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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调查报告指出,司机是死于心脏病发作,而不是车的碰撞。那么他的死亡在保险的意义上不属于意外事故死亡(ACCIDENT),也不属于意外受伤死亡(ACCIDENTALDEATH),而是属于病死(DI:EA:E或ILLNE::)。假如调查报告指出,他虽然因心脏病突发而造成汽车失事,但是死于碰撞而引起内伤死去,并不是死于心脏病发作,那么他的死亡属于意外事故(ACCIDENT)或意外受伤死亡(ACCIDENTALDEATH)。强盗抢钱开枪杀死人,对死者或其他人来说,都是很意外的事情,但在保险上,这不是意外事故死亡,或意外受伤死亡,这是谋杀。但如果贼人根本没有意向要杀人,只是用枪来恐吓事主。事主与之纠缠,手枪走火,引起受伤死亡,那么这是属于意外受伤死亡。即使死亡者是贼人本人,有法庭的判例,保险公司要对贼人的家属赔意外保险的福利。有些情况很容易判断属于那一类性质,有些情况则可能要开庭争论才能判断,保险公司的赔偿,往往是根据法庭裁定而处理。

            我们搞清楚了“意外”的含意之后,再来看看,有哪些与意外有关的保险。从投保人与被保人的关系来说,有投保人自己买的保险,也有为他人(第三者)买的保险。从赔偿的项目来说,有人寿(生命)、治疗费用、收入损失、精神痛苦赔偿,或简单的一笔数目的赔偿。

            从事故的原因或发生的场所来分别,则有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事故(例如食物中毒、电视机爆炸、阳台倒塌)、工业事故(例如工厂爆炸、毒气蔓延)、职责事故(例如手术时用错血型、建筑设计不良)以及经营或进行某些活动,因疏忽而引起的事故(例如斟茶烫伤客人,游泳池缺乏救生员)、拥有产业未履行一些责任(例如商场地板不平引起顾客跌倒,太平门紧急出口指示灯不亮,在火警时造成混乱)等等天灾人祸,而引起受伤,甚至死亡。有些保险包括范围很广,几乎不管任何原因而引起的受伤(自己故意引起的和战乱造成的不算)都在保障的范围之内。但有些保险范围很窄,例如只限定于公共交通工具失事(公共汽车、火车、飞机等),不知道因私车或货车引起的事故是不保的,有些人买了这种便宜的意外保险,但他们不明白保单含意而有错误的安全感。

            意外(伤亡)保险对当事人(投保人)的赔偿额和赔偿方式有几种:

            一、根据所损失的项目逐件计算。例如一个眼睛五千元,一个手指一千元,人命五万元。等等。

            二、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以已预定的方法来计算。例如医药费百分之一百,不能上班工资损失的百分之六十五。

            三、以按时间来计算的赔偿。例如每个月赔偿二千元。

            意外伤亡事故的责任保险的赔偿,则通常设有一上限,例如一百万元。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其家属向投保人(肇事者,或有责任者)提出控诉,告其失责或行为不当而引起事故,造成伤害和损失。保险公司将请律师替投保人处理和上庭辩护。如果法庭裁定投保人没有疏忽责任或不当行为,投诉人(伤者或其家属)败诉,那么,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不必付出任何赔偿,保险公司只需付出律师费用而已。如果法庭判决投保人有责任,就要赔偿一笔钱给投保人。如果赔偿额超过投保额,那么超出投保额部分责任由投保人自己负责,例如,法庭判要赔一百五十万元,但投保额只一百万元,那么投保人自己就要负责五十万元。所以大家不要贪便宜买保险额低的保险。

            意外保险(2)

            有些意外伤亡的事故,责任保险的保单包括有一定数额的(例如五千元)医药费用赔偿,这一条款主要是用来处理较轻微受伤的事故,不必上法庭争论谁之过失,迅速将医药费赔偿给受伤者,息事宁人,免得双方伤神费时。例如访客在停车场,自己不小心扭伤脚踝,用了数百元医药费,保险公司迅速赔给受伤者,大家免伤和气。如果伤势较严重,医疗费用超出限额,那么伤者就要向投保人提出控诉,大家在法庭上争个你死我活。

            有些保单对意外受伤者,加上一些时间的限制,例如在受伤之后,九十天内,因受伤死亡,就被视为意外受伤死亡。但如果超出九十天后才死亡,就可能不被认为是意外受伤死亡。有些保单对发生事故后超过一段时间(例如七十二小时)之后才寻求检查和治疗者,则不当为与此次事故有关系。有些保单对受伤后超过一段时期(例如半年),受伤部分再发生问题和痛苦的话,则不算保障的范围之内。

