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都市言情 > 西西弗斯的时间 > 第12章 可真够绝情的

第12章 可真够绝情的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里,有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入贫民窟,就像潜入这里的造访者,低调无声地停在林斯家门口。
  “苟富贵勿相忘,纪老爷,您可千万别忘了鄙人呐!待你打败反派之后,要记得回来找我。”
  林痴汉斜斜地倚在门边,时而撩拨头发,时而抚弄腰肢,摆出一副缠缠绵绵与君相送的凄苦相,看得纪仲年脑壳突突疼。
  舔狗与被舔者的关系往往是不对等的,甚至是云泥之别。此刻,面对爱慕者的深情款款,纪二少只眸色冷漠,一言似刀,“我一出这里就忘了你。”
  林斯:“......”
  幸好幸好,林变态的心脏早已百炼成钢,他不但没有被打击到,反而用手捂着自己拼命上翘的嘴,娇羞地对着纪仲年挤眉弄眼,“哼,嘴硬心软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神经,我巴不得早点甩掉你这个变态。”
  对此等厚脸皮的痴汉,纪仲年自是傲慢和不屑,但他表现的似乎又与他嘴里说的不一样——
  眼睛明明都瞥到一边去了,眼角漏出来的余光却不自觉地扫向林斯。
  他看见了这痴汉脸上满满的不舍得,明亮黑色的眼眸极为深邃地将他凝视,就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有着什么前世今生的牵绊。
  弄得纪仲年这硬如磐石的心忽然软了一下,跟被熨斗熨过差不多。
  他还在愣神,猝不及防间,林斯突然一蹦子跃进他的怀里,手脚并用,像只死皮赖脸的树袋熊一样把他给牢牢缠住。
  “说你嘴硬还不认,承认舍不得我很难吗?我就很舍不得你啊。快说你也舍不得我!”
  “你下来!靠......变态,你想得倒挺美。”
  场面一度很混乱,纪仲年四肢扭曲面容狰狞,修长的脖子被迫战术性后仰,好端端一位英俊高贵的霸总就这样被林斯逼成了一只鹅。
  他使劲扒着林斯的手要将这只鼻涕虫给甩开,以躲避恐怖的嘟嘟嘴攻击,却眼看林斯的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
  “纪仲年,要早点回来找我知不知道?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对你恩重如山,你得涌泉相报,将来带我离开这个穷地方,让我跟着你享福。”
  “重死了,下来!”
  林斯就像条拔不开的章鱼,黏得纪仲年死死的,还扯着他的脊椎骨直往下坠,令纪仲年面露惊恐的同时,还不得不用手兜住他的屁股,看上去就像抱住一个撒泼的巨婴。
  见他俩这般“难舍难分”,前来救主的助理——魏平默默转身,自觉地回避掉老板的艳色私事,两耳不闻身后事。
  他跟在纪仲年身边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纪仲年和哪个男的走得这么近,就是女人也很少。
  现在凭空冒出只“黑马”,说不定,这位被称作“变态”的林先生真能一物降一物,把纪总给治得死死的。
  “......林斯你能不能改一改这死缠烂打的臭毛病?”纪仲年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把林斯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林斯含情脉脉地看他,“不改,改了就追不上老公了。”
  “谁当你老公谁倒霉三辈子。”
  “你怎么这样骂自己啊?来,让老婆我亲你一口。”
  说时迟那时快,林斯朝着纪仲年一个猛扎,用尽全身力气,火热地扑向前去,对着纪仲年的嘴角就是一个盖章。
  “咪啾!”
  林斯快速地在纪仲年的唇上留下了一个爱的烙印。
  这流氓耍得可谓是值了。
  被占便宜的纪二少惊愕了,恐同症彻底被激发。自己是被一个变态给亲了吗?!
