儿们在寒冷的冬天来临之际,离开了这片曾经富裕即将被白雪覆盖而面临贫瘠的土地,撒手不管了。麻雀们留下来了,它们从来没有过好的待遇,却无怨无悔的留下来,留在这些称它为大家贼的人们身边,好让他们的冬天不至于太孤单。

        房檐下并排站着两只小麻雀,它们不知为什么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叽叽喳喳不停的叫,把嗓子叫哑了还在叫。难道昨夜也是它们的新婚之夜,折腾了一夜还不足以把它们的精力消耗完,难道爱情变成了婚姻还阻挡不了它们继续缠绵的谈情说爱。

        符锐被典典身上浓烈的香水味和脂粉味唤醒了,他睁开眼看见典典乱糟糟的头发,仿佛两个初次结婚的小麻雀搭建的窝。典典慢慢睁开了她那双妩媚的大眼睛,由于平常那绿绿的睫毛油没有了,她的双眼皮显得很薄很宽大,只有那浅浅的一条褶。典典象鸭一样的伸长了脖子,竖着耳朵去听窗外小麻雀的叽喳声,她那象征喜庆的红妍妍的耳坠就像钟摆一样滴溜溜的摆动。

        典典闪亮着眼睛问符锐:“你说两只麻雀是怎样认识的呢?”

        “这说不准,有别的麻雀介绍的,也有萍水相逢,一见钟情的。”

        “那麻雀的巢是他俩谁盖的呢?”

        “是他俩一起盖的,但男麻雀干的多一些。”

        “那他俩在还没有生蛋之前,他们是住在一起的吗?”

        “是的,他们如果不住在一起,女麻雀生出的蛋就都是瘪蛋。”

        “瘪蛋是什么意思呀?”

        “就好比春天种了一粒籽,秋天没有结果,那个籽就是瘪籽,那个蛋就是瘪蛋。”

        “那么怎样才能避免不生瘪蛋呢?”

        “我觉得如果只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我想我是什么意思不用解释你也能够猜出来!”

        “你这个不要脸的下流犯!”

        屋檐下两只麻雀飞到了楼顶,深秋的晨光寒冷而温暖,两只麻雀在晨光中像调皮的两个小孩。它们并排着脚横着蹦,一会往左一会往右,步调一致,如果不一致了就咚的一下撞在一齐,于是就跳起来打架,一个把另一个按在地上,用两只脚踩在她肚子上,呼啦啦的扇着翅膀,另外一个就尖叫,一不小心就从楼顶上摔下来了,掉到半空中还抱成一团,快要落地了才呼的又飞上来了,继续打闹。金黄色的晨光洒在它们身上,使它们的形象特别圣洁,仿佛天堂里那些长着翅膀的小天使。

        典典就想模仿那两个小麻雀。她突然袭击,去嘎吱符锐的腋窝,遭了偷袭的符锐便开始还击,他用他那比典典的手差不多大一倍的手去嘎吱典典,典典怎么受得了呢!典典狂笑的四处躲避,符锐不知深浅的穷追猛打。典典跳起来就跑,符锐眼疾手快的一把就抓住了典典的脚,可想而知一个奔跑的人被别人抓住了脚会产生怎样的后果。这样愚蠢的动作在这个世上只有符锐这个天才才干得出来,难怪典典昨晚跟符锐说随便他怎么弄她只要不把她弄死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