            有些保险规定,要在截肢之后才有赔偿。例如手断和脚跛了,但没有被截断去掉,可能得不到赔偿。因此贪买便宜保险的人要搞清楚保单内容,切勿自己欺骗自己。

            在买人寿保险的时候,往往可能附加意外受伤死亡有额外赔偿的一条款,例如,买二十万元的基本人寿保险,不管病死,受伤死,被谋杀死,或老死,都有二十万元赔偿。在这基础上可以再加上意外受伤死亡,多赔偿十万元的条款。即病死赔二十万,受伤死亡赔三十万。这种额外赔偿的意外伤亡保险相对来说保险费比较低,因为病死或老死不赔。有时保险代理人对投保人说,若有意外的时候,可赔三十万元。投保人可能会理解为,即使因病而死也赔偿三十万。因为在他心目中,突然心脏病发作而去世也属于意外之事情。

            从上面可以看出“意外保险”四个字就包括很复杂的内容。当我们买意外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搞清出这份保险的目的、用途和内容,清楚自己究竟买了什么保险,到理赔时才不会感到“意外”。

            什么是人寿保险?是需要时买不到的东西

            是需要时买不到的东西

            半夜电话声,小周来电,问我能否明天去见他办理人寿保险,刚好明天没事,我一口答应,他放下电话。唉!这么多年的心血总算没白费。每次见到小周,他总是说他还年轻,身体很好,况且祖父、祖母都活到八、九十岁,他根本没有需要买人寿保险。他老是说有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找我。

            第二天见到小周,闲谈一会儿,接着填表替他申请办理人寿保险。我循例问他一些有关健康医疗纪录的问题,顺手一个个地回答N,(无问题),差不多填完的时候小周告诉我他最近感到不舒服,最先以为是感冒或者工作疲劳,休息几天后症状一直没改善,最后平生第一次去看医生。昨天医生告诉他,他得了严重的肝炎。医生说我们华人的体质比较容易得肝炎,再加上华人的饮食卫生习惯容易传染肝炎,他不幸碰上了。

            听了小周的话,我百感交集,一方面心中有点生气,小周呀小周,过去几年你不但自己不肯买人寿保险,还半认真半开玩笑地对你的同事和朋友说买人寿保险没有用,现在你的身体有了问题,却半夜三更来找我买保险,我可能帮不了你,太晚啦。再看看坐在小周旁边的太太和孩子,又感到他们很可怜,万一没有小周去赚钱,他们将怎样生活?我对他们说,我会尽力替他们办理申请手续,希望医生的报告能够符合保险公司批核的要求。不申请,绝对不会有保险,申请了还有一丝希望。

            几个星期后,保险公司正式对小周的寿险申请作出拒保决定。我将这个消息告诉小周和他的太太。小周冲口说:“我不需要保险的时候你老是来缠着我,现在我需要的时候你又不肯帮我。”小周的太太连忙按住他,说:“哎呀你这个人!人家几次来找你,叫你买保险你却不正经跟人家谈谈,现在你有病保险公司不要你了,你倒怪人,又不是他作主不要你。”

            过了一年,小周的肝炎已转化成肝癌。几个月后,小周走了,留下健康保险理赔后,仍欠的一大笔医疗费用和十多万欠银行的房屋贷款。周太太受到精神的打击和经济的压力,几个月内苍老了十多年。她匆匆将房子便宜卖掉,还了债务,带着小孩回台湾投靠娘家。

            保单的有效性

            问:我买了人寿保险,保险公司会不会取消我的保单呢?

            答:在保单生效一段时期之内(例如两年),如果保险公司发觉你在申请时隐瞒了重要的、不利的事实,就有权取消你的保单。所谓重要事实,就是包括健康状况、工作性质、经济状况、生活习惯、行为纪录以及其它影响到保险公司的风险的因素。例如买保险之前,已知有心脏病都报从来没病,或隐瞒因为多次开快车而被取消驾驶执照。

            若在期限内交足、交够保险费,一般的保险直至期满之前是不能取消的。投保期有一、两年的,也有保十年或二十年的,或到六十五岁、七十岁,或保险公司所规定的其它期限,最长的可保终生或一百岁。当该期限一到,保险公司就有权不再续保。有些人买的储蓄性或投资性的人寿保险,保险费付得太少,有可能在六、七十岁时就因付款太少保单内的储蓄金不足而被取消。天下没有不花钱的东西,便宜莫贪。

            如果你买的是团体的人寿保险,例如,通过工作公司集体买的人寿保险,或参加某一种社团而买的团体人寿保险,或通过信用卡而参加的人寿保险,就有可能被保险公司中途取消保单。当保险公司取消这些保单时,是集体一齐取消,不能针对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