  他顶着个熟透的大红脸,急忙擦掉自己嘴角上的口水,还扬手给了林痴汉的脑门一个十成功力的巴掌。
  “滚!”这骂声震慑整个贫民窟。
  被扇脑门的林痴汉丝毫不觉疼,他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嘴唇,乐呵呵地发着骚,心里却不知为何,又开始鼓鼓胀胀地泛着酸。
  他像个目送丈夫登上远洋船舶的妻子,注视着纪仲年头也不回地上了那辆车,关门的声音就跟说“滚”的声音一样大。
  车后轮扬起漫天灰尘,呛了林斯一鼻子。
  “可真够绝情的......”他嘴里嘟哝着,心里倒不是真的埋怨。
  上一辈子,林斯也曾站在这个地方。
  抬头是漫无边际的漆黑苍穹,低头是逐渐驶远的车子,他站在清冷的家门前,目送那不知会否归来的纪仲年。
  *
  日子仍是要过的。
  纪仲年走后,林斯这狗窝忽然显得空荡荡,他一个人住在这冰冷的屋子里,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
  他时常会盯着墙上的日历,碎碎念上面的数字,盼望时间能流得快一点。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三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掰着手指头算会快一点吗?还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会快一点呢?亦或是,钻进被窝里想着纪仲年撸会快一点?
  之后的时光里,相思归相思,林斯还是重新振作起来,恢复了他单身青铜汉的生活,每天游手好闲,在贫民窟里晃晃荡荡无所事事。
  没钱了就捡几个破烂换饭吃,到池塘边打打水漂当做是消遣。时不时与贫民窟里的混混们扭打成堆,与街上的流浪狗大战一场。实在无聊了,就在榕树头下打打牌,被出千的人坑得一个子儿都不剩。
  ——纪仲年不在,他好像就没有乐子。
  其实对于林斯来说,重活一辈子最不适应的……就是得在这个破烂的贫民窟里生活。
  上一辈子,他和纪仲年在一起后,那只傲娇的纪老爷虽然看似对他百般嫌弃,但还是把他宠得跟个掌上明珠似的,林斯住在豪华的纪家大宅里,要什么有什么,只需当个锦衣玉食的少奶奶。
  这一朝,重回充满垃圾和垃圾人的地方,实在叫他住不惯。
  熬啊熬,日子伴着油烟过。天气已入了初秋,挂在树头的叶子半绿半黄,将掉未掉。
  这日,王阿婆提着半袋黄瓜上门,顶着一副笑得不寻常的嘴脸,嘻嘻地找林斯讲闲话。
  “阿斯,你家那个帅小伙呢?”
  “谁?”
  “住你家那个,生面孔。”
  之前夏令时节,王阿婆有次路过林斯家,无意间发现藏了个脸生的帅哥,高大英俊,肩膀宽得像一张裁衣板,看上去很适合当孙女婿。
  这一入秋,她那孙女就成年了,于是王阿婆迫不及待,眼巴巴地上门来问亲。
  林斯将黄瓜在身上擦两擦,直接塞进嘴里啃了起来,咔嚓卡擦的特别爽口多水,边嚼边说:“他不是这里的人,是东城的。早走了,你别想了。”
  “啊?”王阿婆顿时愁眉苦脸,拍着大腿叹道:“可惜咯,我还想把我孙女介绍给他......”
  “省省吧,他有对象了,”林斯活在自己的意淫中,随手一撩额边的头发,极其不要脸地说,“他那‘老婆’可靓了,模样那叫一个顶呱呱,所以他不会看上你孙女的。”
  “......”王阿婆哼哧着,默默拿回了自己那半袋黄瓜,还给袋口扎了个死结。
  如果此刻正在董事会上舌战群雄的纪二少知道,自己正因为百里之外某位痴汉的吹牛而多了个同性别的“夫人”,一定会气得派人远赴此地把这位林痴汉给毒哑。
  前来做媒的王阿婆走后,自封靓仔的“纪夫人”独自坐在屋前的青板石上,光着两只赤脚板,手里拿着半根吃剩的黄瓜晃啊晃。
  背景是贫民窟里明明灭灭的的灯火,周遭吹过断断续续的风,他一个人望天望地望空气,心里想的除了是纪仲年,还是纪仲年。
  他林斯本就没出息,在他咸鱼的一生中,所能获得最大的出息就是纪仲年。
  如今这出息跑远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
  望完了门前的臭水沟子,就望望远山的星,可无论眼睛望向哪里,似乎都能看见纪仲年的影子。
  他时而想念仲年,时而想念纪二少,时而想念喜欢的人。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会把老婆接回去的:)